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印發線下招聘活動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0-07-22 10:35 來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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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高校,有關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現將《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線下招聘活動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研讀,遵照執行。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20

    (此件主動公開)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轉發人力

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線下招聘

活動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各高校:

現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線下招聘活動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60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落實屬地責任。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落實好中央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和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部署,按照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強屬地內人力資源市場線下招聘活動服務監管,支持和發動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做好疫情常態化防控基礎上服務復工復產企業用工招聘,視情逐步開展日常招聘服務和小型化、預約式、定員式現場招聘活動,幫助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農民工、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等群體求職就業。

二、強化防控措施。開展線下招聘活動前,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人社廳發〔2020〕60號文要求,督促線下招聘活動主辦單位履行主體責任,提前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招聘活動舉辦情況,逐項細化落實線下招聘場所布局、臨時隔離點設置、防護物質配備、場所消毒通風等防控要求,嚴禁發布拒絕招錄疫情嚴重地區人員的招聘信息。招聘活動中,要全面推廣應用“八閩健康碼”,并做好體溫檢測和實名登記工作。招聘活動現場要配備專業醫護人員及救護車,通過廣播、宣傳欄、現場巡查等方式做好健康提醒和人員限流引導。

三、加強應急處置。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指導線下招聘活動主辦單位制定安全和防控預案,按照“及時發現、快速處置、精準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態化防控要求,明確疫情防控、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加強風險監測和防范,做到早發現、早化解。如出現疫情疑似癥狀,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配合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實施精準防控,積極協助相關部門做好防疫工作。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2020年7月1日         

 

 

(此件主動公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線下招聘活動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人社廳發〔2020〕6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當前,我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態勢進一步鞏固,防控工作已從應急狀態轉為常態化。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為指引各地在開展線下招聘活動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們根據國家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制定了《線下招聘活動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各地可根據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對《指南》內容進行調整,安全有序開展線下招聘活動,逐步恢復日常招聘服務和現場招聘活動。

 

附件:線下招聘活動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20年5月29日     

 

附件

 

線下招聘活動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在做好常態化防控基礎上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步入正常軌道的決策部署,指引各地在開展線下招聘活動時,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服務復工復產企業用工招聘,幫助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農民工、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等群體求職就業,制定本指南。

一、總體要求

(一)堅持常態防控。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按照屬地原則,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抓緊抓實抓細各項防控工作,指導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日常服務工作和現場招聘活動。

(二)堅持有序推進。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況下,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嚴格按照屬地黨委、政府統一部署,以縣域為單位,分區分級制定線下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逐步開展日常招聘服務和小型化、靈活性現場招聘活動,確保線下招聘安全有序。

(三)堅持動態調整。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根據當地疫情防控風險級別和疫情應急響應級別調整情況,及時動態調整線下招聘工作安排。一旦發生疫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實施精準防控,協助相關部門做好防疫工作。

二、加強場所防控管理

(四)合理規劃布局。服務場所要加大服務柜臺或窗口間隔,在服務柜臺、取號機、自助設備、招聘展位等前設置“一米線”。現場招聘活動要合理控制活動規模,合理設置展位,保證展位間留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分道出入并隔開一定距離。現場招聘活動應盡量安排在室外開闊地段,如確需組織室內招聘,應嚴格控制進場招聘企業戶數,并擴大安全距離。

(五)配備防護物資。服務場所和招聘活動現場應儲備足夠數量的疫情防控物資,包括消毒設備、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觸式溫度計、洗手液等,并有連續供應的保障計劃。

(六)加強消毒通風。加大對服務柜臺、公共座椅、自助設施等公共部位及電梯按鈕、自動扶梯扶手、門把手等經常接觸部位的消毒頻次。設置廢棄口罩垃圾桶,及時清運垃圾。室內場所應當經常開窗通風,保證空氣流通。

三、做好進場人員保護

(七)加強入場檢測。服務場所和招聘活動現場入口處應當配備測量體溫設施設備,安排專人進行核驗。進場人員必須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并進行實名登記。拒絕佩戴口罩或者體溫異常的,應當拒絕其進入。

(八)做好健康提示。提前做好相關宣傳工作,告知入場要求。服務場所和招聘活動現場應在醒目位置張貼健康提示,或利用顯示屏等電子設備宣傳新冠肺炎及其他傳染病防控知識,提醒入場人員遵守相關防控要求。

(九)實施限流措施。日常服務應推行預約服務,實行分時段、間隔性入場等措施,對入場人員進行限流,保持安全距離。招聘活動現場,特別是室內活動,嚴控場內人員密度,根據情況及時疏導人流,減少求職者逗留時間,必要時可采取限流措施。

(十)加大現場巡查。服務場所和招聘活動現場應安排一定數量的人員,開展不間斷流動巡查,提醒現場人員保持安全距離、正確佩戴口罩。對隨意摘除口罩、隨地吐痰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行為的人員及時進行勸誡,要求拒不配合人員立即離開活動現場,情節嚴重者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四、強化應急管理處置

(十一)加強應急管理。要按照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加強風險監測和日常防范,及時發現隱患苗頭,做到早發現、早化解。

(十二)做好應對處置。如出現疫情疑似癥狀,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現場管理,避免恐慌,配合衛生健康部門采取隔離措施,做好清潔消毒等工作并暫時關閉場所。

五、加強組織領導

(十三)強化責任落實。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落實疫情防控的監管責任,加強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線下招聘工作的指導和支持。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細化實化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責任到人、措施到人。

(十四)建立溝通機制。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與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就近定點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溝通協調,提前告知招聘活動舉辦情況,暢通疫情上報通道,并配合屬地有關部門積極開展聯防聯控。

(十五)加強內部管理。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按照當地要求,做好工作人員健康管理,指導做好個人防護。加強對一線工作員工的培訓,了解疫情防控相關知識及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方法,確保一線員工掌握處理突發事件的必要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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