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福州市財政局關于落實以工代訓政策支持企業穩崗擴崗的通知

日期:2020-08-28 16:24 來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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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高新區黨群工作部、財政金融局: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實施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的通知》(閩人社文〔2020〕78號)、《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組織實施以工代訓工作的通知》(閩人社辦〔2020〕108號)和《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州市進一步做好穩就業保就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綜2020〕137精神,加大穩就業力度,經市政府同意,現就落實我市以工代訓政策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以工代訓范圍

(一)支持困難企業以工代訓,穩崗位、保生活。

1.對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組織職工開展以工代訓的,可根據組織以工代訓人數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

2.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以下簡稱五大行業)以工代訓補貼范圍擴展到大型企業。

以上企業以工代訓政策執行期為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受理期限至2021年3月。

(二)對中小微企業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開展以工代訓,并進行實名制登記的,可根據新吸納人數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政策執行期為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受理期限至2021年3月。

(三)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就業扶貧車間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以及參保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開展以工代訓并進行實名制登記的,可根據吸納人數給予生產經營主體以工代訓補貼。政策執行期為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受理期限至2022年3月。

(四)列入2019年、2020年穩崗補貼企業名單中的企業不再享受以工代訓政策。(即:《2019年度市本級可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企業名單》、《2020年春節期間穩就業獎補公示企業名單》和《2020年度福州市中小微困難企業可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企業名單》中的企業)

二、以工代訓條件

(一)中小微困難企業和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企業以2020年上半年累計增值稅計稅銷售額同比2019年上半年下降20%以上來確定,外貿企業以2020年上半年進口額(人民幣)同比2019年上半年下降20%以上來確定。(企業劃型根據閩人社文2020〕36文件享受減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類型確定)。

(二)企業和職工在2020年6月30日前已在本市依法繳納失業保險費,且在申請以工代訓補貼當月繳納失業保險費。

(三)企業提供以工代訓職工上月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且月工資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以工代訓補貼標準

按每人每月500元標準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勞動者在不同生產經營主體就業的,申請補貼的月數總和不超過6個月)。單個企業在政策執行期內最高補貼100萬元。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

四、以工代訓申報程序

(一)提交申請。符合條件的生產經營主體應及時登錄“福建省補貼性職業培訓管理平臺”,向生產經營主體注冊地所在的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交:申請報告、以工代訓人員花名冊、上月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

(二)審核發放。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做好審核工作,加強申報材料形式審查,重點審查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培訓對象資格、工資發放憑證,符合條件的按規定提供以工代訓補貼。

、優化管理服務

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優化經辦服務,做好做實以工代訓各項服務管理工作,實行“打包辦”和“快速辦”,提高資金審核發放效率。逐步推動補貼受理審核發放全程網辦,推廣“不見面”服務,為企業提供便利。

、加強工作監管

(一)信息公開

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公布擬撥付補貼資金的生產經營主體信息、參加以工代訓人員名單和補貼金額等信息,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

(二)違規處理

對生產經營主體通過提供虛假信息、材料等手段騙取補貼的,依法依規予以嚴懲,追回已撥付的所有以工代訓補貼資金并予以通報,相關申報單位終身不再具備申領政府培訓補貼條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其他要求

(一)以工代訓補貼和崗前培訓補貼不重復申領,開展以工代訓后不再開展崗前培訓,以工代訓納入勞動者享受其他類型補貼總次數(按1次計)。在疫情期間已經申請簡易崗前技能培訓的企業職工,允許再次(按再1次計)申請以工代訓補貼。

(二)勞務派遣人員由用工單位申領以工代訓補貼。

(三)申請以工代訓的中小微困難企業和五大行業企業范圍參照稅務部門、商務部門、統計部門提供的數據判定。

 

附件:福州市企業以工代訓補貼申請流程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福州市財政局

                             

                                 2020年8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福州市企業以工代訓補貼申請流程

 

為貫徹落實《關于落實以工代訓政策支持企業穩崗擴崗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福州市企業以工代訓補貼申請流程如下:

企業以工代訓補貼實行按月審核申請材料。在政策執行期內,允許企業按規定申請之前月份以工代訓補貼。

一、首次申請以工代訓補貼流程

(一)申請平臺賬號。申請以工代訓補貼的企業(含分支機構、下同),應通過“福建省補貼性職業培訓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培訓管理平臺”)向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交企業營業執照(可原件掃描上傳,也可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后掃描上傳)。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其資質(與系統初步名單進行匹配)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后為其開通培訓管理平臺賬號。

(二)申請培訓補貼。企業將以下材料錄入或掃描到培訓管理平臺:

1.企業以工代訓補貼申請報告(附件1);

2.企業以工代訓人員花名冊(附件2;

3.月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

注:①屬于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的,應在花名冊備注欄注明。其中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登記失業人員以福建省勞動就業信息管理系統登記信息為準;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應提供畢業證原件與復印件

②申請企業有含勞務派遣人員的,除提供以上1、2、3項申請資料外,還應將企業與勞務派遣公司用工(派遣)協議、企業給勞務派遣公司轉賬銀行回單等材料掃描到培訓管理平臺,同時在人員花名冊中備注“勞務派遣”信息。

(三)相關要求。

1.第一、二項申請材料中,附件1、2應在培訓管理平臺中直接填報,填報完成后,下載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后,連同其它證明材料(蓋企業公章)打包上傳培訓管理平臺,培訓管理平臺初審通過后,將紙質材料提交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審核。

2.未納入培訓管理平臺初步名單(稅務部門、商務部門、統計部門提供)中的中小微困難企業和五大行業企業,如符合以工代訓條件的,在申領以工代訓補貼時應先行提供以下佐證材料:①中小微企業和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企業提供2019年上半年、2020年上半年增值稅納稅申報表;②外貿企業提供2019年上半年、2020年上半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以上材料提供后,由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匯總企業名單報市人社局職建處,由職建處負責協調稅務、商務、統計等部門研究確認。

3.未在福建省勞動就業信息管理系統中登記的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登記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在申請以工代訓補貼政策時,應先到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登記。企業新吸納勞動者就業時間,以勞動合同起始日期為準(2020年6月1日及以后)。

貧困勞動力指納入國家扶貧開發信息管理系統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勞動者(含已脫貧但標注為享受政策人員)

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是指辦理《就業創業證》, 并進行了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登記的人員。

離校兩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含留學歸國的中國公民),離校期限從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證書(含教育部認證的國、境外學歷)落款日期算起。

登記失業人員是指2020年5月31日前辦理《就業創業證》,并進行了失業登記的人員。

二、第二次以后申請

企業在培訓管理平臺中提交以下材料,同時將紙質材料報送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1.企業以工代訓補貼申請報告;

2.企業以工代訓人員花名冊(屬于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勞務派遣人員的,應在備注欄注明);

3.月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

申請企業有含勞務派遣人員的,除提供以上①②③項申請資料外,還應提供企業給勞務派遣公司轉賬銀行回單,同時在人員花名冊中備注“勞務派遣”信息。

注:第二次以后申請的以工代訓職工與首次申請人數不一致的,企業應提供新增以工代訓職工相關佐證材料(參照首次申請以工代訓補貼流程)。

三、審核發放

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通過培訓管理平臺審核企業申請資料,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方式,擬撥付補貼資金的生產經營主體信息、參加以工代訓人員名單和補貼金額等信息進行公示(附件3),公示時間應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公示無誤后按規定發放補貼資金。

四、有關說明

1.已列入市人社局公布的《2019年度市本級可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企業名單》、《2020年春節期間穩就業獎補公示企業名單》和《2020年度福州市中小微困難企業可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企業名單》中的企業不再享受以工代訓補貼政策。

2.單個企業在政策執行期內最高補貼100萬元。

 

附件:1.企業以工代訓補貼申請報告

2.企業以工代訓人員花名冊

                 3.福州市以工代訓補貼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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