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2年春節期間穩生產穩用工獎補措施實施細則的補充通知
各縣(市)區人社局、高新區人社局:
現就《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22年春節期間穩生產穩用工獎補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4號)第二條“對各類用工調劑平臺給予用工調劑補貼”規定的申請流程補充通知如下:
調劑員工前備案:“各類用工調劑平臺調劑前,應先向調劑平臺注冊地的縣(市)區、高新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備案”調整為“各類用工調劑平臺為重點企業調劑員工前,應先向接收調劑員工的企業注冊地所屬縣(市)區、高新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備案。補充通知印發之日前已開始用工調劑的,可按此規定進行補充備案。”
符合獎補條件后,向備案的縣(市)區、高新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提交材料申請補貼。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2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