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問題 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辦結目標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1 |
D3FJ202312180041 |
福州市倉山區金康路摘仙苑,垃圾屋距離二次供水水池過近,污水橫流、滋生蚊蟲、臭味擾民,且建垃圾屋時破壞綠地。多次投訴無果。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五批舉報件重復。 1.該小區距1號垃圾屋約14米處有全封閉的地埋式二次供水水箱。該垃圾分類屋為新增的小區公共設施,利用綠植不易存活的林下空間建設,未破壞綠地。根據《福州市城鎮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辦法》,垃圾屋設置未違反相關規定。福州水質檢測有限公司每季度對小區水質進行監測,結果符合生活用水衛生標準,垃圾屋未影響生活用水安全。 2.2023年12月16日-20日,金山街道每日均組織人員到該小區垃圾屋檢查,垃圾屋環境衛生保持良好,未發現污水橫流、孳生蚊蟲、臭味擾民現象。檢查中發現由于個別居民垃圾定時投放意識不強,存在未按時投放垃圾的現象。 |
部分屬實 |
加強對居民垃圾分類的宣傳引導,做到按時投放,保持垃圾屋良好環境衛生。 |
1.倉山區相關部門要求小區物業、分類管理員做好小區垃圾分類屋的日常管理。 2.金山街道辦事處加強與小區居民溝通協調,并做好垃圾分類的宣傳引導。 |
已辦結 |
無 |
2 |
X3FJ202312180174 |
福州市倉山區金山大道新華都超市三樓的漫城KTV,違規改造排污管道,污水直排雨水井中,臭氣熏天,嚴重影響周邊環境。與雁金幼兒園僅一墻之隔,每天晚上營業至凌晨兩三點,且吊頂、墻壁未采取任何隔音措施,擾民嚴重。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六批舉報件重復。 1.12月19日,金山街道會同倉山區相關部門、福州市排水公司現場檢查,未發現恒升中心隨意改造排污管道的情況,該KTV污水統一匯入恒升中心污水主管道后正常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未聞到明顯臭味。該KTV設有廚房,為11名員工提供餐食,廚房內未安裝隔油池。 2.“曼城KTV”與“金雁幼兒園”之間距離符合福建省娛樂場所設立要求。12月12日夜間,倉山生態環境局對該KTV噪聲進行監測,結果顯示達標。 |
部分屬實 |
督促整改,加強監管,減少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
金山街道辦事處要求漫城KTV于2023年12月29日前完成廚房隔油池整改。 |
階段性辦結 |
無 |
3 |
D3FJ202312180042 |
福州市倉山區建新鎮洪塘路濱江麗景小區美麗園附近的生態公園,被開挖修建道路,汽車尾氣、喇叭噪聲擾民,且生態公園內大量樹木缺乏養護枯死。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六批舉報件重復。 1.2022年,為保證周邊居民出行方便,福州市市政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根據規劃部門批復的道路選址紅線對世茂福晟江山府北側道路進行建設,建設過程未破壞或占用河道藍線及規劃綠化用地,對占用道路紅線的原沿河綠地苗木經園林部門審批移植了32株。 2.現場存在新建道路工程移植苗木行為,但道路建設在規劃道路選址紅線內,苗木移植經園林部門審批,未侵占公園用地及砍伐樹木。 |
部分屬實 |
做好群眾溝通解釋工作,加強巡查防止出現違法現象。 |
倉山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做好群眾溝通、解釋工作,并加強日常巡查,如發現違規修路、非法破壞樹木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
已辦結 |
無 |
4 |
D3FJ202312180049 |
信訪人前期反映福州市閩清縣塔莊鎮塔莊村茶山上后崖水庫養牛的問題,現對處理結果不滿意。1.現在水庫和山上水溝里都是牛糞,周邊農作物和原始生態樹木被牛踩踏、吃掉;2.塔莊鎮塔莊村塔莊安置房敬老院門口的幾百平方米農田被侵占用于建設房屋,還圍起來種樹,導致無法耕作。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九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后崖水庫”為塔莊村后萬山塘,山塘周邊僅1家散養戶,日常放牧中存在牛糞直排林間地頭現象,該農戶不定期收集用于周邊果樹、蔬菜施肥。散養放牧區域耕地處于未耕種狀態,目前已設圍擋,未發現周邊農作物和原始生態樹木被牛踩踏、吃掉的現象,但在雨天期間存在部分淋溶水溢流至山塘的現象。經監測,該水塘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 2.舉報件反映的“塔莊安置房敬老院”為塔莊社區居家養老綜合服務中心,“門口幾百平方米農田”地類性質為林地,面積約5.82畝,規劃用作中心配套的老人戶外休憩活動場地。因地塊緊鄰道路,為確保老人活動安全,四周增設了圍擋。目前該地塊種植些許樹木,未建設房屋,未發現侵占農田建設房屋導致無法耕作的情況。 |
部分屬實 |
加強對散養戶的監管,規范場地衛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養殖影響村莊生態環境。 |
1.塔莊鎮督促指導該散養戶加強場地衛生管理,及時做好牛糞收集清理,收集糞污用于灌溉和施肥等,在養殖場地與山塘間設置圍欄和截污水溝,建設儲液池,確保糞污不排入山塘內。目前,已全部完成。 2.塔莊鎮加強對該散養戶的監管,按照村規民約,規范散養行為,防止養殖糞污影響村莊生態環境。 |
階段性辦結 |
無 |
5 |
X3FJ202312180153 |
福州市長樂區營前街道黃石村,1000余平方米耕地被毀壞用于違建富貴新村88號麥芽糖廠。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九批舉報件重復。 富貴新村88號為營前街道黃石村村民所建房屋,為其生活和加工麥芽糖小作坊使用,麥芽糖加工生產過程無廢水、廢氣等污染物排放。該地塊違建總面積439.46平方米(房屋占地面積270.7平方米,埕地面積168.76平方米,屬未批先建)。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時,房屋地塊已調整為建設用地,其他為果園地。 |
部分屬實 |
依法依規完成違建地塊處置。 |
1.12月13日,營前街道辦已作出處罰決定。根據《福建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第十八條,暫緩拆除違建房屋。 2.埕地除保留必要通道外,其余部分已于12月11日完成復耕。12月19日,現場復核未發現該地塊新的違建行為。 |
階段性辦結 |
無 |
6 |
X3FJ202312180155 |
福州市長樂區松下鎮:1.鄭某英利用他人名義在上瑞非法填海區域建設瀝青攪拌站,破壞自然生態環境;2.2012年,松下碼頭有限公司炸藥爆破導致村民房開裂,造成粉塵污染;3.松下碼頭有限公司未辦理用林等合法手續,超界毀林,大肆侵占、填埋午山灘涂岸線、養殖捕撈場,不斷增加碎石生產線,圍填的土地成為石子堆場,私自修建黏土磚廠。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舉報件反映的“瀝青攪拌站”為福州市長樂區松下瀝青工程有限公司。該瀝青攪拌項目位于松下港區牛頭灣作業區2#和3#泊位獲批填海范圍內,已配套廢氣處理設施,2023年以來的6份監測報告顯示各項污染物均達到達標排放?,F場未發現非法填海。 2.2011年4月21日,福州松下碼頭有限公司委托專業爆破公司實施長樂松下碼頭六期陸域平整石方爆破施工(2#和3#泊位配套工程項目),已向公安部門備案,符合《爆破安全規程》中對爆破震動的相關規范要求,爆破施工過程按規范采取灑水、噴霧措施抑制粉塵。涉及的房屋開裂問題,2012年已完成受損房屋評估補償工作。 3.2015年3月至2017年5月,松下碼頭有限公司項目施工單位未經審批,擅自超界施工平整林地49.3畝。公安機關已刑事立案并作出刑事處罰。2018年12月,松下碼頭有限公司對超審批施工的49.3畝林地啟動了生態修復工作,2019年6月,該工程完成施工,之后納入三年管護。2022年10月,長樂區林業局組織驗收,認定上述生態修復效果不達標。目前,超審批49.3畝林地的生態修復,松下碼頭有限公司已納入松下碼頭高邊坡隱患治理和生態修復工程建設項目。 4.松下碼頭涉及午山村附近的海域是12#和13#泊位,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未發現填埋午山灘涂岸線違法行為,未發現養殖場捕撈場。 5.“碎石生產線”為松下碼頭建設項目配套的石子加工場,已于2021年10月停產、拆除。石子堆場已于2020年清理完畢,不再堆存。 6.舉報件反映的“黏土磚廠”為松下永豐建材磚廠,位于松下碼頭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域使用權證》范圍內,已于2017年底取締關閉,生產設備已全部拆除,改為碼頭倉庫使用。 |
部分屬實 |
完成超審批林地生態修復。 |
1.長樂生態環境局加強對松下瀝青公司的巡查,如發現環境違法行為,及時依法處置。 2.已完成受損房屋評估補償工作,將加強與信訪人溝通;松下鎮對項目施工加強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3.松下碼頭有限公司超審批49.3畝林地的生態修復已納入松下碼頭高邊坡隱患治理和生態修復工程建設項目,由長樂區成立了工作專班推動該項工作。 |
階段性辦結 |
無 |
7 |
X3FJ202312180138 |
福州市臺江區北興園小區違法,違規改造綠化地塊,并將1、2號樓污水管布置鋪設在居民行駛過道上,破壞居民綠化環境,原綠化地上幾十棵近20年樹齡的番石榴大樹及其他小樹被砍伐。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十五批舉報件重復。 1.北興園小區納入2022年臺江區老舊小區整治一期項目。改造內容包含雨污管網分流改造,對小區原樓棟之間灌木叢等規整清理,保留綠化并種植綠籬,規整出的空地部分用于小區業主停車使用等內容。改造項目于2022年12月進場施工,2023年8月完成改造,改造后小區更加整潔美觀。 2.該小區1、2號樓污水管道設計保留原有位置現狀,僅對混流管道進行雨污分流改造,相應增設排水管道,污水管布設在人行通道下位置符合國家規范要求。 3.興園小區老舊小區改造方案中保留了原業主自種的雜樹,但在改造實施期間,個別小區群眾做出損害樹木、實施砍伐的行為,導致有16棵原業主自種的雜樹被群眾砍伐或枯死。 |
部分屬實 |
結合群眾訴求,在原有小區綠化基礎上,適量增加綠化區域,提升小區綠化景觀品質。 |
1.12月31日前,臺江區政府在北興園小區適量增加綠化區域,并種植桂花、黃金榕球等。 2.對原業主自種的雜樹被小區群眾實施砍伐、破壞,鑒于部分業主要求補植,部分業主要求保持現狀,屬地街道、社區已于12月16日將業主大會表決事項進行公示,擬組織召開業主大會進行投票表決形成最終決議。 |
階段性辦結 |
無 |
8 |
D3FJ202312180039 |
信訪人對受理編號D3FJ202312070055信訪件的處理結果不滿意。白馬花園垃圾分類屋臭味影響鐵欄旁的山?;▓@業主。當地僅對垃圾分類屋衛生進行清理,公示內容稱“白馬花園是按政府規定合法建設垃圾分類屋,距離居民區不足2米,會加強環境管理”,未提及要拆除垃圾分類屋。信訪人認為該垃圾屋嚴重影響山?;▓@業主,要求重新選址并征求山海花園業主意見。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六批舉報件重復。 1.該垃圾屋位于白馬花園小區5號樓,背對山海花園,往西北側約5米處為山海花園5號樓1單元架空層,中間以鐵制欄桿和綠化帶隔離。經整改,在12月15日、18日的現場核查中,工作人員未發現存在誤時投放的垃圾,現場環境衛生整潔,未聞到有明顯異味。12月20日下午,上海街道完成對垃圾屋內部的密封加固處理,進一步阻隔垃圾屋內氣體外逸,12月23日再次開放使用。 2.上海街道除加強垃圾屋內外衛生保潔、垃圾運輸以及密封加固垃圾屋外,自12月12日起,每日在小區組織開展垃圾分類宣傳活動。 3.當前垃圾屋選址符合《福州市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四定”工作實施方案》“因地制宜”“因需配置”兩項原則,且目前小區沒有其他合適場所新建垃圾屋。 |
部分屬實 |
白馬花園垃圾屋誤時垃圾問題得到解決,衛生保潔情況得到改善。 |
1.上海街道督促垃圾分類員加強垃圾屋及周邊區域保潔清理,組織開展小區業主教育勸導和宣講評比工作。 2.上海街道、臺江區城管局結合“千名城管進小區”行動,開展垃圾分類一線執法,提高居民垃圾分類自覺度。 |
已辦結 |
無 |
9 |
X3FJ202312180136 |
福州市恒大天璟小區(一期)小區商業裙樓餐飲油煙排放設施、公共配套設施(中央空調外機)規劃設計不合理,相關工程設施不按設計規范施工、布置,違規設置排煙口,餐飲油煙、設備噪聲擾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七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為蘇寧廣場綜合體5樓空中花園,邊界處設置有8根排煙管道,用于4樓13家餐飲店排放油煙。臺江生態環境局對西貝餐飲公司、均安餐飲店開展油煙監測,并選取恒大天璟4個噪聲敏感點位開展噪聲監測,均未超標。 2.該小區所在的蘇寧廣場B13地塊,經過原福州市城鄉規劃局審批,按照規劃法和技術規范,油煙管道及中央空調位置不屬于規劃審查范疇。蘇寧廣場B13地塊項目于2015年通過福州市生態環境局環評審批,共設置有4個排油煙區,現場檢查空中花園未發現有在排油煙區外進行排放油煙的情況。 |
部分屬實 |
進一步完善油煙、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減少對周邊群眾的影響。 |
1.臺江生態環境局要求蘇寧公司對排煙管道進行加固,降低震動噪聲。12月19日已對有震動噪聲的管道采取延伸、加裝隔音棉等措施,噪聲減小。 2.蘇寧公司增加巡查和維護頻次,發現噪聲問題立即檢修;定期組織清洗油煙凈化器和排煙管道,保證凈化效果。 |
階段性辦結 |
無 |
10 |
X3FJ202312180128 |
福州市臺江區新港街道瀛洲府C區遠樂新能源充電站噪聲擾民,包括充電樁設備聲音、充電人員喧嘩聲音、鳴笛聲音等,同時停車場衛生環境差,臭氣熏天。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三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停車場位于瀛洲府C區北側,距離最近居民區約10米。為緩解該區域周邊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緊缺問題,2023年5月,小區開發建設單位依托原有車位引進了新能源汽車充電項目。經監測,夜間噪聲未超標,但存在個別司機把充電設備扔出圍欄占道充電、司機夜間講話聲音較大。 2.現場未發現臭味擾民情況,但夜間可能存在少數司機找不到廁所隨地大小便情況,該停車場已新增加了3處提示標語。 |
部分屬實 |
解決噪聲擾民等問題,為小區周邊居民提供舒適的生活環境。 |
1.臺江區房管局等單位已約談物業公司,要求該公司加強現場人員的管理,建立定時巡查機制,及時維護設備,制止不文明行為。 2.臺江區城管局加強宣傳引導,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3.臺江公安分局加強夜間巡查,對占道充電、深夜擾民等現象加大整治巡查力度。 |
已辦結 |
無 |
11 |
D3FJ202312180036 |
福州市倉山區螺洲鎮天福村工業區一層,福州閩祥鞋業有限公司制造拖鞋,塑膠臭味擾民,且在廠區內隨意堆放生產垃圾,導致環境臟亂。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福州閩翔鞋業有限公司主要從事PE鞋底生產。煉膠生產過程中產生有機廢氣,生產廢氣集氣罩收集并引至二樓廢氣處理設施(處理工藝: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高空排放。 2.該公司已停產,車間內部分沖壓后廢料在廠區內隨意堆放,散發塑膠味道。 |
屬實 |
停止生產、引導轉型。 |
1.倉山生態環境局督促該公司立整立改,將生產邊角料擺放整齊、用防塵網覆蓋。 2.螺洲鎮政府督促該公司進行轉型,計劃于2024年1月20日前清空生產設備,未來廠房用于非生產性行業使用。 |
階段性辦結 |
無 |
12 |
D3FJ202312180034 |
福州市閩清縣東橋鎮溪芝村山上的養殖場,養殖豬鴨,嚴重污染水源,臭味擾民,向12345投訴無果。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東橋鎮溪芝村村民謝某丹在溪芝村芝山自然村邊上搭建兩個養殖棚,散養蛋鴨約7000羽,未養豬,面積約1畝,位于禁養區內。養殖場周邊僅有一條溪流,不是飲用水水源地,存在鴨糞沖刷溢流至河道的現象。養殖場位于溪芝村芝山自然村附近,存在一定的臭味擾民現象。 2.2023年以來,東橋鎮政府分別于9月15日、12月13日收到12345平臺轉辦的投訴件,均現場核查處置,要求散養戶于2024年1月底前清欄并拆除養殖棚。目前,該散養戶已在持續售賣蛋鴨。 |
部分屬實 |
完成該養殖場關停取締。 |
東橋鎮政府、閩清生態環境局、閩清縣農業農村局督促該養殖場于2024年1月底前關停并拆除養殖棚。后續將加強巡查監管,防止問題反彈回潮。 |
未辦結 |
無 |
13 |
X3FJ202312180156 |
福州市長樂區營前街道黃石村林某明、林某平霸占河道耕田,將20多米寬河道侵占到只剩下4-5米寬;在永久性耕地違建鳳貴新村88號麥芽糖廠。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九批舉報件部分重復。 1.林某明、林某平分別為黃石村村委會負責人和村干部。近年來,營前街道黃石村村委會對黃石村過浦溪進行了整治,整治主要內容包括河道清淤、堤岸加固和污水管網建設等工作,有效提升了過浦溪灌溉、行洪能力和水質質量。經調閱2016年及2023年歷史衛星影像圖比對,過浦溪河道長度及寬度基本保持一致。 2.富貴新村88號為營前街道黃石村村民所建房屋,為其生活和加工麥芽糖小作坊使用。該地塊違建總面積439.46平方米(房屋占地面積270.7平方米,埕地面積168.76平方米,屬未批先建)。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時,房屋地塊已調整為建設用地,其他為果園地。 |
部分屬實 |
依法依規完成違建地塊處置。 |
12月13日,營前街道辦已對違建房屋的黃石村村民作出處罰決定。根據《福建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第十八條,暫緩拆除違建房屋。埕地除保留必要通道外,其余部分已于12月11日完成復耕。12月19日,現場復核未發現該地塊新的違建行為。 |
階段性辦結 |
無 |
14 |
X3FJ202312180130 |
1.福州市福清市陽下街道大北溪溪頭端和東田段接壤處的集體土地8000平方米,擅自修建垃圾場,雨天垃圾流入大北溪,污染河水;2.福清市洪寬工業區洪智路溪頭村與嶼邊村之間的林某明垃圾場,東南鄰福清洪寬工業路洪智路,西鄰洪寬中學,堆放填埋工業垃圾,影響周邊環境。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八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人反映的“大北溪溪頭端和東田段接壤處垃圾場”為福清市融盛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再生資源回收站點。此前場地內堆放較多未分類回收物資,場地臟亂差,存在一定安全隱患。目前該公司已自行停產,露天堆放回收物資已清理干凈。該公司生產流程是分揀、打包,無清洗環節,未發現雨天垃圾流入大北溪,污染河水現象。 2.舉報人反映的“林某明垃圾場”為閑置平整地塊,溪頭村村民林某明曾將該地塊作為工業邊角料回收臨時堆場,現場未發現生產經營活動,場地內堆放部分雜物、枯枝、工業邊角料,未發現填埋工業垃圾現象。 |
部分屬實 |
督促企業整改到位,消除環境污染隱患。 |
1.陽下街道將融盛公司納入“散亂污”名單進行整治,督促企業于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目前融盛公司已經自行停產,場地內露天堆放回收物資已清理干凈。 2.陽下街道督促臨時堆場原業主于12月31日前將場地內工業垃圾全部清理轉運。 |
階段性辦結 |
無 |
15 |
D3FJ202312180033 |
福州市福清市三山鎮瑟江村,攔截、封堵河道用作養蝦場,導致河道排水不暢、無法行洪,大雨天兩岸及下游1000多畝農田都被淹沒;三浮廠破壞海堤,圍海堤養殖花蝦,大馬力抽水機噪聲嚴重。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二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養蝦廠”實際為瑟江蛤苗養育場。2021年11月,瑟江村通過截彎取直的方式,將原排洪通道向東側移動,從倒“L”型改造成斜“I”型。排洪通道改造后,解決了以往排洪不暢的難題,經受近年來多次汛期暴雨及臺風天氣,未出現排水系統堵塞和周邊農田被淹的情況。在2021年以前,該區域為養蝦區,排洪通道改造后主要用于花蛤育苗。 2.舉報件反映的“三浮廠海堤”實際為三福養殖場的養殖設施隔斷壩,用于分隔不同的養殖品種。承包戶在承包期間,因養殖需要將其拆除。該堤壩不承擔排洪功能,拆除后暫未發現周邊生態遭破壞。12月20日,福清環境監測站對該養殖場開展噪聲監測,有7臺抽水機正常運行,結果顯示達標。該養殖場僅每年10月份左右,在小潮水時,利用白天海水漲潮時機抽水約三小時補水。抽水機距離最近的民宅約1000米,工作噪聲對居民影響較小。 |
部分屬實 |
做好群眾溝通解釋工作,加強對養殖場的監管。 |
三山鎮政府做好對群眾的溝通與解釋工作,加強對養殖場的監管。 |
已辦結 |
無 |
16 |
X3FJ202312180100 |
福州市閩侯縣祥謙鎮泮洋村碼頭,侵占河道面積達2000平方米,填石造地擴建碼頭,無審批手續,為非法建筑,碼頭經常裝卸化肥、鋼材或走私油品,裝卸過程中材料落入水中造成污染,影響50米附近的泮洋村自來水取水口,裝卸噪聲影響附近群眾,運輸車輛揚塵嚴重。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批舉報件重復。 舉報件反映的為閩侯海信碼頭、泮洋村臨時卸載點。 1.閩侯海信碼頭于2016年取得《港口經營許可證》,有效期至2025年1月29日,審批手續完備,不屬于違法建設。泮洋村臨時卸載點為泮洋村集體所有,占地面積約7畝,地面未硬化。該村于1990年左右在該地塊建設一臺吊裝設備,占地約5平方米,屬于違法建筑。 2.海信碼頭主要卸載鋼材、玻璃、纖維板等散雜貨,未裝卸化肥、油品;泮洋村臨時卸載點主要用于卸載鋼材等散雜貨,未裝卸化肥、油品。 3.海信碼頭及泮洋村臨時卸載點采取吊裝的方式卸載貨物,未發現材料落入水中的情況。海信碼頭至泮洋村自來水取水口水域無油污漂浮,水質未見異常,根據日常水質檢測報告,該取水口水質符合標準。 4.海信碼頭及泮洋村臨時卸載點裝卸時間不固定,存在夜間裝卸情況,夜間裝卸噪聲較為明顯,車輛運輸過程會有一定揚塵。 |
部分屬實 |
規范船舶卸載活動,保護生態環境。 |
1.12月12日,泮洋村臨時卸載點已清理地塊所有鋼材,停止所有卸載活動,放倒吊裝設備。祥謙鎮政府督促泮洋村委會按程序申請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在未取得審批手續之前,不得開展裝卸活動。 2.閩侯縣交通局督促海信碼頭加強裝卸管理,吊裝時注意控制噪聲,同時加強碼頭路面灑水降塵。 3.閩侯縣交通局、祥謙鎮政府,建立常態化巡查機制,及時發現并制止江面違法裝卸問題。 |
階段性辦結 |
無 |
17 |
X3FJ202312180123 |
福州市倉山區東升街道東盛花園小區,環境臟亂差,污水亂排放。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東盛花園小區物業已制定衛生保潔和垃圾收運制度并落實,已建有垃圾屋,保潔員定期打掃。因個別居民在室外公共區域亂扔垃圾,在架空層或樓梯間底層堆放雜物,形成了一些衛生死角。9號樓樓梯間底層堆放有雜物2處,8號樓架空層堆放有雜物1處,小區室外公共區域堆放有雜物4處,小區后門鐵圍欄上張貼了小廣告。 2.經排查,未發現小區內的污水井存在污水外溢的情況,未發現小區內污水亂排放現象。 |
部分屬實 |
完成小區環境衛生清理整治,提升小區宜居環境。 |
1.12月19日,東升街道組織人員在東盛花園小區內開展衛生大清掃,將垃圾、雜物、小廣告等進行清理,小區已恢復整潔。 2.東升街道將不定期開展巡查,督促萬安物業加強日常保潔工作,開展保護環境衛生的宣傳教育工作。 |
已辦結 |
無 |
18 |
X3FJ202312180101 |
福州市閩侯縣鴻尾鄉元口村上灣自然村316國道40公里下方,閩侯鴻尾鄉鴻順公司破壞國家濕地違法建設的碼頭,已于2019年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時被拆除,周邊已復綠。2023年11月有人開鉤機鏟平原先種下的樹木和植物,破壞周邊生態環境。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經查詢,未發現閩侯縣鴻尾鄉轄區內注冊“閩侯鴻尾鄉鴻順公司”或類似名稱公司。舉報件反映的“違法建設的碼頭”應為閩侯縣鴻尾朝峰建材加工場原砂石中轉點,已于2019年被取締拆除,后該地塊一直閑置至今。 2.2023年11月,鴻尾鄉元口村村民吳某榆在未經合法審批的情況下,使用鉤機將該地塊雜草予以清除(地塊內無人工種植樹木及植被),清除面積約6畝,擬建設露營地。 |
部分屬實 |
播撒草籽,恢復地塊生態。 |
12月12日,鴻尾鄉政府已責令該村民停止作業、鉤機撤場,并播撒草籽。12月19日現場核查時,該地塊草籽已播撒完畢,正逐步恢復生態。 |
階段性辦結 |
無 |
19 |
X3FJ202312180097 |
福州市閩清縣池園鎮頂坑村頂坑126號,納進塑料加工廠,利用廢塑料加工制造塑料粒,間歇性排放惡臭廢氣,傍晚至夜間尤為嚴重。該企業常年關閉大門生產,曾向相關部門反映,答復為:該企業未生產。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該廠未取得環評等相關審批手續,屬于散亂污企業,其塑料熱熔工序會產生臭氣,在夜間等污染物不利擴散的環境下,尤為明顯。12月19日上午、晚上檢查時,該廠均大門緊閉,無生產跡象。走訪周邊居民了解,該廠存在白天停產,夜間生產的情況。 2.池園鎮政府曾于2022年1月19日及4月5日收到12345平臺轉辦關于該企業的投訴件,2次現場檢查該廠均大門緊閉,未見生產跡象。2022年3月29日,池園鎮政府接到村民電話投訴,立即組織現場檢查,該廠正在生產,已責令該廠停止生產。2022年4月7日復查時,該廠已停止生產并拆除了生產設備。 |
部分屬實 |
完成納進塑料加工廠關停取締。 |
1.池園鎮已將該加工廠列為關停取締類散亂污企業,并于2023年12月20日督促企業完成相關生產設備拆除工作,12月24日完成生產原料、產品清空。 2.池園鎮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如發現違法問題及時制止并依法查處,嚴防問題“死灰復燃”。 |
階段性辦結 |
無 |
20 |
X3FJ202312180094 |
福州市閩侯縣祥謙鎮泮洋村浦里166號,福州麥加利食品有限公司,廠房、車間建設面積超環保審批規模,部分建筑侵占綠地等其他用途土地,存在環保少批多建行為;廠區內的十數家企業(食品、塑料制品、物流等),存在污水直排烏龍江、噪聲廢氣擾民現象。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麥加利食品公司已辦理環評審批驗收手續,批復規模為年產豆沙、水果餡等餡料食品10000噸,目前實際年生產規模約500噸,未發現環保少批多建行為。項目建成后,又進行違法建設,違法建筑總占地面積9536.22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5532.46平方米,因存在違章建設等行為未通過規劃條件核實及土地核驗手續,存在部分建筑侵占綠地等其他用途土地情況。 2.廠區內有麥加利食品公司、貝魯尼食品公司、配覺食品公司、海納鑫金屬制造公司、天宮食品公司、和升達科技公司等6家企業,上述企業的污水主要為員工生活污水以及原料清洗水,均已接入麥加利食品公司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排放至村里下水道進入紅南溪。麥加利食品公司、貝魯尼食品公司、配覺食品公司、海納鑫金屬制造公司未辦理排污登記手續;天宮食品公司未辦理環保相關手續;海納鑫金屬制造公司物料裝卸過程會有一定噪聲產生,對周邊居民有影響。 3.經對麥加利食品公司總廠區廢水排放口、廠界噪聲以及和升達科技公司廢氣排放口等分別監測,結果均達標。因檢查當天麥加利食品公司鍋爐年檢無法檢測,計劃于12月31日進行監測。廠區內無其他生產廢水、廢氣排放口。 |
部分屬實 |
督促企業規范經營,生產過程中嚴格執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要求。 |
1.祥謙鎮政府、閩侯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根據《福州市“兩違”認定標準及分類處置意見》,對麥加利食品公司違法建筑物依法依規分類處置。 2.麥加利食品公司、貝魯尼食品公司、配覺食品公司、海納鑫金屬制造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1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手續。 3.祥謙鎮政府將天宮食品公司列入散亂污整治對象,并按散亂污整治方案規定對其分類處置。 4.祥謙鎮政府要求海納鑫金屬制造公司合理安排裝卸運輸時間,減少噪聲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
階段性辦結 |
無 |
21 |
X3FJ202312180140 |
信訪人對受理編號X3FJ202311290092信訪件的處理結果不滿意。福州市鼓樓區福馬路45號農工商宿舍2號樓,改變住宅性質,住改商違規出租給十幾家商戶,其中客家小宴戰友餐廳,食品經營許可證核發不規范,違反《福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辦法》,距離居民樓僅幾米,排煙管安裝不符合油煙排放規定,油煙直接從地下污水管網排放,未接入專用煙道。整改不到位,在墻面設置管道低空排放,仍然影響周邊群眾。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八批舉報件重復。 1.農工商宿舍2號樓與富裕世家一路之隔,距離約5.5米,共有三層,一層為客家小宴戰友餐廳,二層為悠悠琴行,三層為推拿美容店。 2.農工商宿舍2號樓屬福州農工商聯合企業供銷公司產權,設計用途為辦公,并未改變住宅性質。 3.客家小宴戰友餐廳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于2022年3月25日獲得,根據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發放,未違反新頒布的《福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辦法》相關規定。該店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油煙經設施處理后達標排放;餐廳北側油煙管道破損已修復,窗戶已加裝隔音棉及填充木板,但存在油煙管接入店鋪旁的雨水井內的情形。 |
部分屬實 |
規范油煙排放,避免對居民造成影響。 |
1.12月21日,客家小宴戰友餐廳已對油煙排放管道進行改造。水部街道辦事處將聯合鼓樓區建設局對該餐飲店重點巡查,防止問題回潮。 2.福州市正在制定《福州市餐飲服務項目油煙污染聯防聯治工作機制》,綜合考慮功能規劃、商貿布局、群眾需求等情況,開展對所轄區域餐飲場所全面摸排,并按標準地址規范采集禁設清單信息向社會發布。鼓樓區政府將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切實履行自身職責,強化聯防聯治措施,共同抓好重餐飲的油煙源頭管控。 |
階段性辦結 |
無 |
22 |
X3FJ202312180092 |
福州市羅源縣白塔鄉長基村多年從事石材開發,造成生態破壞。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羅源縣白塔鄉長基村共有8個廢棄礦山、1家石材加工企業,均已于2016年底關停至今,關停的廢棄礦山已進行生態修復治理,于2019年6月通過竣工驗收。羅源縣于2021年9月對2處廢棄礦山的廢棄石碴點開展生態修復提升工作,于2023年5月完成生態修復并通過驗收。 2.礦山關停后,個別人員受利益驅使在長基村進行非法盜采礦石資源行為,原羅源縣國土資源局已查處3起盜采礦石行為,并加大對廢棄礦山的巡查監管力度。 3.現場檢查時,未發現廢棄礦山有繼續開挖的跡象。石材加工企業沒有復工復產跡象,進行生態修復提升的2處廢棄石碴點沒有被破壞的跡象,但在2021年9月-2023年5月清理及運輸廢棄石碴過程中產生的揚塵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周邊村莊環境。 |
部分屬實 |
加大對白塔鄉轄區內廢棄礦山的巡查監管力度,嚴防廢棄礦山死灰復燃。 |
羅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白塔鄉政府將加大對白塔鄉轄區內廢棄礦山的巡查監管力度,嚴防廢棄礦山死灰復燃。如發現非法盜采行為,將依法予以查處,嚴厲打擊。 |
階段性辦結 |
無 |
23 |
X3FJ202312180096 |
福州市福清市龍山街道柏渡村,鄭某育上山偷挖大量各種珍貴野生植物,并在其房屋周邊農田中培育種植,引發其他村民也去采挖,破壞山林。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一批舉報件部分重復 1.鄭某育于柏渡村經營一苗圃,位于長福高速柏渡段西側,面積約4畝-5畝,現有黑松約180株、油杉(杜松)9株。 2.經營苗圃初期鄭某育從江蘇徐州邳州市、龍巖漳平市、漳州長泰區三地合計購入31株油杉,經培育后出售,現余9株油杉。黑松系鄭某育從其他地方購買的樹苗進行培育。經查詢林業小班因子表,龍山街道柏渡村林地樹種組成多為桉樹、相思樹、馬尾松和其他硬闊類。鄭某育種植的油杉和黑松來源合法,未發現上山偷挖行為。 3.經龍山街道執法隊日常巡查,未發現柏渡村山上存在野生植物被偷挖的情況,也未發現其他村民上山偷挖野生植物。 |
不屬實 |
無 |
向群眾普及植物保護相關法律知識。 |
已辦結 |
無 |
24 |
X3FJ202312180181 |
信訪人對“福州市倉山區蓋山鎮雁頭路2號附近建設廟宇”信訪件的處理情況不滿意,認為民意調查只涉及少數居民,不客觀全面,要求禁止侵占綠化用地,停止建設廟宇,拆除違建,恢復綠地。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五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綠地分別位于南二環路西側規劃道路雁頭路和浦A路交叉口西北側、躍進河與雁頭路交接路口西側,建有3棟建筑(內有6座廟宇)。 2.6座廟宇安置選址、建設等均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城區涉遷廟宇處置管理的實施意見》(榕自然綜〔2019〕1547號)執行,符合福州市城區涉遷廟宇處置管理和倉山區廟宇安置相關規定,沒有違規占用規劃公園綠地建設廟宇。 3.民意調查實際是蓋山鎮政府為了解周邊群眾對浦下村廟宇現狀的滿意度調查。本次調查活動調查的對象為璽灣小區業主及浦下村村民,均由第三方公司全程進行調查。 |
不屬實 |
無 |
1.浦下村委會加大宣傳力度,引導村民減少放鞭炮、燒紙等行為。 2.浦下村委會已召集村民代表等共同制定了廟宇管理制度,規范廟宇使用及管理,確保各類民俗活動集中在指定地點開展。 3.浦下村成立巡邏隊,定期對附近廟宇進行巡查,發現有擾民行為將立即予以糾正。 4.蓋山鎮政府將引導廟宇管理方改變舊有傳統觀念,在舉辦民俗活動時多用環保替代方式。 5.蓋山鎮政府將加強與周邊居民的溝通,建立聯系機制,化解矛盾與問題。 6.優化建設方案,在廟宇與小區之間增加綠植起到遮蔽的作用。在施工完成后將對公園補充綠化面積。 |
已辦結 |
無 |
25 |
X3FJ202312180082 |
福州市連江縣琯頭鎮港務碼頭建有一處大型洗砂場,每天粉塵、噪聲污染,污水直排閩江。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一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洗砂場”為福州市連江榮羽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1月起,租用福州港務集團琯頭分公司場地從事砂石加工。洗砂場與最近的居民點距離約70米,石粉分篩過程中會產生一定的粉塵和機械噪聲。 2.該洗砂場現已停產,正在拆除生產設備,未產生污水排放閩江。福州港務琯頭分公司碼頭還有其他貨運公司裝卸貨物,運輸車輛進出碼頭,偶有24小時作業,存在“滴灑漏”現象,有時產生粉塵、噪聲。 |
部分屬實 |
加強港區碼頭裝卸貨車的管理,減少粉塵、噪聲等對周邊村民的影響。 |
福州港務琯頭分公司加強港區碼頭裝卸貨車的規范裝載管理,嚴禁超載和“滴灑漏”現象,在港區門口增設減速帶、反光鏡等安全措施,定期清理周邊路面。連江縣交通運輸局、縣交警大隊加大對碼頭進出車輛臨檢力度。 |
階段性辦結 |
無 |
26 |
X3FJ202312180083 |
福州市鼓樓區福嶼后路東側一排,尤溪農家豬和縫補換拉鏈改褲腳兩家店面,每天將污水排入路沿石下的雨水口,將垃圾傾倒在路面雨水口和墻根。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現場未發現福嶼后路尤溪農家豬店、縫補換拉鏈改褲腳店有污水直排雨水口現象。福嶼后路部分店面在門前外接水龍頭,可能存在店家使用時造成污水溢流至路面的情況。 2.現場未在路面雨水口和墻根發現垃圾,經現場調查及走訪周邊群眾以及福嶼后路環衛保潔員,均反映日常偶爾會在福嶼后路沿街墻角發現少量垃圾堆放。 |
部分屬實 |
保持尤溪農家豬店和裁縫店門前干凈整潔。 |
1.洪山鎮政府已組織人員對福嶼后路沿街三處外接水龍頭進行封堵,同時告知商家不得再私自外接水龍頭。 2.鼓樓區城管局已約談尤溪農家豬店、縫補換拉鏈改褲腳店負責人,要求不得將污水直排路面,規范投放生活垃圾,禁止亂傾倒垃圾。并加大福嶼后路沿線巡查力度,督促保潔公司加強沿線衛生保潔。 |
已辦結 |
無 |
27 |
D3FJ202312180026 |
福州市倉山區蓋山鎮金浦路99號,世貿云境小區2、6號樓圍墻外的汽車充電樁噪聲擾民,特別是夜間整夜低頻噪聲擾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十八批舉報件重復。 1.該充電站已辦理相關備案手續,建設8臺120kW充電樁(一樁雙槍),2個充電指示牌及其他配套設施,用于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需求。 2.業主單位已對2臺整流柜加裝隔音設備并已關閉車輛出入閘門和充電樁充電的提示音。11月15日,充電樁廠界噪聲檢測結果達標,但夜間汽車充電時的低頻噪聲仍會對周邊居民造成一定影響。 |
部分屬實 |
加強監管,減少噪聲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
1.福州市工信局要求充電站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措施減少噪聲影響。 2.福州市工信局將督促屬地管理部門對該充電站加強管理,確保充電樁管理使用依法合規。 |
階段性辦結 |
無 |
28 |
X3FJ202312180081 |
福州市倉山區金山大道589號金山大景城小區旁,恒升中心餐飲店將污水排入雨水井中,臭氣熏天,鏟平隔壁小區綠化帶作為新能源充電樁。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四批舉報件重復。 1.新華都恒升中心商場內11家餐飲店,其廚房均已配套安裝隔油隔渣設施,餐廚污水經隔油隔渣處理后排放?,F場打開恒升中心與花溪中路、金山大道接駁的2處市政雨水檢查井,未發現存在恒升中心污水管私自接入市政雨水管井的情況,未聞到明顯臭味。 2.舉報件反映的“充電樁”項目2023年9月27日通過倉山區發改局批準備案,審批建筑面積200平方米,實際占地面積750平方米,建設有28個充電樁,均在新華都恒升中心的用地范圍內,不屬于隔壁小區的綠化用地。經倉山區園林中心現場核查及比對相關規劃圖紙,恒升中心未經審批改變該區域綠地的使用性質,擅自移除原先種植的樹木并硬化地面。 |
部分屬實 |
督促餐飲店持續做好隔油池清洗工作;督促新華都恒升中心對所涉區域的樹木進行補植。 |
1.金山街道、倉山生態環境局督促餐飲店持續做好隔油池清洗工作。 2.金山街道、倉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倉山區園林中心督促新華都恒升中心于12月25日前補植樹木,在新華都恒升中心用地范圍內恢復750平方米綠地使用面積,充電站占用的綠化面積需要在附近空閑地進行補植。目前已完成補植工作。 |
階段性辦結 |
無 |
29 |
D3FJ202312180023 |
福州市倉山區螺洲鎮吳厝村螺洲街12號,傾倒渣土填埋1000多畝集體魚塘和耕地用于違章搭蓋并出租經營廢品收購,污水橫流,臭味擾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吳厝村螺洲街12號占地面積約5.21畝,其中未利用地約3.99畝、建設用地約1.22畝,不存在填埋1000多畝魚塘和集體耕地的情況。 2.現場發現廢品回收站承租人林某育未經規劃審批違章搭蓋集裝箱鐵皮房面積約55平方米,空地堆放廢品面積約700平方米,未辦理營業執照;該處2座占地面積約450平方米的房屋,屬未經審批的違法建設,建設年份為2014年。 3.該處所堆放的廢品為廢舊金屬,未發現污水橫流、臭味擾民的情況。 |
部分屬實 |
責令整改、拆除違章建筑、長效監管。 |
1.針對違章搭蓋55平方米的鐵皮房和700平方米廢品堆放點,螺洲鎮政府已于12月20日責令廢品收購站承租人自行拆除違法建設。目前正在整改中,預計在2024年1月5日前完成,如逾期未整改到位,將采取強制拆除措施。 2.2座約450平方米歷史違建房屋已納入螺江東苑項目征遷范圍,根據《福州市“兩違”認定標準及分類處置意見》規定,暫不拆除,待后續征遷時一并予以拆除。 3.螺洲鎮政府將持續跟進廢品收購站違建拆除及整改情況,加強巡查,避免“回潮”。 |
未辦結 |
無 |
30 |
X3FJ202312180074 |
福州市臺江醫院旁一塊的空塊(屬于福州土地發展中心),閑置多年,種菜施肥臭味刺鼻,雜草叢生,垃圾成堆,滋生蚊蠅。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舉報件反映的空地為福州市土地發展中心收儲的天宇天成印刷包裝公司地塊,已完成征收工作。該地塊內種有少量蔬菜,雜草未修剪,少量零星建筑垃圾未清理。 |
部分屬實 |
清理地塊內菜地、雜草、垃圾并覆蓋綠網,嚴格做好地塊衛生、安全等管理工作,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
市土地發展中心已督促地塊管理單位福州市土地房屋開發總公司完成蔬菜拔除、雜草修剪、垃圾清運及場地綠網覆蓋工作,并要求該公司嚴格做好地塊衛生、安全等管理工作。目前,已完成蔬菜拔除、雜草修剪、垃圾清運及場地綠網覆蓋工作。 |
已辦結 |
無 |
31 |
X3FJ202312180076 |
福州市倉山區金山街道葛嶼路16號融信8A(B區)66#樓1層02商業服務網點下,尚牛府潮汕牛肉火鍋店、金鉆習酒、蠔串違規經營餐飲,油煙、設備噪聲及二樓閣樓(違建)客人喧鬧聲嚴重影響周邊居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十五批舉報件重復。 1.尚牛府潮汕牛肉火鍋店、蠔串店為餐飲店,已辦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金鉆習酒店經營煙酒銷售,未經營餐飲,已辦理營業執照和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2.尚牛府潮汕牛肉火鍋店、蠔串店2家餐飲店均安裝油煙凈化裝置,油煙經凈化處理后排放。經監測,2家餐飲店油煙、噪聲排放達標。但在夜間營業期間店內客人有大聲喧嘩現象,存在夜間噪聲擾民情況。 |
部分屬實 |
督促店家加強日常管理,倡導文明用餐,避免噪聲擾民。 |
倉山區金山街道、倉山公安分局、倉山生態環境局等單位要求相關餐飲店加強日常管理,對食客的喧嘩行為進行勸導,倡導文明用餐,避免噪聲擾民。 |
階段性辦結 |
無 |
32 |
X3FJ202312180186 |
信訪人對前期反映“福州港江陰港區進港航道延長段工程非法傾廢,嚴重破壞木蘭溪口重要漁業水域生態保護紅區及周邊養殖海域問題”處理情況不滿意,福清市專項工作組出具的相關測量數據不科學、不規范、無依據,原因如下:1.指定回填區域(江鏡鹽田)填方量應為52203.2立方米,不是專項工作組出具的39.5萬立方米;2.南側護城河面積193畝,套用2013年的標高是錯誤的,應該套用2016年的測繪標高作為原始標高。要求:1.39.5萬立方米填方量應由受托方福州勘測院福清分公司出具專業報告并蓋章,報告內容應包含填方區域的詳細坐標、面積、底標高、面標高,接受群眾的監督,群眾會委托專業機構進行復測;2.海底地形多波速測繪報告應由受托方福建海洋研究所出具專業報告并蓋章。 |
福州市 |
涉及利益糾紛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六批舉報件重復。 1.2023年以來,福州海警局福清工作站已先后三次查獲項目施工班組單位(“明彪駁1”“安德駁1”)非法傾倒疏浚淤泥行為,均立案處罰。 2.福清市政府委托福州市勘測院對藍色經濟產業園7200畝區域標高進行測量,于12月8日完成航測,并組織人員開展實地測量復核,目前測量結果正在論證當中;計劃通過測量納泥區標高核算納泥區疏浚物總量,同時扣除納泥區除被舉報項目外的其他工程疏浚物情況,核算該項目拋填納泥區部分。 3.福清市政府已于12月19日向舉報人提供福建海洋研究所出具并蓋章的《江陰港壁頭作業區養殖海域水下地形測量報告》,即舉報件所述“海底地形多波速測繪報告”,根據該報告,水下地形除有2處凸起外,其他位置地形整體較為平滑。 |
部分屬實 |
核實亂傾倒行為,依法依規處置到位。 |
1.福州海警局將結合本項目疏浚清淤總方量、納泥點堆放淤泥方量、3次非法傾倒淤泥量等相關數據,對該項目是否存在其他非法傾倒行為依法依規查處。 2.福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將加強與福清市政府、福州海警局溝通,盡快取得傾倒疏浚物的準確信息,及時委托第三方開展漁業生產影響評估。 |
未辦結 |
無 |
33 |
X3FJ202312180069 |
福州市閩侯縣荊溪鎮永豐社區某部隊對面的廢紙打包廠,非法違章搭建,廠區噪聲、粉塵嚴重擾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舉報件反映的廢紙打包廠為福州遠宏達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該建筑物為永豐社區第6生產隊集體在2011年未經審批建設的一座鋼架結構一層鐵皮廠房,占地面積約1500平方米;福州遠宏達再生資源有限公司于2013年承租,主要從事回收的廢紙和塑料瓶打包成塊,距離最近居民區約150米。現場檢查發現,機器運行時無明顯噪聲,未發現有揚塵情況。 |
部分屬實 |
對違章建筑予以分類處置。 |
荊溪鎮政府根據《福建省違法處置若干規定》和《福州市“兩違”認定標準及分類處置意見》等文件規定,對該地塊違建廠房依法依規予以分類處置。 |
階段性辦結 |
無 |
34 |
X3FJ202312180052 |
福州市鼓樓區東大路花開富貴小區樓下和天下夜總會隔音差,在之前投訴后,暫停噪聲擾民三四天,現在又開始噪聲擾民。信訪人存在疑慮:1.《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七條中已經明確表示禁止在居民住宅區和學校、醫院、機關周圍開設娛樂場所;2.《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九條、第十條夜總會在開業之前是需要通過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消防、公安、環保等部門審批,質疑其審批合理性;3.《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每日凌晨2時至上午8時,娛樂場所不得營業,但是在凌晨三四點和天下夜總會依舊正常營業。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三批舉報件重復。 1.和天下夜總會場所位于花開富貴1#樓A座及連接體,所有權人為福州聚春園集團有限公司,房屋用途為商業,未違反條例規定。和天下夜總會已辦理娛樂經營許可證,并已經過消防、公安部門備案,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該夜總會不屬于建設項目,無需辦理環評審批。 2.近日,溫泉街道聯合鼓樓區文體旅局開展夜間巡查,該會所已在規定時間清退客人、關閉音響設備,未發現超時營業問題,包廂內均已采取隔聲降噪措施,兩次在經營時段進行的噪聲監測均未超標。 |
部分屬實 |
噪聲達標排放,減少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
溫泉街道辦事處已聯合鼓樓公安分局、鼓樓生態環境局、花開富貴物業等部門加強該區域巡查力度,并督促和天下夜總會控制營業期間音樂音量,調整B座居民樓區域的包廂使用率,減少音樂噪聲對樓上居民的影響。同時,要求和天下夜總會及花開富貴物業加派安保人員,及時勸離大廈門前逗留客人,共同維護安靜的生活環境。 |
階段性辦結 |
無 |
35 |
X3FJ202312180039 |
福州市連江縣丹陽鎮虎山堆渣場和蓼沿赤南崗堆渣場,屬于已覆土綠化的堆渣點,被丹陽世星磚廠和蓼沿正源磚廠開挖盜采石粉用于工廠原材料,導致兩處堆渣場面目全非,晴天揚塵嚴重,雨天污水橫流,污染周邊環境,且存在泥石流隱患。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2017年7月,丹陽鎮政府與福州興澤建材有限公司簽訂合同,委托其綜合利用虎山堆渣場石渣,消除環保和安全隱患,目前堆渣場石渣已基本消耗完畢。丹陽鎮政府未委托舉報件反映的“丹陽世星磚廠”即福建世星節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處理虎山堆渣場事宜,也未發現該公司取用堆渣場石渣。丹陽鎮政府已對虎山堆渣場采取覆蓋土工布等抑塵措施,周邊未發現廢石渣流出。 2.蓼沿鄉政府與舉報件反映的“蓼沿正源磚廠”即連江縣正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簽訂合同,委托其對蓼沿鄉赤南崗堆渣場降坡平整,開展植被加固,清理出的廢棄石渣進行廢物再利用,消除環保和安全隱患。2023年3月,堆渣場石渣消納利用結束,11月完成植被加固。蓼沿鄉政府已在堆渣場增設監控探頭,防止盜采石渣、破壞植被現象。堆渣場周邊設置的排水溝內未發現明顯廢石渣痕跡。 |
部分屬實 |
進一步規范堆渣場管理,避免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 |
1.丹陽鎮政府加快虎山堆渣場覆土工作,增設監控探頭。 2.丹陽鎮和蓼沿鄉政府聯合連江縣有關部門,對舉報件反映的堆渣場開展巡查,規范堆渣場管理,避免出現偷挖石渣和破壞植被現象。 |
階段性辦結 |
無 |
36 |
X3FJ202312180036 |
福州市羅源縣松山鎮鶴嶼村,藍海車廂制造廠內,生產大量無證玻璃鋼、走私船及快艇,氣味刺鼻,粉塵影響周邊環境及群眾。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十四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藍海車廂制造廠”為福建藍海專用汽車制造有限公司。該公司主要生產房車,主要生產工藝為外購車廂、底盤焊接、車廂內部家具組裝等,未涉及噴漆、玻璃鋼制造等廢氣排放工序。 2.舉報件反映的“生產玻璃鋼快艇”的企業為福州宇盛船舶發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計劃加工生產玻璃鋼民用河道船。目前僅與羅源保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租賃意向合同書,尚未組織生產。廠房內原擺放有8條船舶模具,現已運走清空,未發現生產設備、船舶成品或半成品,未發現污染周邊環境及居民的情況。 |
部分屬實 |
消除誤解,加強巡查。 |
羅源生態環境局、羅源灣開發區管委會將做好群眾的解釋溝通工作,并加強對福建藍海專用汽車制造有限公司的巡查監管,若發現該企業廠房內存在未批先建等違法行為,將依法予以查處。 |
已辦結 |
無 |
37 |
X3FJ202312180033 |
福州市倉山區建新鎮狀元社區福建農林學校北側,洪陣河水系生態公園綠化遭到惡意破壞,非法鏟除生態公園約3000平方米綠化草坪,砍伐移植400多棵綠化樹,違規硬化水泥路。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六批舉報件重復。 1.2022年,為保證周邊居民出行方便,福州市市政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根據規劃部門批復的道路選址紅線對世茂福晟江山府北側道路進行建設,建設過程未破壞或占用河道藍線及規劃綠化用地,對占用道路紅線的原沿河綠地苗木經園林部門審批移植了32株。 2.現場存在新建道路工程移植苗木行為,但道路建設在規劃道路選址紅線內,苗木移植經園林部門審批,未侵占公園用地及砍伐樹木。 |
部分屬實 |
做好群眾溝通解釋工作,加強巡查防止出現違法現象。 |
倉山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做好群眾溝通、解釋工作。并加強日常巡查,如發現違規修路、非法破壞樹木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
已辦結 |
無 |
38 |
X3FJ202312180031 |
福州市晉安區壽山鄉沙溪村,福建明杉陵園建設有限公司,侵占壽山鄉沙溪村20多畝林地建設陵園,建設中砍伐國家二級保護植物紅豆杉。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六批舉報件重復。 1.福建明杉陵園建設有限公司擅自在壽山鄉沙溪村松庵寺左側山地興建墳墓,侵占林地2.92畝并改變其土地性質。晉安區資規局已于2023年5月4日作出行政處罰。2023年8月,該地塊墳墓設施已全部清理并補種苗木。現場核查時未發現新增非法侵占林地情況。 2.晉安區資規局查閱森林資源檔案后確認沙溪村無紅豆杉分布。 |
部分屬實 |
恢復林地,并加強巡護,防止返潮。 |
1.2023年8月,該地塊墳墓設施已全部清理并補種苗木。 2.晉安區資源規劃局、壽山鄉政府做好該區域的巡林管護工作,確保毀林建陵園問題不返潮。 |
階段性辦結 |
無 |
39 |
X3FJ202312180028 |
福州市晉安區日溪鄉汶洋村王今洋6號,福建華芯特種材料有限公司,廢水外排,流向山下生態林,破壞生態環境,亂砍濫伐破壞周邊生態林。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福建華芯特種材料有限公司尚未投產,無生產廢水外排。該項目廠區內化糞池、蓄水池及調節池已建設完成,但接入日溪鄉汶洋村污水管網還未鋪設完成。因未投入生產,排水口無生活污水排出。 2.2019年4月,該公司未經審核同意,占用一般林地7.35畝建設辦公樓、道路以及平整周邊場地。2019年12月,該公司未經審核同意,占用一般林地0.97畝建設安置相關鐵廠廠房設施,平整周邊場地7.21畝,其中一般林地6.53畝,生態林0.68畝。上述毀林行為均已立案查處并完成處罰,晉安區已責成違法當事人對占用林地的建筑物進行拆除及補植工作。目前該公司已陸續完成部分違法占地的拆除并補植林地,剩余占用約8.3畝林地涉及項目廠房、內部道路、辦公室等,該公司計劃補辦用林審批手續。 |
部分屬實 |
督促福建華芯特種材料有限公司完成污水管網接駁,并辦理項目用林審批手續。 |
1.福建華芯特種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污水收集方案設計工作,計劃將生活污水收集后通過污水重力管接入廠區門口新建污水提升泵站,經壓力輸送至汶洋村污水管網。12月20日,晉安區已督促該公司加快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確保在驗收投產前完成污水接駁工作。 2.晉安區已責成福建華芯特種材料有限公司做好補植地塊樹木的管養工作,并加快補辦用林審批手續。 |
階段性辦結 |
無 |
40 |
X3FJ202312180027 |
福州市晉安區鼓山鎮獅峰新苑對面的盛輝獅峰車場,堆放建筑材料,排水管道雨污混合外排,污染周邊生態,來往車輛導致噪聲、粉塵擾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該場地按區塊放置窨井蓋、管道及物流貨物等物品;場地內部未設置雨污管網,工作人員生活污水自然散排,影響周邊環境。 2.車輛啟動、停止及行駛過程中鳴笛,產生噪聲;車輛行駛過程產生揚塵。 |
部分屬實 |
規范污水收集處理,采取異常降噪措施,避免噪聲、揚塵擾民。 |
1.盛輝物流集團已在場地內設置衛生間、沉淀池,并在場地主干道醒目位置設立限速及禁止鳴笛標志。 2.晉安區政府要求盛輝物流集團加強管理,定期對沉淀池進行清掏、轉運,并對場地進行清掃,增加灑水頻次。 3.晉安公安分局對該場地貨車車主進行勸導,告知其噪聲擾民的違法后果,避免噪聲擾民情況發生。 |
已辦結 |
無 |
41 |
X3FJ202312180022 |
福州市連江縣安凱瀚海造船廠以及高塘的幾家造船廠,污染嚴重,含油污水及廢棄機油均未經處理直排入海,造成周邊海域和土壤污染、周邊漁民無法養殖,生產時油漆味擾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舉報件反映的幾家造船廠分別為福建省瀚海船業有限公司、福建省凱匯順船業有限公司、福建省連江縣閩興船業有限公司、福建興達船業有限公司。檢查時,凱匯順船廠、閩興船廠內地面沒有硬化,修船時存在廢油污等滴灑漏在廠內地面,未及時收集清理。未發現以上4家船廠含油污水及廢棄機油直排入海的情況,也未發現海岸邊廢油漬等漂浮物。 2.現場檢查時,瀚海船廠未進行油漆作業,生產時補漆廢氣通過移動式吸附裝置處理后無組織排放,由于4家船廠緊鄰高塘村,生產時補漆廢氣會對高塘村環境造成一定影響。閩興船廠船舶修造項目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 3.4家船廠所在海區為黃岐灣海岸防護生態保護紅線區限養區域,未接到周邊養殖戶反映無法養殖問題。 |
部分屬實 |
督促指導企業落實整改措施,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
1.連江生態環境局責令凱匯順船廠限期改正,立即清理場內地面油污漬并依法處置。 2.待企業進行油漆相關作業時,連江生態環境局再對瀚海船廠、凱匯順船廠和興達船廠開展廠界非甲烷總烴等因子的監督性監測。 3.連江縣政府將閩興船廠列入散亂污企業進行綜合整治,已責令立即停產。 4.連江縣政府加強海上養殖巡查工作,發現違法養殖行為及時制止。 |
階段性辦結 |
無 |
42 |
X3FJ202312180025 |
福州市福清市東瀚鎮北盛村赤嶺第五組農耕地(西坑邊、水庫堤、東利坪)被陳某文非法侵占并違建5層別墅等。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一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陳某文為福清文信建材貿易公司法定代表人。該公司未經批準于2008年前后擅自占用土地進行建設,總占地面積18.55畝,其中耕地12.84畝(基本農田約0.1畝)?!?層別墅”為占用地中違建的一棟五層建筑及鐵皮廠房。原福清市國土資源局已于2015年7月作出行政處罰。2019年重新測繪核實,實際違法占地22.39畝(其中耕地14.24畝),新增違法占地主要用于鐵皮集裝箱以及生活廢舊雜物的堆放。 2.現場核查發現,原占用的約0.1畝基本農田復耕標準不高,有約20平方米拋荒;新增違法占地未進行復耕復綠;文信公司違法占地行政處罰罰款至今仍未繳納。 |
部分屬實 |
責令業主復耕到位,對毀壞耕地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
1.文信公司已于12月18日將20平方米基本農田進行復耕。 2.針對新增的3.84畝違法占地,福清市東瀚鎮已督促陳某文于2024年1月31日前將耕地進行平整起壟,對林地進行種植復綠。 3.福清市已要求福清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督促該業主限期繳納所處的30.92萬元罰款。 4.針對文信公司非法占用14.24畝耕地違法問題,福清市公安局已經進行立案調查,福清市將根據調查結果督促相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
未辦結 |
無 |
43 |
D3FJ202312180006 |
福州市福清市鏡洋鎮光榮村,1.正源鞋業距離居民區不足20米,不滿足150米安全防護距離要求,臭氣擾民,車間晚間打螺絲,噪聲擾民;廠房內的彩印廠,臭氣擾民;廠房內的汽車配件廠,噪聲擾民、廢水亂排。2.正源鞋廠侵占村內防洪渠用于擴建廠房,把明渠變暗溝,污水溢出,汛期影響排洪,且淤積垃圾。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六批舉報件重復。 1.正源塑膠鞋業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完成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該公司及其他引入的建設項目均沒有要求設立衛生防護距離。該公司1號車間與北側村居最近距離約20米,在特定氣象條件下,存在一定異味、噪聲對村民生活環境造成影響。12月16日檢查時,“冷粘鞋”項目只有一條生產線從事生產活動,廢氣收集處理設施運行正常;“沙灘鞋”生產項目貼合工序未從事生產。經監測,該公司廢氣排放及廠界噪聲、廠界外無組織惡臭氣體均達標。 2.廠區內共有3家企業租賃在此經營。大旺公司主要從事PU、布料鞋材生產,經監測,廢氣非甲烷總烴濃度達標;佳成公司主要從事發動機活塞及連桿加工生產,生產工藝僅為簡單的機械加工,會產生一定噪聲;華能公司租賃正源公司已建廠房屋頂建設一個規模為1250千瓦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經監測,光伏發電電磁輻射達標。 3.該公司水溝在企業紅線內,且橫穿廠區,出于安全考慮,企業把明溝改為暗溝。水溝平時可正常排水,但因福廈路旁雨污溝過水斷面偏小,加上部分垃圾淤積,易造成水溝出水口汛期排水不暢。 |
部分屬實 |
督促企業在達標排放的前提下繼續改進污染防治措施,進一步減少污染物排放。 |
1.待正源公司3號車間“沙灘鞋”生產項目貼合工序恢復生產后,福清生態環境局將安排對其廢氣排放狀況進行監測,并根據監測結果依法依規處理。 2.福清生態環境局將進一步加強對正源公司監管,督促其在保持各項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情況下,提高廢氣的收集處理效率,進一步減少污染物排放。 3.鏡洋鎮政府將督促企業定期安排人員清理水溝淤積的垃圾,進行疏通,確保汛期不出現積水。 |
未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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