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問題 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辦結目標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1 |
D3FJ202312220066 |
福州市福清市三山鎮瑟江村,瑟江花蛤廠廠區是2011年侵占排洪渠修建的,整個河道流水不暢。咸水養殖的花蛤曬塘時,沙塵會飛到南側其他養殖場及農田,影響周邊居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三十批舉報件重復。 1.2021年11月,瑟江村通過裁彎取直的方式,將原排洪通道向東側移動,從倒“L”型改造成斜“I”型,將原先東側的零星坑塘與西側的養殖坑塘整合、改造,現為瑟江蛤苗養育場,并將河道堤壩與養殖堤壩合并。排洪通道改造后,解決了以往排洪不暢的難題,經受近年來多次汛期暴雨及臺風天氣,未出現排水系統堵塞和周邊農田被淹的情況。 2.目前瑟江蛤苗養育場非曬灘期,未發現塵土飛揚的情況。每年6月至7月為花蛤養殖場曬灘期,如遇到強對流天氣可能導致揚塵問題。 |
部分屬實 |
督促瑟江蛤苗養育場在曬灘期做好揚塵防治工作。 |
三山鎮政府督促瑟江蛤苗養育場在曬灘期做好揚塵防治工作。 |
已辦結 |
無 |
2 |
D3FJ202312220069 |
福州市倉山區朝陽路朝陽一品小區,B區新疆羊肉燒烤店與A區的燒烤店,下午4點開始燒炭火,油煙排入下水道,凌晨時段店外客人喝酒猜拳、回收空酒瓶、剁骨頭等噪聲擾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舉報件反映的燒烤店為福疆餐飲、阿炳燒烤。 2.福疆餐飲有1臺燒烤一體機,已配套油煙凈化裝置,其將油煙管道排放口設置在人行道上。每日16點后,擅自在人行道上架設爐子引燃木炭再放進燒烤一體機中。 3.阿炳燒烤有1個鐵板爐、1個生蠔電烤架,已安裝油煙凈化器,將油煙管道接入到朝陽路雨水邊井。 4.12月25日,倉山生態環境局對2家餐飲店油煙進行監測,結果達標。2家餐飲店擅自在人行道上擺放桌椅,晚上至次日凌晨到店消費的群眾喧嘩吵鬧,影響周邊居民休息。 |
部分屬實 |
加強監督管理,減少燒烤店油煙對群眾的影響,引導在燒烤店消費的群眾文明就餐。 |
1.12月24日,臨江街道辦事處要求2家餐飲店將占道的物品搬回店里,經勸導店主承諾不再占道。臨江派出所約談經營者,要求其提醒到店消費群眾文明就餐。 2.倉山區城鄉建設局已對2家餐飲店的油煙排放口進行封堵。 3.臨江街道辦事處、倉山生態環境局要求兩家餐飲店定期維護油煙凈化設施,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4.臨江街道辦事處督促小區物業加強對餐飲店的管理,臨江街道城管中隊加強日常巡查,防止沿街餐飲店擅自占道經營。 |
階段性辦結 |
無 |
3 |
D3FJ202312220051 |
福州市倉山區蓋山鎮吳山村與天水村交界處的一塊拆遷地出租建設砂場,露天堆放大量砂子、不銹鋼垃圾、建筑垃圾等,粉塵嚴重。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舉報件反映的為一塊占地約6000平方米空閑地。該地塊有1處堆放裸砂,露天堆放大量砂子,但未建設砂廠,無洗砂機等各類設備。該地塊還有1處無證經營的廢鐵場,對外收購廢鐵,堆放于場地內,地面灰塵堆積,該廢鐵場在裝卸廢鐵時存在灰塵揚散,廢鐵堆放區域較為雜亂。未發現該地塊有建筑垃圾堆放。 |
部分屬實 |
對露天堆放沙子全面覆蓋綠網;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廢鐵場搬離。 |
1.目前該堆沙場已經完成綠網覆蓋,將在2024年1月15日前清空堆沙場。 2.廢鐵場在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搬離,在搬離結束后及時對地面進行清理,保證地面清潔干凈。 3.倉山區蓋山鎮、城市管理局等單位將加強周邊區域的巡查力度,避免類似問題發生。 |
階段性辦結 |
無 |
4 |
D3FJ202312220047 |
福州市福清市江陰鎮南曹村對面的一片化工區,亂排廢氣,導致空氣污染嚴重。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舉報件反映為福州江陰港城經濟區西部化工區。區內企業廢氣治理設施均運行正常,未發現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經查閱園區空氣自動站監測數據,今年以來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99.4%;經查閱園區微型空氣自動站今年以來的監測數據,未發現異常情況。區內個別企業受夜間及陰雨天等大氣擴散條件差、部分因子嗅閾值遠低于排放標準值等因素影響,企業排放廢氣達標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一定影響。 |
部分屬實 |
區內企業廢氣合法合規達標排放,空氣質量穩定達標。 |
江陰港城經濟區管委會、福州市生態環境局采取以下措施開展整改: 1.強化園區智慧監管。結合園區有毒有害氣體預警體系平臺,對區內環境空氣質量實時監控,依托走航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改正。 2.加大企業監管力度。加強涉VOCs企業、鍋爐等高架源監管,強化廢氣收集、排放監管,嚴厲打擊超標排放廢氣等違法行為。 3.引導企業提升改造。引導區內醫藥制造等重點異味企業對廢氣治理設施進行提升改造,倡導企業在達標排放的基礎上進一步對臭氣進行深度處理,盡可能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
階段性辦結 |
無 |
5 |
D3FJ202312220053 |
福州市倉山路金山萬科翡翠里溪望百花洲路北側,2020年至今被福州炎哲貿易有限公司堆積大量木材廢料,影響周邊環境。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福州炎哲貿易有限公司向建新鎮建平村委會租賃場地面積約1500平方米,堆放了占地面積約300平方米的木材,約23噸。無加工生產工序,收購的木材來源以廢舊木料、園林綠化修剪樹木為主。 |
部分屬實 |
減少木材堆積,加強監管,減少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
1.建新鎮政府要求該公司負責人減少場地木材堆積量,目前該公司已按照要求進行清運,減少木材堆積量。同時要求按規定配足消防器材,檢查消防器材處于良好狀態,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2.建新鎮政府將不定期對該企業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要求整改。 |
階段性辦結 |
無 |
6 |
D3FJ202312220038 |
福州市臺江區蒼霞街道萬侯園藍鉆街3號樓1層52號,幫洲鳥店餐飲店,廚房操作間密閉不足,油煙逸散,油煙排放口緊鄰居民區,排放口朝向居民區,油煙廢氣、排煙管道噪聲擾民。占道經營(準備食材),隨意丟棄垃圾。幫洲鳥店上方的鐵皮遮雨棚上堆積大量垃圾。要求把油煙排放口設置在遠離居民區的地方,并改變油煙排放口。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九批舉報件重復。 1.幫洲鳥店廚房已安裝油煙凈化器及集氣罩設施,油煙經凈化處理后排往門口店招牌旁出口。商家已與清洗公司簽訂清洗合同,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油煙凈化器。12月14日傍晚,福州市臺江生態環境局對該店進行油煙監測,結果達標。 2.12月17日晚9時,臺江生態環境局在該店排氣設備及店內空調均開啟狀態下進行噪聲監測,結果達標。 3.12月23日—24日,臺江區城管局、蒼霞街道兩次前往該店走訪調查,已有專人定期清掃鐵皮棚,鐵皮棚上方無垃圾,未發現占用通道經營行為,餐廚垃圾投放在廚余垃圾桶內,未發現亂丟棄垃圾行為。 |
部分屬實 |
安裝除味設備,避免氣味擾民,規范經營、保持店門口衛生整潔,無亂丟棄垃圾。 |
1.臺江生態環境局要求商家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12月25日,商家已在排煙管道上增加一臺除味設備,做到油煙經凈化、除味后達標排放。 2.蒼霞街道督促該店經營者依法依規經營,保持店門口環境衛生整潔。后續將加強巡查,檢查該店油煙凈化設施是否正常運轉和定期清理,確保油煙達標排放。 |
階段性辦結 |
無 |
7 |
X3FJ202312220434 |
福州市永泰縣梧桐鎮潼關村委辦公樓和潼關村小學教學樓,正在建設施工光伏發電項目,光輻射污染對村民健康有影響。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舉報件反映的為永泰縣梧桐鎮溫某尚居民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目前正在施工中。安裝于潼關(舊)小學屋頂的光伏電站采用南北人字坡設計,坡度角為5度,且光伏板由黑色吸光材料組成,太陽光大部分被吸收轉化,反射輕微;該項目距離附近居民樓較遠,村委會和廢棄小學屋頂均位于三樓頂,高于附近居民樓,在電站南北兩側沒有居民建筑物;沒有設置夜間照明系統。因此,該項目不會對村民健康產生影響。 |
部分屬實 |
加強宣傳引導,消除群眾擔憂。 |
梧桐鎮政府做好光伏發電項目科普宣傳,消除村民擔憂。 |
已辦結 |
無 |
8 |
X3FJ202312220391 |
福州市倉山區亭頭路256號杉林悅榕公館6號樓架空層業主破壞架空層靠小區道路一側的綠化。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十七批舉報件重復。 12月9日倉山區園林中心現場檢查,未發現有綠地被硬化的情況,但有部分綠化斑禿,為物業管理養護不到位所致,已通知物業立即整改。12月23日下午倉山區園林中心再次實地核查,未發現綠地被破壞,先前綠化斑禿的地塊小區物業已完成整改和補植、復綠。 |
部分屬實 |
督促小區物業做好小區綠化的日常管養工作。 |
倉山區園林中心已要求金山街道加強監管,督促小區物業做好小區內綠化的日常管養工作。 |
階段性辦結 |
無 |
9 |
X3FJ202312220449 |
福州市倉山區城門鎮樟嵐村舊永南中學旁有一家水泥磚廠,搭建彩鋼瓦、鋼棚、安裝機器設備,沒有環保等相關手續,噪聲、粉塵嚴重擾民,夜間生產噪聲嚴重。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三十批舉報件重復。 舉報件反映水泥磚廠實為福州市倉山區興龍水泥磚廠,2023年10月中旬未經環保審批新建一條制磚生產線。12月18日,倉山區城門鎮政府對該水泥磚廠予以查封、斷電,要求其限期整頓。倉山區政府連續多次現場檢查,均處于停產狀態,未發現生產、建設、施工。 |
部分屬實 |
督促該水泥磚廠在取得環評審批手續前不得生產。 |
1.倉山生態環境局已對興龍水泥磚廠制磚生產線未批先建行為立案處罰。 2.倉山生態環境局加強對該企業的巡查,發現違法行為立即依法查處。 |
階段性辦結 |
無 |
10 |
X3FJ202312220413 |
福州市鼓樓區洪山鎮梅峰路瑞達巷周邊瑞達巷,福建經濟學校東門對面和美佳園小區東側,垃圾成山,各類垃圾長期堆放,沿路邊環境惡劣。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福建經濟學校東門對面場地和美佳園小區東側場地內垃圾為部隊自行拆除原有建筑后遺留的建筑垃圾,以及少量居民投擲的大件生活垃圾。 |
部分屬實 |
清理垃圾,保持瑞達巷沿線衛生整潔。 |
1.12月24日,洪山鎮政府組織人員對該地塊垃圾進行清理,并對裸土、廢舊磚石用綠幕網進行覆蓋,已于12月26日整改完畢。 2.洪山鎮政府、鼓樓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已告知部隊加強瑞達巷周邊部隊營區管理。洪山鎮政府、鼓樓區城管局加強瑞達巷沿線巡查,制止非法傾倒、堆放建筑垃圾行為。 |
已辦結 |
無 |
11 |
X3FJ202312220378 |
福州市長樂區首占街道赤嶼村有一處水泥磚廠,占用農田違建廠房,未經環評審批,無排污證,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生產時機器噪聲、震動、粉塵嚴重擾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舉報件反映的水泥磚廠為福州力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2023年3月遷至赤嶼村開始從事水泥制品制造、建筑砌塊制造等。 2.2023年3月,力耀建材公司未經批準占用土地違建廠房。總占地面積為12124.51平方米,地類為建設用地及農用地(坑塘水面、農村道路),未涉及耕地。 3.力耀建材公司制磚生產項目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生產過程無生產廢水產生;生活污水存在直排現象。 4.力耀建材公司現已基本完成制磚生產線拆除,并將主要生產設備搬至車間外空地上;剩余的生產原料砂、石均用防塵網遮蓋。 |
部分屬實 |
處置違建、拆除生產線。 |
長樂區已將力耀建材公司列為散亂污企業,由首占鎮予以關停取締。同時首占鎮強化日常巡查,對非法占地行為及時制止。 |
階段性辦結 |
無 |
12 |
X3FJ202312220416 |
福州市福清市鏡洋鎮紅星村福清融固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磚廠侵占耕地,無環保審批手續,夜間生產,噪聲、粉塵嚴重擾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八批舉報件重復。 1.福清融固建材有限公司主要生產透水磚,現所使用的廠房系向鏡洋鎮西邊村村民潘某標租賃,建于2016年,第二次全國國土調查地塊性質為耕地,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已調整為工業用地。該公司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攪拌石粉和水泥生產工序未完全配套污染防治措施,產生的噪聲和粉塵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周邊環境。 2.鏡洋鎮政府已要求該公司停產整改。目前已處于停產狀態,生產設備和原材料已部分清移。 |
部分屬實 |
將福清融固建材有限公司納入“散亂污”名單進行整治。 |
1.融固公司現所使用的廠房已于2020年8月列入全國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底排查系統中,待分類處置后鏡洋鎮政府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2.鏡洋鎮將融固公司納入“散亂污”名單開展整治,已于12月19日向該公司送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于2024年1月5日前停產搬遷。 |
階段性辦結 |
無 |
13 |
X3FJ202312220514 |
福州市羅源縣牛坑灣港口及加工物流區填海工程,1.環評中未發現工程屬于國家重大戰略項目的依據,并得到生態環境部相關部門的回復:確認工程不屬于國家重大戰略項目。項目不屬于國家重大戰略項目,而繼續填海規模巨大,恐有違《國務院關于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的通知》《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明確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有關要求的通知》的相關要求,“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圍填海項目審批”。2.濕地修復面積較占用面積顯著失衡,恐不滿足“先補后占、占補平衡”原則。根據公示的環評報告,該項目“填海造成濱海灘涂濕地面積損失約779.4570公頃”,而對應的濕地修復方案提出的濕地修復面積(鹽沼植被種植面積)僅為7.5公頃。濱海濕地的占用面積與補償面積顯著失衡,其生態修復方案恐不符合國家對濕地修復“占補平衡”的要求。 |
福州市 |
涉及規劃政策方面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七批舉報件部分重復。 1.牛坑灣填海工程屬于2017年底前批準而尚未完成圍填海的圍填海項目。2022年10月,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具函同意牛坑灣填海工程繼續填海。 2.福建羅源牛坑灣港口及加工物流項目已通過專家評審會,并向自然資源部備案。牛坑灣屬于一般濕地,《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福建省濕地保護條例》沒有規定占用一般濕地需履行占補平衡的義務,因此,牛坑灣填海工程無需滿足濕地“先補后占、占補平衡”的要求。 |
不屬實 |
無 |
認真細致做好解釋說明,全力爭取村民群眾的理解支持。 |
已辦結 |
無 |
14 |
X3FJ202312220462 |
信訪人對受理編號D3FJ202312080066信訪件(福州市倉山區蓋山鎮雁頭路2號附近綠地被違建廟宇的問題)的處理結果不滿意,認為網站公示的交辦問題基本情況共有四部分主要內容,但調查核實情況僅針對其中兩部分的局部字眼進行結論式回應,避重就輕,搪塞督察。要求拆除廟宇,恢復綠地。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三十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綠地分別位于南二環路西側規劃道路雁頭路和浦A路交叉口西北側、躍進河與雁頭路交接路口西側,建有3棟建筑(內有6座廟宇)。 2.6座廟宇安置選址、建設等均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城區涉遷廟宇處置管理的實施意見》(榕自然綜〔2019〕1547號)執行,符合福州市城區涉遷廟宇處置管理和倉山區廟宇安置相關規定,沒有違規占用規劃公園綠地建設廟宇。 3.該處廟宇的臨時安置不屬于按照永久建筑辦理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的情形。 |
不屬實 |
無 |
1.浦下村委會加大宣傳力度,引導村民減少放鞭炮、燒紙等行為。 2.浦下村委會已召集村民代表等共同制定了廟宇管理制度,規范廟宇使用及管理,確保各類民俗活動集中在指定地點開展。 3.浦下村成立巡邏隊,定期對附近廟宇進行巡查,發現有擾民行為將立即予以糾正。 4.蓋山鎮政府將引導廟宇管理方改變舊有傳統觀念,在舉辦民俗活動時多用環保替代方式。 5.蓋山鎮政府將加強與周邊居民的溝通,建立聯系機制,化解矛盾與問題。 6.優化建設方案,在廟宇與小區之間增加綠植起到遮蔽的作用。在施工完成后將對公園補充綠化面積。 |
已辦結 |
無 |
15 |
X3FJ202312220402 |
福州市倉山區建新鎮金港路80號立德寵物醫院,兩次未經備案建設安裝、未經許可投產使用射線裝置,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九批舉報件重復。 立德寵物醫院相關證照齊全,已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審批并自主驗收合格,已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檢查時該醫院正常經營,DR設備正在使用,DR室大門關閉,防護措施完整。 |
不屬實 |
無 |
1.倉山生態環境局現場開展法規宣講,告知經營者合法經營,做好設備及防護設施維護。 2.倉山區農業農村局加強對該寵物醫院的日常巡查,督促該醫院定期保養更新設備。 |
已辦結 |
無 |
16 |
X3FJ202312220364 |
信訪人對信訪編號X3FJ202312070118處理不滿意,福州市晉安區“官溪鎮茅樓11號”中9棟未經環保、規劃等部門審批或審批手續不全的違法建筑,均系以福州市宦溪閩達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為幌子大肆改建或搶建,相關部門只象征性拆除3棟小面積簡易搭蓋的,而其他6棟裝修豪華的違法建筑至今均未拆除。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九批舉報件部分重復。 1.宦溪鎮茅樓11號地塊地類為農村宅基地、林地、耕地,福州市宦溪閩達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在2018年11月取得設施農用地備案許可,備案名稱為“福州市宦溪閩達農業基地”,備案的用途主要為育種育苗、溫室以及分揀包裝室,主要從事名貴果樹、蔬菜以及中藥材的種植。該地塊原有9棟建筑物,現余6棟建筑物。 2.2棟建筑物為2015年危舊房改造而成,用作茶室、宿舍、餐廳,地類為農村宅基地。 3.4棟建筑物在已備案的設施農用地項目紅線范圍。其中1棟建筑物面積約70平方米,地類為耕地,該地塊備案用途為生產設施,但實際用途作為食堂,與備案用途不一致。其余3棟建筑物面積約140平方米,地類為林地,未辦理用林審批。 4.地塊上原有的3棟建筑物為簡易農業倉庫搭蓋,面積約60平方米,地類為耕地,未辦理設施農用地備案手續。已于12月22日完成拆除,近期進場復耕。 |
部分屬實 |
完善宦溪鎮茅樓11號地塊內設施農用地項目用林審批手續,拆除與備案內容不一致的建筑。 |
2023年12月12日,晉安區依法對茅樓11號地塊未辦理用林手續的3棟建筑進行立案查處,并對福州宦溪閩達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進行約談,督促完善用林手續。同時,責令該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前自行拆除與備案用途不一致的建筑物。 |
階段性辦結 |
無 |
17 |
X3FJ202312220445 |
福州市倉山區蓋山鎮義序中亭村羅頂9號,黃某鋒未經審批,侵占近30畝村集體魚塘,違法建設近2萬平方米的建筑物出租給福州三志物流有限公司;三志物流公司噪聲擾民,維修廢油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河道。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羅頂9號地塊現狀為國有已征遷土地,原為義序中亭村集體土地,2003年已經通過農轉用批準征收為建設用地,不存在侵占近30畝村集體魚塘的情況。 2.該地塊曾有一座建筑面積約2300平方米的違建,使用單位為福州三志物流有限公司,2023年8月因涉及義序工業園區一期收儲A地塊項目已被拆除,現狀為空地。 3.12月25日,倉山生態環境局、倉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現場核查,該地塊仍為空地,外圍已圍擋。 |
部分屬實 |
加強巡查工作,防止無關人員違規占用已收儲征用地塊。 |
蓋山鎮將加強對義序中亭村羅頂9號及周邊地塊的巡查工作,防止無關人員違規占用已收儲征用地塊。 |
已辦結 |
無 |
18 |
X3FJ202312220470 |
福州市閩侯縣洋里鄉嶺兜村,村民何某珍私自砍斷了鄰居家一棵長勢良好、保護25年的紅豆杉。 |
福州市 |
涉及利益糾紛問題 |
經核查: 舉報件反映的紅豆杉系洋里鄉嶺兜村村民何某如于1998年種植,樹齡約25年,非國家保護野生植物。因土地糾紛,同族村民何某珍于10月28日將該樹砍倒,僅剩一個高約30厘米,直徑約15厘米的木樁,被砍枝干存留木樁旁。 |
屬實 |
化解鄰里糾紛。 |
洋里鄉政府已對涉事雙方開展調解,雙方意見不一,目前尚未達成和解。洋里鄉政府將繼續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
階段性辦結 |
無 |
19 |
X3FJ202312220428 |
福州市晉安區福馬路88號福錢隆大第,位于講堂路上的錢隆大第小區車輛地庫進口邊的綠化帶被鏟除,租賃給第三方公司建設電動自行車電瓶更換柜。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三十批舉報件重復。 福晟錢隆大第小區車輛地庫入口一側的行道上安裝了電動自行車電瓶充電柜,該區域屬于小區綠化用地。 |
屬實 |
拆除電動自行車電瓶充電柜,恢復綠化。 |
12月22日,晉安區政府已督促福建福晟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拆除電動自行車電瓶充電柜并恢復綠化。目前電動自行車電瓶充電柜已拆除,車輛地庫進口兩邊破損綠化帶已完成綠化補植。 |
已辦結 |
無 |
20 |
X3FJ202312220396 |
福州市閩侯縣青口鎮蓮峰村,建造生命公園,破壞山體,長度400余米寬度100米左右,高度30米左右,存在水土流失嚴重,山坡上有大量積石隨時滾落,隨時有山體滑坡的風險。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三十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生命公園”為青口鎮蓮峰村與付竹村聯建生命公園。該項目林地使用申請已經省林業局審核同意,并于2021年5月進場開展用地清表。 2.目前生命公園項目正處于施工階段,主體建設面積未超批復面積,但施工臨時便道及部分臨時堆土位置超出批復范圍。 3.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需要對部分山體進行平整,但將臨時堆土沿山坡就地堆放,未合理設置苫蓋及下方攔擋措施,雨水沖刷時易造成水土流失及堆土滑坡的現象。今年因受臺風影響,部分坡地出現水毀、塌方、山體裸露等,施工單位已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受損部分坡地已平整、修復。 |
部分屬實 |
加強施工過程防水土流失措施,對山體裸露部分進行補植復綠。 |
1.閩侯縣林業局對項目施工臨時便道及部分臨時堆土超批復范圍問題介入調查,依法依規對占用林地行為予以處理。 2.青口鎮政府督促施工單位清理超出批復范圍堆放的臨時堆土,12月21日已完成;對批復范圍內的堆土采取覆蓋、攔擋、增設截水溝等防止水土流失措施;2024年1月30日前完成對山體裸露部分的復綠工作。 |
階段性辦結 |
無 |
21 |
X3FJ202312220460 |
福州市福清市龍山街道柏渡村7號和7-1號,鄭某雄將家門口的耕地進行硬化,當作私人停車場。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三十批舉報件重復。 舉報件反映的地點為鄭某雄及其兒子住宅。2022年11月,鄭某雄私自將住宅東側的三角形地塊硬化,面積約15平方米。經查詢福清市多規合一平臺,該硬化地塊使用性質為永久基本農田。 |
屬實 |
破除被硬化地塊后復墾。 |
1.2023年12月24日,龍山街道已將該處地塊進行破除。2023年12月26日,完成被占用地塊復墾。 2.福清市要求龍山街道加大“兩違”綜合治理力度,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違法占地、違法建設勢頭。 |
已辦結 |
無 |
22 |
X3FJ202312220471 |
福州市鼓樓區鼓屏路86號印務中心宿舍樓附近考古挖掘地點造成大量泥土裸露,下雨時泥漿四流,影響居民出行。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舉報件反映“考古挖掘地點”目前為征遷待建工地。現場未發現泥漿四流情況,但存在裸土未覆蓋綠網、部分圍擋破損、部分圍擋未設置地基的情形,可能導致下雨時雨水泥水外流,影響居民出行。 |
部分屬實 |
裸土覆蓋綠網,加設水泥磚墻地基,防止雨水外流,避免影響群眾出行。 |
12月24日、25日,鼓樓區城建房屋征收工程處對工地內部裸土進行綠網全覆蓋,工地外圍未設置地基的圍擋加設水泥磚墻地基,高度約40公分,并修繕破損圍擋,避免下雨時雨水泥水外流,影響周邊群眾出行。同時,對工地進出口處進行清掃,保持干凈整潔。 |
已辦結 |
無 |
23 |
X3FJ202312220429 |
福州市晉安區福祥怡酒店在2023年11月份改建時,改變了廚房位置、油煙管道走向及煙氣排放方向,將排煙管設置在三華花園15棟4梯和5梯陽臺下方的地面上,油煙影響小區業主的生活。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福祥怡酒店于2023年11月進行店面裝修,營業面積約150平方米,屬小餐飲店,已辦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廚房位置由原本靠近岳峰路的前側,改為靠近三華小區內的后側。廚房已配套安裝2臺油煙凈化設備,油煙管道由以往排向岳峰路改為排向三華巷,存在油煙影響居民生活的情況。 |
屬實 |
優化排煙管道,避免油煙擾民。 |
1.目前福祥怡酒店已將油煙排口改向岳峰路與三華巷交叉口。 2.福州敦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加強該點位的巡查力度,如發現問題,第一時間上報屬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確保及時整改。 |
已辦結 |
無 |
24 |
D3FJ202312220031 |
信訪人對受理編號X3FJ202311300061信訪件的處理結果不滿意,政府回復與事實不符,回復措施不清不楚。草坪、樹木于2021年1至3月用圍擋圍起來砍伐、挖除,與公示內容所稱的“2022年”“移植”均不符。2018年內河公園原本就是綠地規劃,結果2021年又挖掉綠地建設道路,為什么會變成紅線內規劃道路。夜間挖除樹木草坪、硬化水泥并用圍擋圍起來,被小區居民發現。要求當地相關部門與群眾溝通,明確回復該問題是否違規。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九批舉報件重復。 1.該地塊2003年即規劃為道路建設用地,前期因未建設道路先行綠化。2022年周邊小區建成后,為保證周邊居民出行需求,福州市市政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按照規劃部門批復的道路選址紅線啟動世茂福晟江山府北側道路建設,道路建設過程未破壞或占用河道藍線。道路建成后,打通了融僑悅江南至閩江大道的交通,改善福晟江山府周邊地塊出行條件,同時洪陣河南側慢行步道結合道路人行道共享使用,最大程度滿足周邊居民出行需求。 2.洪陣河南側綠化位于道路紅線內的部分苗木,市水務集團根據金山片區水系PPP項目建設需求統籌安排移植、補植,剩余苗木由園林部門審批、移植。原沿河種植的柳樹及灌木球未受道路建設影響,仍種植于河道南側。現場確實有新建道路工程移植苗木行為,但道路建設在規劃道路選址紅線內,苗木移植經園林部門審批,未破壞內河水系生態環境。 |
部分屬實 |
做好群眾溝通解釋工作,加強巡查防止出現違法現象。 |
倉山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做好群眾溝通、解釋工作,并加強日常巡查,如發現違規修路、非法破壞樹木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
已辦結 |
無 |
25 |
X3FJ202312220458 |
福州市福清市鑫磊勝再生資源回收公司年回收加工建筑垃圾16萬噸項目環評造假。福建弘正司法鑒定所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中明確指出:1.《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委托書》系變造形成;2.《申請環評批復報告》系變造形成;3.申報環評文件中《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情況表》中“李某斌”的簽字并非本人所簽;4.申報環評文件中《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情況表》中“李某斌印”并非本人的私章;5.公示環評文件中《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委托書》出具的時間為2020年12月7日,但接受《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委托書》的相對方深圳市紀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其成立時間為2021年4月8日。 |
福州市 |
涉及利益糾紛問題 |
經核查: 1.2021年9月8日,福建省鑫磊勝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經辦人到福清市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申請審批《福建省鑫磊勝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建筑垃圾16萬噸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簡稱《報告表》),提交的申報材料齊全。福清生態環境局當天受理審批申請,于2021年10月22日批復。 2.經查閱“全國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福建省生態環境廳關于環評文件編制技術單位備案情況匯總表》,該環評文件編制工作技術單位深圳市紀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沒有納入“失信名單”,在全國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已公開該項目信息,并在福建省生態環境廳備案。《報告表》附有法定代表人簽字、蓋有該公司公章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委托書》,明確了該公司委托深圳市紀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擔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同時,《報告表》還附有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明確了法定代表人委托經辦人辦理《報告表》審批申請,并蓋有法定代表人簽章及該公司公章。根據上述文件要求,福清生態環境局依法受理深圳市紀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的環評文件。 3.建設單位申請《報告表》審批時間、環評編制單位在“全國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和《福建省生態環境廳關于環評文件編制技術單位備案情況匯總表》的備案時間,都是在環評編制單位成立時間之后,建設單位委托環評編制單位編制《報告表》是在《報告表》向福清生態環境局申請審批前的市場行為,不影響《報告表》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福清生態環境局受理、審查、審批《報告表》符合法定程序。 |
不屬實 |
無 |
無 |
已辦結 |
無 |
26 |
X3FJ202312220446 |
福州市連江縣曉澳鎮門前海,鎮區內的生產和生活污水直接向海洋排放,向門前海的海邊大量傾倒和填埋生活和生產垃圾,用建筑渣土掩蓋垃圾。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曉澳鎮區段已建設生活污水管網,鎮區污水沿污水管道,經提升泵提升至長沙村海西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一級A標準后排放入海。調閱2023年以來的在線監測數據和污水廠的自行監測報告,氨氮、總磷等因子均達標。 2.存在個別群眾將垃圾傾倒在曉澳鎮區碼頭邊上。今年11月底,曉澳鎮政府對泄洪道進行疏浚,將沉淀在泄洪道內的垃圾用挖掘機挖出堆放在泄洪道靠碼頭一側,待曬干后將編織袋、網兜等垃圾進行清運,讓群眾誤以為用建筑渣土掩蓋垃圾。 |
部分屬實 |
加強對轄區群眾的宣傳教育引導,增強環境保護意識,嚴控“陸源”垃圾入海。 |
1.曉澳鎮政府立即組織對泄洪道及兩側殘存的垃圾進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畢。 2.曉澳鎮政府加強對轄區群眾的宣傳教育引導,包括增加告示、加強管理等方式推動海洋垃圾清理活動,提高轄區群眾預防和控制“陸源”垃圾向海洋排放的意識,并定期對岸線巡邏。 |
階段性辦結 |
無 |
27 |
X3FJ202312220424 |
1.福州市奧體場地木材廠(倉山區十字亭路68號)、金雞山場地木材廠(晉安區龍安路364號附近)、新店場地木材廠(澗田路和西園路交叉路口):存在噪聲擾民、粉塵污染問題,固體廢物處理不到位,垃圾、塑料袋、汽油隨意亂扔,進入農田,破壞生物多樣性,在登云水庫砍伐樹木,破壞森林資源。2.新店鎮益鳳村大夫嶺261號胡步群園區內海峽環保有限公司、砂場、金屬廠存在噪聲污染,破壞植被,廢水排放,大氣污染問題。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十批舉報件內容重復。 1.距倉山區十字亭路68號約400米有一處木材廠,為福州炎哲貿易有限公司,無現場加工生產工序,但木材裝卸過程中會產生噪聲,車輛進出時會產生粉塵。未發現固體廢物處理不到位,垃圾、塑料袋、汽油隨意亂扔等情況,周邊無農田。 2.金雞山場地木材廠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周邊無農田,場地內堆放大量木材和少量固體廢品,在運輸過程產生噪聲、粉塵。 3.新店場地木材廠實為西鳳路延伸段,此前附近村民將該場地作為售賣磚砂建材的臨時中轉站,堆放大量磚砂和零星木料。12月3日已整改完畢,12月23日現場檢查未發現堆放物品。附近有約89畝農田,現場未發現有固體廢物處理不到位,垃圾、塑料袋、汽油隨意亂扔進農田,破壞生物多樣性的情況。 4.舉報件反映的“在登云水庫砍伐樹木”應為福州港口后方鐵路通道杜塢至樟林至透堡項目晉安段施工便道及工棚臨時用地項目,已取得臨時用地手續、臨時用林許可和林木采伐許可。 5.“海峽環保有限公司”應為福建海峽環保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砂場、金屬廠”為該公司生產車間。12月24日,晉安環境監測站對該公司開展噪聲監測,結果顯示敏感點及邊界噪聲均達標。但制砂車間設備未定期維護、保養,發出的高噪聲,有可能影響周邊環境。該公司已辦理了用林和用地審批手續。環保燒結磚項目、壓制磚項目已停產,無生產性廢水、廢氣排放。機制砂生產線運行過程中不產生廢氣,產生的廢水回用;金屬分揀車間運行期間不產生廢水、廢氣。生活污水經處理后用于周邊農田灌溉。制砂車間邊溝和沉淀池若不及時清掏,可能造成污水收集不徹底,外流至雨水溝,影響周邊環境。 |
部分屬實 |
1.炎哲貿易公司木材廠減少噪聲、粉塵問題。 2.搬離金雞山場地木材廠。 3.加強西鳳路延伸段管理。 4.福建海峽環保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廢水循環使用、噪聲達到國家排放標準。 |
1.建新鎮政府要求福州炎哲貿易有限公司裝卸作業時輕拿輕放,減少噪聲的產生,并做好場地防塵措施,減少場地木材堆積量。目前該企業已按照要求進行清運,減少木材堆積量,當天收購的木材當天清運。 2.晉安區已要求金雞山場地木材廠立即關停,清理場地內物品。目前已全部清空。 3.12月3日,晉安區已組織人員將西鳳路延伸段堆放的磚砂和木料清理完畢,并封鎖該路段圍擋,張貼“禁倒垃圾及堆放建材”等標語,安排人員值守。 4.晉安區將加強林地巡護工作,監督福州港口后方鐵路通道杜塢至樟林至透堡項目晉安段施工便道及工棚臨時用地項目業主嚴格按照審批紅線采伐樹木,保護林地生態環境。 5.晉安區督促福建海峽環保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加強設備的檢修、維護,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要求該公司在生產過程及時清掏邊溝和沉淀池。 |
階段性辦結 |
無 |
28 |
X3FJ202312220348 |
福州市高新區南嶼鎮桐南村湖口自然村,福建省海瑞(睿)達項目填埋村內高產保護永久基本農田50畝,渣土填埋導致排水口封堵,生活污水逆流。強占填埋井下洋高產保護永久基本農田40畝,毀壞村后果林地、永久基本農田17畝建設家具廠,污水橫流,油漆廢氣有臭味,破壞生態環境。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十四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海瑞達項目”為海睿達針織橫機電腦控制系統生產建設項目,位于南嶼鎮桐南村湖口自然村、窗夏村。該項目用地及建設手續齊全,目前處于主體施工建設階段。 2.因土方回填需要,依據高新區區內建筑渣土循環利用措施,經南嶼鎮政府審批,分別于2019年1月、2019年5月及2019年7月運輸渣土回填,總土方量約10萬立方米。 3.經比對歷年土地利用現狀,南嶼鎮桐南村井下洋、自然村后方區域均無基本農田。現場核查未發現建設家具廠,未發現污水橫流、油漆異味擾民情況。 |
不屬實 |
無 |
高新區相關部門加強該區域巡查監管,及時發現和處置違法占用農田、排放污染物等行為。 |
已辦結 |
無 |
29 |
D3FJ202312220022 |
福州市倉山區蓋山鎮南山環路灣邊大橋橋頭環島邊、福州市奧華家工藝玻璃旁,約5000平方米綠化地、林地被破壞,2000多平方米被硬化成水泥地面,露天收購、加工啤酒瓶、玻璃瓶、廢舊木材等廢品,環境臟亂差,噪聲、粉塵、臭味擾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舉報件反映的地塊為1處廢品收購站,屬于非法經營,水泥硬化地面約1000平方米,主要回收木材,同時回收小部分啤酒瓶、玻璃瓶,回收的廢品露天堆放在空地上,處理過程中使用的破碎機等設備會產生一定程度的噪聲、粉塵及異味。該廢品收購站所占用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公園綠化,但未報批未征用,未進行綠化建設。經比對倉山區林地保護利用規劃,該地塊不占用林地,現場未發現破壞綠化、林地的情況。 |
部分屬實 |
取締非法廢品收購站點,加強巡查監管,防止問題“回潮”。 |
1.蓋山鎮政府對該廢品收購站點進行取締,目前清場工作有序開展,預計于2024年1月25日前完成。 2.倉山區政府不定期對該地塊進行專項抽查,防止問題“回潮”。 |
階段性辦結 |
無 |
30 |
D3FJ202312220019 |
福州市福清市鏡洋鎮光榮村,1.正源塑膠鞋業與居民區僅一墻之隔,無環評手續,塑料臭氣、噪聲擾民,侵占水溝并將水溝改成暗溝,導致水質污染;2.正源塑膠鞋業的廠房出租給其他小作坊,太陽板光伏板輻射擾民。多次投訴無果。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三十批舉報件重復。 1.正源塑膠鞋業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完成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該公司及其他引入的建設項目均沒有要求設立衛生防護距離。該公司1號車間與北側村居最近距離約20米,在特定氣象條件下,存在一定異味、噪聲,對村民生活環境造成影響。12月23日檢查時,“冷粘鞋”項目只有一條生產線正在生產,廢氣收集處理設施運行正常;“沙灘鞋”生產項目貼合工序未生產。經監測,該公司廢氣排放及廠界噪聲、廠界外無組織惡臭氣體均達標。 2.廠區內共有3家企業租賃在此經營。大旺公司主要從事PU、布料鞋材生產,經監測,廢氣非甲烷總烴濃度達標;佳成公司主要從事發動機活塞及連桿加工生產,生產工藝僅為簡單的機械加工,會產生一定噪聲;華能公司租賃正源公司已建廠房屋頂建設一個規模為1250千瓦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經監測,光伏發電電磁輻射達標。 3.該公司水溝在企業紅線內,且橫穿廠區,出于安全考慮,企業把明溝改為暗溝。水溝平時可正常排水,但因福廈路旁雨污溝過水斷面偏小,加上部分垃圾淤積,易造成水溝出水口汛期排水不暢。 4.舉報件反映的問題,福清生態環境已多次答復信訪人:正源公司和其廠房內入駐的企業不存在“環保應批未批、未批先建”的情況。 |
部分屬實 |
督促企業在達標排放的前提下繼續改進污染防治措施,進一步減少污染物排放。 |
1.待正源公司3號車間“沙灘鞋”生產項目貼合工序恢復生產后,福清生態環境局將安排對其廢氣排放狀況進行監測,并根據監測結果依法依規處理。 2.福清生態環境局將進一步加強對正源公司監管,督促其在保持各項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情況下,提高廢氣的收集處理效率,進一步減少污染物排放。 3.鏡洋鎮政府將督促企業定期安排人員清理水溝淤積的垃圾,進行疏通,確保汛期不出現積水。 |
未辦結 |
無 |
31 |
X3FJ202312220422 |
福州市鼓樓區八一七北路43號,廢品收購站,裝卸廢品過程中粉塵滿天,午間噪聲擾民,存在消防隱患。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舉報件反映的廢品收購站為福州市鼓樓區博榕再生資源回收店,已取得營業執照。 2.該店裝卸廢品過程中未發現粉塵漫天現象,午間未進行裝卸。 3.該店存在獨立感煙報警裝置未接入大樓物業自動火災報警主機、部分吊頂消防噴淋頭未采用直立型噴頭、電表安裝在木制箱內、部分插座安裝在木板上等問題。 |
部分屬實 |
規范經營,消除安全隱患。 |
1.12月25日,該回收店和紅霞新城物業單位已將獨立感煙報警裝置接入大樓物業自動火災報警主機;吊頂消防噴淋頭設置朝向已改為直立式;木板上插座已拆除,電表箱已更換為金屬材質。 2.鼓東街道辦事處、鼓樓區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隊、鼓樓公安分局將加強巡查,要求該回收店在日常工作中嚴格控制作業音量,輕拿輕放,避免給周圍居民造成影響。 |
已辦結 |
無 |
32 |
X3FJ202312220335 |
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金橋花園歐洲街57號,存在違章擴建房屋,住改商,開設家馨海鮮姿造飯店并私建飯店停車場的現象,江濱部分及金橋花園公共花園用地的樹木被砍伐,綠化帶被毀壞,小區的公共圍墻被拆改,污水直排水溝,油煙直排。 |
福州市 |
涉及利益糾紛問題 |
經核查: 1.歐洲街57號業主于2019年對房屋進行違章擴建,違建面積約216平方米。 2.2023年3月15日,鴻尾鄉青馬村村民向業主租下歐洲街57號聯排別墅及其部分附屬庭院,計劃于該處開辦家馨海鮮姿造飯店,已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存在住改商行為。房屋目前還處在裝修階段,因其未開始營業,現場并無油煙直排和污水直排水溝的情況。 3.飯店停車場位于金橋花園歐洲街57號房屋旁,均在其產權范圍內,并非江濱沿線及小區公共綠化帶,僅對部分地塊進行了硬化。承租人未經小區物業同意擅自將公共圍欄邊的樹木進行移植,并將小區公共鐵圍欄其中兩處改造成可推拉打開式的柵欄門。 |
部分屬實 |
對違建房屋進行依法依規處置。 |
1.閩侯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已于2020年對該戶違章擴建房屋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后續上街鎮政府將依法依規對違建房屋進行分類處置。 2.上街鎮政府已責成承租人將樹木移植原位并將圍欄恢復原狀。 3.上街鎮政府要求商戶未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一致同意前,不得對外營業。 |
階段性辦結 |
無 |
33 |
X3FJ202312220333 |
福州市羅源縣松山鎮白水村高梁灣104國道旁的科興瀝青攪拌站(又名:宏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在未辦理任何有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非法使用土地進行違章建設,污染物未達標直接排放,周邊居民長期受其生產中產生的粉塵煙氣及噪聲等影響。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十九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科興瀝青攪拌站前身為宏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其攪拌站項目環保備案表于2016年10月經原羅源縣環保局審批,但尚未取得用地審批手續,存在非法用地行為。羅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分別于2016年、2023年作出行政處罰。 2.12月3日,因存在用地未批先建行為,企業已自行停產整改。羅源生態環境局調閱2023年企業自行監測報告顯示污染物達標排放。12月4日現場檢查時,企業已辦理停電手續。 |
部分屬實 |
該攪拌站在完成用地審批后,對污染治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
1.企業已于12月3日自行停產整改,正根據用地報批情況,重新規劃廠區布局,待取得土地使用權后,對污染治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減少攪拌樓下料時瀝青煙無組織排放。 2.羅源生態環境局將在企業恢復生產后,監測企業廢氣、噪聲,根據監測結果依法處理。 3.羅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加快推進項目用地報批工作;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羅源灣開發區管委會、松山鎮政府加強巡查監管,及時處置企業非法生產行為。 |
階段性辦結 |
無 |
34 |
X3FJ202312220344 |
福州市永泰縣梧桐鎮潼關村洋下堤5號溫某違規建房,砍伐破壞百年大樟樹。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房子旁有大樟樹的為洋下埕3號,位于洋下埕5號附近,洋下埕3號自建房為潼關村村民溫某逸于2023年2月申請審批危房改造,舊房拆除后的新建房屋,房子旁的大樟樹仍保留在原處,未被砍伐破壞。 |
不屬實 |
無 |
梧桐鎮政府加強日常巡查,落實防蟲害防雷等保護措施,切實加強古樟樹保護。 |
已辦結 |
無 |
35 |
D3FJ202312220075 |
福州市倉山區建新鎮福建農林大學北側洪陣河水系生態公園,2021年1月至4月18日被悅江南小區開發商未經審批非法砍伐400多棵綠化樹、非法鏟除3000平方米綠化草坪違規硬化水泥路。道路紅線應該按照《福建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第103條退讓該水系公園,福州規劃局在2020年12月16日將已建成的水系公園劃入道路選址意見紅線內,2021年1月中旬無手續鏟除公園并建設水泥路,破壞已經完成生態化改造的河道水系公園。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三十批舉報件重復。 1.該地塊2003年即規劃為道路建設用地,前期因未建設道路先行綠化。2022年周邊小區建成后,為保證周邊居民出行需求,福州市市政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按照規劃部門批復的道路選址紅線啟動世茂福晟江山府北側道路建設,道路建設過程未破壞或占用河道藍線。道路建成后,打通了融僑悅江南至閩江大道的交通,改善福晟江山府周邊地塊出行條件,同時洪陣河南側慢行步道結合道路人行道共享使用,最大程度滿足周邊居民出行需求。 2.洪陣河南側綠化位于道路紅線內的部分苗木,市水務集團根據金山片區水系PPP項目建設需求統籌安排移植、補植,剩余苗木由園林部門審批、移植。原沿河種植的柳樹及灌木球珠未受道路建設影響,仍種植于河道南側。現場確實有新建道路工程移植苗木行為,但道路建設在規劃道路選址紅線內,苗木移植經園林部門審批,未破壞內河水系生態環境。 |
部分屬實 |
做好與群眾的溝通解釋工作,加強巡查防止出現違法現象。 |
倉山區政府做好群眾溝通、解釋工作。12月3日,倉山區政府組織人員對融僑悅江南小區入戶調查,絕大多數居民認為該路段建設道路符合公共利益。倉山區政府將加強該路段日常巡查,如發現違法行為,責令整改并依法查處。 |
已辦結 |
無 |
36 |
X3FJ202312220444 |
福州市倉山區中天金海岸天嬌苑小區存在以下問題:1.19號樓與9號樓之間破壞綠地,安裝健身器材;2.19號樓旁邊垃圾屋夏天經常沒有及時清運,臭味熏天,造成周邊小區居民家中害蟲很多;3.小區北門沒有設置垃圾屋,每天早上一堆垃圾隨處亂扔,地面污水橫流,污染環境;4.小區很多樓頂違規種菜,利用糞水等灌溉,影響環境,比如19號樓頂樓;5.19號樓9層、11層、12層業主經常往下面扔垃圾和煙頭,污染環境以及存在安全隱患。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天驕苑小區19號樓與9號樓之間正在進行健身娛樂場地施工改造,此處原為木板鋪成的步道,并非綠化地。為豐富小區居民的業余生活,擬將該處改造成居民健身娛樂場地,改造方案已經法定權數的業主表決通過,并向倉山區文體局進行設備申報。 2.19號樓旁垃圾屋每天定時定點清運垃圾,且每日清洗消殺,環境較為整潔,但垃圾屋背后洗桶區未及時清洗消殺,產生異味。 3.小區2號垃圾分類屋位于北門約100米處,由于個別居民未在規定時間和點位投放垃圾,故存在隨地投放垃圾的現象,現場地面未發現污水橫流。 4.小區存在個別居民在頂樓種菜,未發現利用糞水澆灌情況,咨詢小區物業和部分居民后得知,19號樓曾存在個別業主高空丟煙頭、垃圾等現象。 |
部分屬實 |
加強對居民垃圾分類的宣傳引導,做到定時定點投放,繼續保持垃圾屋規范運行;遵守文明公約,嚴禁高空拋物。 |
1.金山街道辦事處聯合區房管局加強對垃圾分類工作的檢查,督促物業定時沖洗消殺,確保垃圾屋周邊衛生整潔,引導居民定時定點投放垃圾。小區頂樓種菜點已清理完畢。 2.金山街道辦事處聯合社區開展高空拋物罪相關法律知識的宣傳,引導廣大居民自覺抵制不文明現象。 |
階段性辦結 |
無 |
37 |
X3FJ202312220345 |
福州市臺江區義洲街道奮斗里元興小區、洋中新村,樓下一層商鋪占道經營,噪聲擾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元興小區、洋中新村周邊沿街商店經營業態多種多樣,有小吃店、便利店、水果店、生鮮店等。由于元興小區、洋中新村均為老舊小區,住宅區域離一層店面較近,沿街商鋪的叫賣聲和店鋪二維碼收款提示器產生的聲音影響樓上住一、二層的居民。部分商鋪存在占道經營行為。 |
部分屬實 |
減少噪聲擾民,沿街不得占道經營。 |
1.臺江區城管局等相關部門要求沿街商鋪停止使用二維碼收款提示器,或者將音量調低,避免擾民。勸導店主文明經營。對奮斗里周邊市容整治,清理部分亂堆放雜物,提醒不得占道經營。 2.義洲街道、市公安局臺江分局、臺江區城管局等部門加強巡查監管,防止問題反彈。 |
階段性辦結 |
無 |
38 |
X3FJ202312220485 |
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溪源村:1.陳某平盜采該地段四五十萬方河砂、石子,堆放在溪源村基本農田里內粗蘆灣約20畝(約10萬方),苦竹片約50畝地上(約30萬方);2.以疏通河道為由挖石子出售,造成河床塌陷,目前還有幾十萬方石子堆在基本農田上,導致2023年滾水壩被洪水沖垮。 |
福州市 |
涉及利益糾紛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三十批舉報件重復。 1.2014年9月16日,上街鎮三套班子聯席會議研究決定開展溪源溪上游河道清水工程,后由福建省騰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中標實施,陳某平系中標方現場負責人。舉報件反映的“盜采河砂、石子”實為該公司對河道清淤疏浚,非陳某平個人行為,未導致溪源溪的河床塌陷。該項目清淤所挖河砂、石子屬國有資產,將集中拍賣上繳國庫。現分2處堆放在上街鎮溪源宮村苦竹片,2處堆放點部分屬于永久基本農田。經測繪,1#堆放點占地面積約36.8畝,其中占用農田約19.31畝,堆放量約5.7471萬立方米;2#堆放點占地面積約8.57畝,其中占用農田約1.46畝,堆放量約為0.3532萬立方米。 2.溪源溪上游河道清淤工程目的是疏通河道,并未導致溪源江的河床塌陷。受2023年“杜蘇芮”“海葵”等臺風影響,出現持續性強降雨,滾水壩被沖毀,與該工程項目無直接關系。 |
部分屬實 |
清理被堆放的河砂、石子,恢復基本農田耕種功能,盡快完成滾水壩修復工程項目。 |
1.上街鎮政府將于2024年2月28日前對兩處堆放點的河砂、石子進行評估,上報閩侯縣政府研究同意后,組織開展公開拍賣,恢復基本農田耕種功能。并做好群眾思想工作,確保拍賣成交后順利外運。 2.目前榕橋村滾水壩修復工程項目已開展前期的勘察、設計工作,上街鎮政府將繼續加快該項目的開工建設進度,力爭早日完工。 |
階段性辦結 |
無 |
39 |
X3FJ202312220341 |
福州市晉安區坂中村福建一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冊地為晉安區秀峰路188號閩臺廣告創意產業園9號樓四層405-1,生產地址為坂中村二次裝修垃圾資源化利用基地,該公司大量占用大片的農用地加工建筑垃圾,直接將生產出來的各種垃圾傾倒在山體各處深坑里,并用山土掩蓋,造成山體林地嚴重污染;該企業在生產過程存在嚴重噪聲污染和粉塵污染。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八批舉報件重復。 1.福建一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建設廠房及平整場地種植綠化苗木過程中,占用部分林地(屬農用地)。2023年11月15日晉安區資規局已對其行政處罰。 2.該公司經市城管委會審批收納二次裝修垃圾,并由市渣土處置中心通過監管平臺監管渣土車倒卸地點。二次裝修垃圾在原料車間內處置,可焚燒廢棄物經分揀轉運至福州紅廟嶺垃圾綜合處理中心處理,未將建筑垃圾隨意傾倒。 3.該公司產噪設備已設置隔聲房和吸聲、隔聲板,壓制磚生產車間使用雙層彩鋼瓦并加設吸聲棉進行降噪。12月5日晝間,晉安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開展噪聲監測,廠界噪聲達標。易產生粉塵的車間和料場設置頂棚及圍擋并噴霧降塵,壓制磚生產車間進料口配套布袋除塵器。12月5日,晉安區對該公司開展無組織廢氣監測,粉塵無組織排放達標。在大風天等氣象條件下粉塵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一定影響。 |
部分屬實 |
補辦用林審批手續,噪聲、粉塵達標排放,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
1.晉安區已督促福建一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抓緊完善用林審批手續。目前正在準備審批材料。 2.該公司在廠區南側及西南側設立20根15米長立柱用于增設防塵網,降低揚塵對周邊環境影響。12月27日已完成安裝。 |
階段性辦結 |
無 |
40 |
X3FJ202312220456 |
信訪人對信訪編號D3FJ202312010067的反饋不滿意;1.瑟江灘涂北側(臨瑟江村)排洪邊,因灘涂改造外擴以村路為排洪另一側堤壩,路基時刻泡在水里,導致下沉,路面開裂清晰可見。(梨頭教堂一一龜頭坡段)所建的兩排洪閘尺寸過小,不足以排洪,已導致局部水淹農田;2.“噪聲達標”是假的;3.養殖場生產一年幾度放水曬場,引起揚塵十分嚴重,“經勘查未發現揚塵”不符合實際。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三十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瑟江灘涂系瑟江蛤苗養育場,瑟江村路為海防大道,兩座水閘均位于瑟江養殖場附近排洪河道上,用于瑟江排洪。 2.海防大道正常使用,瑟江蛤苗養育場附近河道通暢,未發現附近農田被淹、道路毀壞,不存在路基長期泡在水里的情況。在瑟江蛤苗養育場整合前,該區域就已是養蝦區。 3.兩座水閘目前均正常排水,能正常行洪,未見異常,更未發現農田被淹的情況。 4.12月8日,福州市福清環境監測站出具的《福州市福清環境監測站監測報告》,認定該養殖場噪聲達標,福清環境監測站已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具備噪聲、振動監測能力,出具報告真實有效。 5.目前瑟江蛤苗養育場非曬灘期,未發現塵土飛揚的情況。每年6月至7月為花蛤養殖場曬灘期,如遇到強對流天氣可能導致揚塵問題,對周邊養殖場及農田造成影響。 |
部分屬實 |
督促瑟江蛤苗養育場在曬灘期做好揚塵防治工作,減少對環境影響。 |
三山鎮政府督促瑟江蛤苗養育場在曬灘期做好揚塵防治工作。 |
階段性辦結 |
無 |
41 |
X3FJ202312220455 |
信訪人對前期信訪“福州市福清市三山鎮白鶴村,灘涂設施被擅自改變,將一條鄰北坨排洪堤拆除,把三福場高山鎮周邊各自然村洪水引向白鶴村三孔閘門,造成村民在‘三福場’外海地養殖業受到重大損失(蜂、蛤、蠣、紫菜)”回復不滿意,鄰高山鎮北坨排洪堤被在2012年已列入固定資產清點明細表中,任何承包人都不得拆除。承包人未按承包合同規定,為了擴大養殖面積,將養殖場周邊所屬高山鎮八九個自然村的洪水引向白鶴村三孔閘門。白鶴村三孔閘門外,由于承包方不按合同第五條規定,沒通過白鶴村村民同意,任意排水致使我村外海灘涂水產養殖遭受嚴重損失。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三十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鄰北垞村堤壩確已拆除,該堤壩屬于養殖場內壩,為養殖場內養殖設施,不承擔周邊村莊或區域的排洪功能。因養殖方向轉變,承包戶認為隔斷壩失去原功能,故拆除了該設施。2012年9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承包戶侯某光因養殖需要拆除該壩。該壩在承包期固定資產清點明細表內,承包方拆除屬違反合同規定,系雙方履行合同產生糾紛。 2.1991年三福養殖場圍墾后,周邊高山鎮各自然村無排洪渠道,僅依靠自然消納。當地政府和村委會于2018年左右修建排洪渠,將高山鎮周邊各自然村洪水由白鶴村三孔閘門排出,解決高山鎮周邊村排洪問題。 3.2021年8月6日受第九號臺風“盧碧”的影響,三山鎮及高山鎮均出現特大強降雨,為保證村民財產、生命安全,三山鎮指導三福養殖場全面開閘納洪,三福養殖場內兩座兩孔水閘因此垮塌,相關事項福清市法院已于2022年12月23日作出判決。本次臺風中確有部分養殖場受到損失,但屬于自然災害引發,并非人為損害。倒塌的兩座兩孔水閘已于2022年恢復原狀。 |
部分屬實 |
做好群眾的溝通和解釋工作,加強管理,保持周邊河道暢通。 |
三福養殖場承包問題引發的民事糾紛,建議通過司法途徑予以解決。三山鎮政府將做好群眾的溝通和解釋工作,加強對養殖場的監管。 |
已辦結 |
無 |
42 |
D3FJ202312220013 |
福州市晉安區象園街道文博路,市直機關公寓樓下的農貿市場,噪聲嚴重擾民,清晨4點左右尤為嚴重。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批舉報件重復。 舉報人反映的“農貿市場”為晉安區惠多鮮集市,在外圍設有公共的車輛進出平臺,該平臺由鋼板焊接而成,車輛出入時聲響較大;惠多鮮集市進行貨物裝卸時聲響較大,影響周邊居民。 |
屬實 |
降低惠多鮮集市經營噪聲,減少噪聲擾民。 |
惠多鮮集市已在外圍公共進出平臺安裝耐磨靜音墊,已將原有拖車輪更換成靜音輪。晉安區已要求該集市在進行貨物卸裝時輕拿輕放,嚴禁高聲喧嘩。 |
階段性辦結 |
無 |
43 |
X3FJ202312220369 |
福州市倉山區金山街道閩江大道閩江春曉小區西北門入口處,違章搭蓋雜物間堆放垃圾,破壞小區及周邊環境。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閩江春曉小區西北門入口處為小區大件垃圾臨時投放點,占地約20平方米,周邊用鐵皮進行圍擋。該大件垃圾臨時投放點在金山街道的指導下,由物業根據小區實際情況,本著“便于投放、便于管理”原則,綜合選定。但由于部分居民垃圾分類意識不強,將生活垃圾丟在此處,影響小區衛生環境。 |
部分屬實 |
引導居民正確投放垃圾,督促物業加強對小區衛生保潔。 |
1.2023年12月26日小區物業已對垃圾清理完畢。 2.倉山區城市管理局將積極配合金山街道督促小區物業加強日常管理,及時清理垃圾,確保小區的衛生干凈整潔,同時加強小區居民垃圾分類宣傳引導工作。 |
已辦結 |
無 |
44 |
X3FJ202312220388 |
福州市倉山區融僑水鄉溫泉別墅小區二期70棟幢別墅裝修時占用公共區域,破壞綠化、水渠,改造成私家花園,嚴重破壞園區內規劃及生態。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二批舉報內容重復。 1.融僑水鄉溫泉別墅小區二期70幢別墅于2004年6月交房至業主時,別墅前綠地已存在使用鐵欄桿封閉圍擋情況。 2.別墅業主于2022年7月向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申請對門前圍欄內綠地進行修繕,2023年4月起修繕工作停工至今。修繕造成圍欄內部分綠植發生變動、圍欄內水池被填埋等情況。 |
部分屬實 |
恢復被破壞的綠化、水池。 |
1.12月7日,小區物業公司對該戶業主下發整改通知書,要求業主一個月內限期自行整改恢復。 2.金山街道辦事處、倉山區房管局加強監管,督促物業公司發現此類問題及時制止并上報。 3.金山街道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業主宣傳引導。 |
未辦結 |
無 |
45 |
X3FJ202312220334 |
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上街村國賓大道12號,林某理霸占上街鎮上街村河道、新峰村河道,總長300米,寬30米,面積約13畝,建違章商業建筑,造成洪水時內澇嚴重。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三十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實為閩侯縣上街線帶廠,林某理為該廠股東。該廠占地面積3840平方米,距離新峰溪約300米,未發現霸占上街鎮上街村河道、新峰村河道并造成內澇的問題。造成內澇的主要原因系隨著上街鎮城鎮化發展,現有的市政排水系統承載力漸顯不足,一旦遇極端強降雨天氣,無法及時排水,上街鎮政府已著手研究解決方案。 2.上街線帶廠現有三座建筑,作為商業出租使用,其中部分建筑存在未經審批擅自占地違法建設及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行為,違法建設面積共計7982.91平方米。 |
部分屬實 |
對違章建筑依法依規處置,緩解鎮域內澇壓力。 |
1.上街鎮做好短期防澇工程,保持鎮域內河流一定水位高度,在強降雨來臨前對鎮域內河流提前放水,將水位降到最低。在強降雨期間,實時觀測河流水位并報備情況,與轄區內各閘站、水庫等形成聯排聯調機制,降低鎮域內澇壓力。 2.針對林某理及上街線帶廠違建問題,上街鎮政府會同閩侯縣資規局已分別于2023年6月13日立案查處,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
階段性辦結 |
無 |
46 |
X3FJ202312220427 |
福州市五一北路80號金譽蛋糕(五一路津泰路交叉口)樓頂出現大面積的顯示屏播放廣告,光污染嚴重;五一路、津泰路顯示屏前的四棵樹,被過度修剪,影響生態環境。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舉報件反映的大面積顯示屏,為人民日報數字傳播(福建)有限公司戶外大型LED屏。該顯示屏正面朝福州市民用建筑統建辦公室大樓,三面均未朝向居住建筑。12月25日夜間,對該LED屏播放畫面亮度值現場監測,超過《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技術標準》。22時前該LED屏按時關閉。 2.由于鼓樓區五一路與津泰路路口的西北、西南角的LED屏被遮擋,11月12日清晨,市綠化管理處對旁邊樹木進行適當修剪,樹體高度與LED屏低端持平,同時對內膛枝梳理。 |
部分屬實 |
相關戶外大型LED屏亮度控制嚴格按照相關規范標準執行,做好群眾的溝通解釋工作。 |
1.市城鄉建設局已下達整改通知單,責令人民日報數字傳播(福建)有限公司戶外大型LED屏設置單位調低LED廣告屏亮度,從嚴要求畫面背景、播放時間和畫面切換方式,按時關閉顯示屏,并不定期抽測檢查。 2.市園林中心將加強溝通解釋,消除群眾誤解。 |
已辦結 |
無 |
47 |
X3FJ202312220368 |
福州市倉山區永南路禾田廣場邊上,有一處工地(疑是水泥廠)日夜施工,噪聲擾民,沒有防塵措施,揚塵嚴重。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永南路禾田廣場邊閑雜地有3家砂石場,與白云村居民區直線距離約200米,與陽光城大都會D區直線距離約300米。車輛行駛及原料搬運過程產生噪聲。3家砂石場在露天場地堆放砂石材料,在裝卸、堆放和場內運輸過程會有揚塵情況,部分未采取防塵網覆蓋、灑水等降塵措施。 |
屬實 |
清退砂場,加強監管,防止“回潮”。 |
1.城門鎮與土地產權所有人和3家砂石場協調,商家均承諾于3個月內完成從現場搬離,并做到:2024年1月10日前將砂石堆全面覆蓋綠網,裝卸、堆放和場內運輸時,利用霧炮車降塵;不在休息時間進行外運作業;不再從事生產經營,2024年3月31日前搬離。 2.城門鎮加強常態監管,定期巡查,嚴防“回潮”。 |
階段性辦結 |
無 |
48 |
X3FJ202312220367 |
福州市晉安區鼓山鎮北三環路103號盛輝獅峰車場,該車場無環保審批,選址不合理,距離小區近,車流量大,由此產生大量噪聲,貨車尾氣排放及粉塵污染嚴重。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三十批舉報件重復。 1.經對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大型停車場涉及環境敏感區的需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并向生態環境部門報批,不涉及環境敏感區的停車場豁免環評及環保審批。經核對,盛輝獅峰停車場作為臨時堆放建筑材料的貨物中轉站及臨時停車(不涉及環境敏感區)使用,無需環保審批。 2.該車場位于獅峰新苑小區西側約60米,場地內車輛啟動、停止以及周邊車輛往來時會鳴笛,產生噪聲;車輛行駛過程中產生汽車尾氣,同時帶起路面浮塵,產生揚塵。 |
部分屬實 |
加強車場管理,減少對周邊環境影響。 |
1.晉安區政府要求盛輝物流集團有限公司加強該場地管理,規范貨車停放區域,將貨車停放至場地遠離居民區一側,并在場地主干道醒目位置設立限速及禁止鳴笛標志,提示來往車輛減速慢行、禁止鳴笛。 2.晉安公安分局對該場地貨車車主進行勸導,告知噪聲擾民后果,避免噪聲擾民情況發生。 3.晉安區政府已要求盛輝物流集團有限公司對該場地進行清掃,增加灑水頻次,避免車輛進出產生揚塵,影響周邊環境。 |
階段性辦結 |
無 |
49 |
X3FJ202312220411 |
福州市鼓樓區東水路18-7的單位食堂排放的油煙影響周圍居民身體健康。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舉報件反映的“食堂”為福建省交通運輸廳職工食堂,一樓為沿街商店,二、三層為食堂,廚房位于二樓。該食堂已取得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 2.該食堂廚房已按規定安裝油煙凈化及除味設施,油煙經凈化處理集中收集后通過自行鋪設管道引至二樓北側排放。鼓樓生態環境局于12月25日對其進行油煙監測,結果達標。但仍可能對周邊群眾造成一定的影響。 |
部分屬實 |
油煙達標排放,減少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
溫泉街道辦事處、鼓樓生態環境局加強該區域巡查力度,督促該食堂定期清洗維護油煙凈化設施和除味設施,確保油煙凈化除味效率。12月25日,該食堂已對設備進行清洗。 |
已辦結 |
無 |
50 |
X3FJ202312220498 |
福州市閩侯縣祥謙鎮宏北路88號的金嘉利峽南磚廠,污水不經處理直接排放,粉塵大,夜間生產噪聲擾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五批舉報件重復。 1.福州金嘉利建材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于2020年10月通過環評審批,2021年4月完成竣工環保驗收;生產原料為建筑垃圾,存放在車間內,已向福州市城管委備案;生產場所為租賃福建鴻順德建材公司廠房場地。 2.該公司配料機、攪拌機、石粉料倉庫等易產生揚塵環節和車間出入口均已配套噴淋降塵設施,破碎機已配套布袋除塵器。12月11日,閩侯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粉塵廢氣、噪聲進行監測,結果顯示達標。但在生產期間車輛或移動設備出入時,車間內的粉塵會少量外逸,對周邊環境造成一定影響。 3.該公司無生產廢水產生,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接駁市政管網。檢查人員對該公司外圍排查,未發現污水排放痕跡。 4.該公司夜間沒有進行成品加工生產,但偶有原材料運輸,卸貨時產生的噪聲對周邊環境有一定影響。 |
部分屬實 |
督促福州金嘉利建材有限公司加強抑塵降噪措施,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
祥謙鎮政府要求該公司進一步加強廠區內,特別是車間出入口的降塵抑塵措施,同時合理安排原材料運輸時間,減少粉塵和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
未辦結 |
無 |
51 |
D3FJ202312220002 |
福州市永泰縣同安鎮官路村,落虎嶺、溪柄兩處山頭,被隔壁大洋鎮宵洋村人員開挖,毀林約15畝;未經審批,約10畝官路村溪柄耕地被破壞用于違建搞農業開發;官路村山頭山林被大肆毀壞用于建活人墓。多次反映無果。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八批舉報件重復。 1.“落虎嶺”山頭被開挖違法行為人為永泰縣富泉鄉芭蕉村村民余某平,現場存在違法占用林地開采石礦情況,永泰縣林業局已于2023年10月9日對余某平作出行政處罰。目前罰款已繳交,當事人已對被破壞林地進行植樹復綠。 2.“溪柄”山頭被開挖問題為泰豐生態農業有限公司原有舊路拓寬及農業生產建設占用林地,涉及一般林地總面積約8畝,非生態林,毀壞樹木約560株,茶樹約2000株。永泰縣林業局已于2023年12月8日立案查處。 3.2023年6月30日,泰豐生態農業有限公司與大洋鎮宵洋村簽訂出租合同,宵洋村將溪柄片250.1畝耕地經營權出租給該公司用于溫室大棚種植糧食作物、蔬菜等,不存在違建情況。該項目符合設施用地申報條件,正在申報種植大棚設施用地。 4.現場未發現官路村山頭山林被破壞用于建設活人墓。 |
部分屬實 |
加大對林地、耕地的監管巡查和宣傳保護力度。 |
永泰縣林業局已對落虎嶺、溪柄方向占林問題進行處置。同安鎮政府強化轄區內林地資源巡查監管。 |
階段性辦結 |
無 |
52 |
X3FJ202312220322 |
福州、泉州等地第三方檢測企業如:科瑞檢測(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科林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福建拓普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福建中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等,通過篡改數據、偽造樣本等手段,對環保檢測報告進行造假。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僅對造假企業進行警告和整改,未采取實質性懲罰措施。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舉報件反映的4家第三方監測機構中,科林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福建拓普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福建中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等3家在福州市“雙隨機”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實驗室質量體系運行不規范的問題或涉嫌監測數據弄虛作假。泉州市對科瑞檢測(福建)有限公司開展檢查,未發現監測數據造假違法行為。 2.2023年,福州、泉州等地組織開展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對查實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23家企業立案查處,已下達處罰決定書12起,對違法企業采取罰款、沒收違法所得、三年內禁止參與政府購買環境檢測服務或者政府委托項目,以及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三年內不得從事監測服務活動的行政處罰措施。 |
部分屬實 |
持續開展監督檢查,嚴厲打擊第三方監測機構弄虛作假行為,進一步規范監測機構。 |
1.福州市相關部門將進一步調查福建中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福建拓普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存在的問題,對科林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履行法定程序。 2.福州、泉州市相關部門對其余11起涉嫌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違法案件依法查辦到位。 3.福州市、泉州市等地繼續對承擔生態環境監測任務的社會化監測機構開展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分類處置,嚴厲打擊第三方監測機構弄虛作假行為,進一步規范監測機構。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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