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2021年法定年節假日加班工資支付政策指引表》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福州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用人單位:
為了規范企業法定年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支付行為,進一步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 》(國務院令第644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7號)有關規定,現制定《2021年法定年節假日加班工資支付政策指引表》,并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縣(市)區人社局要鼓勵用人單位引導職工春節期間盡量在工作地休假,做好留在工作地的職工春節期間保障工作。對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員工,用人單位要依法依規支付加班工資;對在休息日加班的員工,用人單位要依法依規支付加班工資或者根據員工意愿安排補休,保障職工休息休假權利。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月8日
2021年法定年節假日加班工資支付政策指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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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年節假 |
時 間 |
3倍工資待遇日期 |
補休或2倍工資待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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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 |
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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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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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至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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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 |
2月11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
2月12至14日 |
2月11日,2月15至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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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 |
4月3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3天。 |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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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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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節 |
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
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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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至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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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 |
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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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至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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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節 |
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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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至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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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節 |
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
10月1至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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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至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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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者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其工資。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之外假期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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