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屆“榕城杯”福州留學人員創業大賽公告

日期:2021-11-16 16:37 來源:人社局
| | | |
     為貫徹落實《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州市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的工作要點》精神,吸引更多的優秀留學人員和高層次創業人才、團隊和項目落地福州,我市將舉辦首屆“榕城杯”福州留學人員創業大賽。

一、大賽主題

福納英才·留聚榕城

二、大賽時間

啟動202111

決賽2022年1

報名: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15日

、組織單位

(一)主辦單位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福建省留學人員創業園管理中心

(二)承辦單位

福州高新區黨群工作部

福州市引進人才服務中心

初熟果實人才驛站

(三)協辦單位

福建省企業管理咨詢協會

    四、大賽形式及地點

大賽采取網絡申報、線上+線下決賽的方式舉行。

線下決賽地點:福州清華紫光科技園。如遇疫情等原因將以線上方式進行決賽。

五、參賽對象及條件

1、報名參賽的留學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在海外臺港澳地區大學、科研院所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人員②具有1年及以上海外訪學經歷的海外訪問學者;③具有1年以上海外工作經歷的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

2、項目需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圍繞我市電子信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產業發展需要。每個參賽個人或團隊限報一個參賽項目。已獲得市級留學人員創業啟動資金項目不得再次申報。

3、申請人擔任企業法人代表、董事長、總經理、總裁或技術總負責人之一,且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占投資30%以上;企業擁有項目研發、成果轉化所需的部分資金不少于50萬元。

4、企業經營規范、社會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

5、大賽按照初創企業組和成長企業組進行比賽。企業工商注冊時間需在自大賽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其中注冊地在福州市的企業參加成長企業組比賽,有意向來榕落地發展的福州市外注冊企業和待注冊企業參加初創企業組比賽。

、賽程安排

(一)注冊報名:大賽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參賽人員登錄福州人事人才網(https://www.fzrsrc.com/)首頁“高校畢業生專區”—“我要創業”—“福州留學人員創業大賽”板塊,在線填寫相關申報信息,并上傳個人證明材料PDF格式,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護照等有效身份證明原件掃描件、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掃描件、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掃描件等)、企業發展材料(PDF格式,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復印件、財務報表工資花名冊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清單、納稅清單等)

(二)項目初審:由大賽組委會抽取對口領域專家組成評審組,對報名項目行綜合評審,選出12個優秀項目(初創企業組和成長企業組各6個)進入決賽答辯階段。

)決賽階段:按照“8+8”的模式進行路演展示(8分鐘PPT演示+8分鐘互動問答),決賽原則上要求申報人參加路演,確因疫情原因無法到場參加答辯的進行線上路演。

大賽配套活動

大賽為所有報名及入圍項目和申報人提供創業指導培訓。

1、日期:2021年12月(具體日期待定)

2、地點:待定

3、培訓內容:邀請專業領域企業代表、投資人等進行創業指導培訓。

八、獎項設置

獎項設置:初創企業組和成長企業組各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共12名。

獎金設置:一等獎30萬元,二等獎15萬元,三等獎5萬元。獎勵資金主要用于科技創新、創業啟動和改善工作生活條件等。

九、補貼發放

市人社局將會同各縣(市)區人社局對獲獎項目組織專家實地考察,確認申請人及其企業落地、運營情況的真實性,根據考察情況撥付支持資金。實地考察不合格的,不予發放資金。

其中成長企業組獲獎項目自決賽結果公布后即開展考察;初創企業組獲獎項目需在自決賽結果公布后6個月內落地福州,未在規定時間落地視為自動放棄比賽名次及獎勵補貼。初創企業組實地考察時間待項目落地后另行安排。

補充說明

1、本次大賽不對參賽選手收取任何費用。

2、參賽選手不得違反大賽規定,所提交的創業項目相關材料不得存在抄襲、盜用等不法現象,一經發現,即取消申報及資助資格,追回已資助資金。涉及參賽項目產權及相關法律糾紛的,由參賽選手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3、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大賽正常進行的,主辦方有權對賽程作相應調整或終止比賽。

4、大賽主辦方保留進一步補充本次比賽規程的意見和最終解釋權。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5、賽事咨詢:

聯系人翁曉葦(0591-83211265

姜良正(0591-87119523

 

附件:1.福州市簡介

      2.福州市留學人員創業支持政策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