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5年“植根榕城”福州市優秀創業項目資助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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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州市鼓勵高校畢業生來榕留榕就業創業八條措施的通知》(榕政辦規〔2024〕31號)要求,今年我市將繼續評選100個“植根榕城”福州市優秀創業項目,并分別給予3-10萬元的資金扶持。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人須是畢業五年內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港澳臺青年、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及返鄉入鄉創業人員;
2.已在福州工商注冊開業三年內的創業項目(工商注冊時間為2022年5月-2025年4月);
3.申報人為該企業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企業股東;
4.申報人在創業企業或實體中出資總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的30%。
申報人或創業項目已獲得省、市人社部門創業項目資助的不再重復資助,申報當年度經省級人社部門公示無異議的創業項目不再列入資助范圍。
二、申報材料
1.《福州市優秀創業項目資助申請報告》(附件3);
2.企業或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3.申報人身份證復印件(港澳青年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臺灣青年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復印件);
4.申報人員身份認定材料,其中: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復印件,港澳臺青年提供港澳臺居住證或通行證復印件,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創業所在地縣(市)區就業中心出具的失業人員或就業困難人員證明復印件,返鄉入鄉創業人員提供住所/經營場所在鄉鎮及以下(不含街道)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5.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曾獲得各類創業競賽獎項的,可提供相關獲獎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提供2張以上反映近期項目發展情況的照片,內容包括:創業項目遠景照片、整體近景照片,反映申報人創業、幫扶就業創業等方面的圖片。圖片要求清晰(分辨率大于1080*960),并附簡要說明。
以上紙質材料均為一式兩份并加蓋企業公章,同時提交《福州市優秀創業項目申請報告》和項目情況照片電子版材料。
三、工作流程
(一)網上申報(5月1日-5月31日)
登錄“閩政通”APP→搜索“福州社保”→在“就業創業”板塊點擊“植根榕城”→填寫法人身份證號、法人姓名、企業名稱、社會信用代碼等信息進行注冊(個體工商戶請填寫經營者等相關信息)→按要求填寫項目信息→提交申請。申報人應在規定時間內申報、提交,逾期不再受理。各縣(市)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應指導申報人規范申報。
(二)實地考察(6月1日-6月30日)
各縣(市)區、高新區人社局嚴格核對線上申報材料,發現申報信息填寫錯誤的需及時反饋申報人予以修正。網上審核通過后,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創業項目開展實地考察。實地考察至少安排1名工作人員和2名市級創業導師(可從本轄區創業導師工作站遴選創業導師)對其辦公(經營)場所、經營資質和營業狀況等進行現場查核,并收取被考察對象提前準備好的紙質材料及電子文檔。考察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評審資格。實地考察過程中,創業導師根據《福州市優秀創業項目資助評分標準》(附件4)對創業項目進行評級,評級分“優、良、一般”三個等次,評級為優、良的項目數分別不超過實地考察通過項目總數的三分之一(書面評審中分別給予優、良等級加2分、1分)。實地考察完成后,各縣(市)區、高新區人社局在實地考察通過項目的《福州市優秀創業項目資助申請報告》上蓋章并填報《福州市優秀創業項目資助申報匯總表》(附件5)。7月1日前將申報材料統一報送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三)資格復審(7月1日-7月31日)
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對各縣(市)區上報的項目進行復審后在市人社局官網公布資格審核通過名單(網址:http://www.cc774.com/zgfzzt/srsj/fzrs/)。
(四)項目評審(8月1日-9月10日)
評審專家將根據《福州市優秀創業項目資助評分標準》對創業項目進行評分,評審流程分為書面評審和現場答辯兩個環節(具體評審事項和時間另行通知)。通過書面評審,評選出100個“植根榕城”福州市優秀創業項目(至少含10個港澳臺青年創業項目和10個返鄉入鄉創業項目);書面評審得分前50名進行現場答辯,得分后50名擬定優勝獎。項目按照最終得分排名順序,產生一等獎8名,二等獎20名,三等獎22名,優勝獎50名。
(五)結果公布和資金撥付(9月30日前)
擬資助項目將在市人社局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扶持金將于9月底前直接支付到用人單位開立的銀行基本賬戶。其中一等獎資助10萬元,二等獎資助8萬元,三等獎資助5萬元,優勝獎資助3萬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高新區務必高度重視,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把握時間節點,確保工作落實。
(二)抓好工作落實。各級人社部門要廣泛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加大對評審工作和政策措施的宣傳,鼓勵動員創業項目積極參與,廣泛征集各類優秀創業項目。
(三)做好跟蹤服務。各縣(市)區人社局要加強對轄區內獲得資助項目的跟蹤,及時了解資助項目的生產經營情況,幫助解決項目經營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同時對符合條件的創業項目主動提供創業擔保貸款、一次性創業補貼、場租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等政策落地服務。在此基礎上,填寫《福州市優秀創業項目年度跟蹤信息表》(附件6),于每年11月15日前(跟蹤三年)上報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四)營造良好氛圍。各縣(市)區、高新區人社局要及時發現和樹立一批自主創業典型,大力宣傳他們的創業先進事跡,有效擴大市級創業項目資助工作的影響力,不斷營造鼓勵創業、扶持創業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其他事項
(一)本通知所述的畢業五年內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是指畢業時間為2020年至2025年;香港、澳門、臺灣青年是指1980年至2007年出生人員;失業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員由創業所在地的縣(市)區勞動就業中心認定申報人在項目注冊開業前為失業人員或就業困難人員,并出具相關證明;返鄉入鄉創業人員指工商營業執照上住所/經營場所為鄉鎮及以下(不含街道)的創業人員。
(二)申報人進行網上項目申報時,應如實填報項目信息,各縣(市)區、高新區人社局網上項目審核、實地項目考察時根據項目實際經營地址進行。
聯系人:黃慶武
聯系電話:0591-83853051
電子郵箱:fzrccb@163.com
附件:1.福州市優秀創業項目資助經辦機構名錄
2.福州市優秀創業項目資助材料清單
3.福州市優秀創業項目資助申請報告
4.福州市優秀創業項目資助評分標準
5.福州市優秀創業項目資助申報匯總表
6.福州市優秀創業項目年度跟蹤信息表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