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
為促進我市印染行業高質量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福州市印染行業轉型升級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福州市印染行業轉型升級實施意見》
福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3日
附件
福州市印染行業轉型升級實施意見
為推動我市印染行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消費品“三品”戰略,促進新舊動能轉換,進一步提升我市紡織業產業鏈水平,按照《福建省印染行業轉型升級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企業為主體,加強政府引導,利用市場倒逼機制,采取改造提升與關停淘汰相結合手段,促進我市印染行業轉型升級,實現行業發展與環境改善雙贏。
二、主要目標
(一)2021年12月31日前,長樂區內所有不具備實施集中供熱的印染企業,應全部完成“煤改氣”改造或使用符合國家環保要求的其他清潔能源,實現無煤化生產。
(二)2021年12月31日前,長樂區印染企業應通過技術改造,達到《印染行業規范條件(2017版)》(以下簡稱《規范條件》)的要求,并全部申報《規范條件》公告。
(三)對照《產業政策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修正版)和《環保法》全面轉型升級無望,嚴重影響環境的企業,應于2021年前關停或轉產。
(四)在印染園區建成前禁止新建印染企業。盡早謀劃選址建設印染工業園區。鼓勵印染企業遷入園區,實施統一治污、集中供熱管理。
(五)允許選址位于非環境敏感區,具有一定生產規模、符合國家印染行業規范條件要求的企業原地保留,并積極通過技術改造達到國際水平。
三、主要任務
(一)利用綜合標準依法淘汰印染行業落后產能
貫徹落實國家、省和我市落后產能退出的政策,利用能耗、環保、質量和技術等綜合標準,將印染行業落后產能列入年度落后產能退出計劃,依法予以淘汰;對未經審批的產能和生產線堅決依法予以清理和關停;印染企業擴大產能須遵循《印染行業規范條件(2017版)》要求,并經環保部門依法審批;禁止使用達不到節能、節水和環保要求的二手印染設備和落后生產工藝進行生產。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工信部門、生態環境局指導和監督)
(二)加快企業改造升級
鼓勵企業整合重組,加大技改力度,提高生產自動控制水平,主要工藝參數實現在線檢測和自動控制。推廣高效短流程前處理,采用低浴比、少水印染技術和設備。鼓勵采用染化料自動配液輸送系統。嚴格控制新建或擴建印染項目,新建擴建印染項目應達到《印染行業規范條件(2017版)》要求,生產線總體水平要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力爭到2021年,全市印染企業都要達到《印染行業規范條件(2017版)》的要求,進入工信部發布的《印染行業規范條件(2017版)》公告。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工信部門、生態環境局具體指導和監督)
(三)加快推進印染工業園規劃建設,加大公共設施建設的投入
政府要加快印染工業園規劃建設,加大對印染行業集中的工業園區治污、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建設的投入,引進能源供應企業,通過市場化運作和政府投入相結合方式,實現園區內印染企業全面實施集中供熱、“煤改氣”改造和污染物集中處理。
(各縣(市)區政府牽頭,國土局、規劃局、財政局、生態環境局、工信部門等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 強化組織協調
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是轄區內印染行業轉型升級的主體責任人,應積極組織經信、環保、國土、財政等相關部門協同配合,研究制定本地區印染行業轉型升級的具體政策和工作方案,開展專項治理行動,推進印染重點區域整治以及印染工業園建設,確保目標任務完成。
(二) 強化責任落實
重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的責任落實機制,細化印染行業轉型升級的任務分解和時限要求,強化部門聯動,促進印染行業轉型升級按時保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