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生態環境局、財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各縣(市、區)稅務局,市、縣排污權儲備和管理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排污權儲備和出讓工作,發揮儲備排污權的調節平衡作用,提高環境資源配置效率,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福州市排污權儲備和出讓工作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福州市排污權儲備和出讓工作實施意見
福州市生態環境局 福州市財政局
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
2023年7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