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簡化優化福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社局,高新區人社局,各高校:
根據《福州市貫徹落實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要求,為進一步簡化本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優化服務流程,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優化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
我市非公有制單位接收應屆高校畢業生,《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無需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簽章。畢業生持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即可到學校辦理派遣手續,檔案轉遞至單位所在地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轉遞地址見附件)。
二、簡化高校畢業生現場報到手續
畢業生離校后,不再要求到生源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現場報到,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可登錄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平臺(網址:http://220.160.52.58/)登記就業信息和服務需求。此前,因各種原因未在《報到證》上由所在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簽章的,今后無需補辦。
三、進一步加強福州市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
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切實做好離校未就業應屆高校畢業生實名制就業服務工作,主動聯系未就業畢業生,根據其就業意向和就業需求,適時精準推送崗位需求、職業指導、技能培訓、就業見習等信息。對有求職意愿的,應提供有針對性的崗位推薦服務。
四、其他事項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中職院校畢業生就業報到手續參照第一、二項執行。其他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福州市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聯系方式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