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來,中央先后對福建省開展了三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福州市委和市政府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堅持“3820”戰略工程思想精髓,在加快建設現代化國際城市中切實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深入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以實際行動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截至2023年底,福州市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27項,均已基本完成整改;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17項,已基本完成整改11項,剩余6項正在按序時進度推進;第三輪督察期間發現問題正在開展立行立改、舉一反三。第一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25項,均已基本完成整改;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21項,已基本完成整改8項,剩余13項正在整改。
下一步,福州市將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加快推動發展方式綠色低碳轉型,系統加強生態保護和修復,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建立健全重點領域長效管理機制,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以更高站位、更寬視野、更大力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加快建設生態福地、美麗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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