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初中部分學科考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21 11:40 來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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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榕教〔20233

各縣(市)區教育局、高新區教衛局,省市屬學校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教基〔2018〕66 號)精神,2023年福州市將繼續對初中6個學科進行考查,考查結果作為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現下發考查方案,請各縣(市)區教育局、各校結合實際情況認真組織落實。

一、考查科目

實驗操作(物理、化學、生物)、信息科技、美術、音樂等6個科目

二、考查時間

考查時間為3月21日-5月16日,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教師進修校和初中學校自行安排組織。

三、考查辦法

1.各縣(市)區教育局、教師進修校和初中學校要成立初中畢業生學科考查評定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應由分管領導、學科教研員或教研組長等5人以上組成,負責制定評定實施方案,指導、監控學校的評定工作,接受投訴和舉報,糾正評定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2.各校組建學科評定小組,組織學科命題和成績評定等工作。根據各學科考查方案和題例,自行命題,按全市統一確定時間考查,并做好考務工作。

3.福州教育研究院、各縣(市)區教育局和教師進修校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檢查、監督和巡視,促進各學校做好考查工作的落實。

4.各中學應在325日前將本學校具體的考查時間安排表上報。市屬中學發送到福州教育研究院教學研究中心郵箱jyc87600360@163.com,縣(市)區屬學校上報給相應縣(市)區教師進修學校,以便相關部門組織抽查。

、成績評定

1.成績評定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第。

2.建立公示制度。評定結果應在班級或學校公布,并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聽取教師、學生和家長的意見,接受監督。

3.各校于5月30日-6月2日上傳理化生實驗操作、信息科技、音樂、美術等6個科目考查等級至福州中招管理系統。

五、錄取投檔要求

1.達標高中錄取投檔要求:考查科目6科全部合格。

2.一般普通高中錄取投檔要求:考查科目4科以上(含4科)合格。

 

附件:1.2023年福州市初中物理實驗考查方案

2.2023年福州市初中化學實驗考查方案

3.2023年福州市初中生物實驗考查方案

4.2023年福州市初中信息科技課程學業水平考試方案

5.2023年福州市初中美術學科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

6.2023年福州市初中音樂學科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

                       

                        福州市教育局

                          20233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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