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十三部門關于印發《福州市深化整治校外培訓機構不規范問題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據2023年度省、市紀委監委鞏固提升“點題整治”和《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十六部門關于印發“深化整治校外培訓機構不規范問題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工作方案”的通知》(閩教監管〔2023〕14號)工作要求,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十三部門聯合制定了《福州市深化整治校外培訓機構不規范問題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員會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中共福州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福州市公安局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福州市科技局 福州市體育局
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城鄉建設局
福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隊
2023年7月10日
福州市深化整治校外培訓機構不規范問題
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于“雙減”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2023年度省、市紀委監委鞏固提升“點題整治”和《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十六部門關于印發“深化整治校外培訓機構不規范問題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工作方案”的通知》(閩教監管〔2023〕14號)工作要求,決定在全市深入開展校外培訓機構不規范問題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整治行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不斷完善健全工作機制,加大工作力度,持續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和家庭經濟負擔,有效緩解家長焦慮情緒,構建良好教育生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二、整治重點
(一)“轉地下”“關門培訓”、以“眾籌私教”“教育咨詢”“托管機構”等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等隱形變異問題。
(二)學科類培訓機構違反培訓時間要求、超綱超前培訓、超收費標準等不規范行為。
(三)非學科類培訓未經許可開展培訓、資金監管未按要求落實、收費跨度超標準等問題。
(四)部門協同治理合力不夠、開展違法培訓的聯合整治頻次較少、治理工作存在盲區死角等問題。
三、整治目標
在鞏固前期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礎上,持續在全市開展整治校外培訓機構不規范問題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行動,深入推進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到2023年12月底前,對校外培訓監管數據稽核率達100%,證照齊全的校外培訓機構100%納入全國監管平臺進行監管,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100%全覆蓋,試點數字貨幣在培訓預收費監管中的應用,學科類隱形變異違規培訓態勢得到較好控制,非學科類培訓常態化監管機制基本健全,部門和地區協同聯動的工作格局得以完善。
四、整治任務
(一)加大整治無證辦學力度。對無資質辦學、超許可事項違法違規開展教育培訓等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充分發揮社區(村)的綜合治理功能,將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納入基層治理范疇,重點查處未經許可,以教育文化、教育咨詢、教育科技、托管機構等各種名義“換馬甲”逃避監管開展面向中小學生的隱形變異學科培訓。加強對鎖門上課、“一對一”等學科類培訓轉入“地下”情況監管。對違規培訓多發的商務樓宇、居民小區等重點場所進行管控排查。及時部署開展“監管護苗”專項行動,抓住暑假、國慶等重要時間節點對隱形變異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二)持續規范學科類培訓行為。建立健全“工作日晚間臨檢+周末集中檢查+假期專項檢查”的監督檢查機制,采取“四不兩直”突擊檢查、隨機抽查及“回頭看”復查等形式,加大聯合檢查頻次,督促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依法整治校外培訓機構違反國家關于培訓時間、內容和師資等方面要求,違規開展培訓的行為,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義務教育六科超標超前培訓負面清單(試行)的通知》要求,嚴肅查處“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情況。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校外培訓負擔,形成校內外協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三)加快推進非學科類合規辦學。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分別由體育、文旅、科技等相應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和日常管理,教育部門配合做好培訓課程及師資等涉及教育主管相關內容的準入審核。各地要對照省、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明確的準入細則和審批流程,堅持底線要求,對照完成排查整改,對完成整改的機構嚴格審批,確保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證照齊全,納入全國監管平臺統一管理。
(四)強化校外培訓預收費監管。深入推進資金監管專項治理,嚴禁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者單個科目超過60個課時費用、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不一致等行為,規范培訓機構財務行為。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選擇銀行托管、風險保證金方式對預先收取的培訓服務費實施全額監管,預先收取的培訓服務費應當全部進入本機構培訓收費專用賬戶,與其自有資金實行分賬管理,不得使用本機構其他賬戶或非本機構賬戶收取培訓費用。全面推行《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全面推廣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平臺。金融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督促銀行機構配合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強化貸款業務主體為校外培訓機構企業或個人參與校外培訓機構經營的合規管理。各地加強推動數字人民幣在培訓收費方面的應用,推廣運用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技術強化預收費監管,保障學員家長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校外培訓消費環境。
(五)加強廣告宣傳管控。不區分學科類、非學科類,嚴格執行校外培訓廣告管控有關要求,禁止在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絡平臺以及公共場所、居民區等線上線下空間刊登、播發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
五、工作舉措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省市統籌、以縣(市)區為主的校外培訓日常監管責任,充分發揮校外培訓機構整治聯席會議制度作用,統籌相關部門的監管執法力量,加大監管執法力度,深入推進校外培訓綜合治理。市級建立完善由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文旅局、市科技局、市體育局牽頭,相關部門依據部門職責分工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推動各縣(市)區政府統籌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和鄉鎮(街道)、社區,運用網格化管理體系,實行校外培訓機構包干制度,專人定點監督機構培訓行為,建立健全長效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各地要參照本方案結合本地實際細化工作措施,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暢通投訴渠道。建立社會監督員制度,各地召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教育工作者、媒體記者、家長等群體組建社會監督員隊伍,完善監督體系。福州市校外培訓機構整治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保持與12345平臺互聯互通,各相關成員單位督促各地對應部門及時受理投訴線索。市市場監管局提供名稱中包含“教育咨詢”“教育科技”“文化傳播”等字樣的市內市場主體清單,由縣級教育、市場監管、文旅、體育、科技等部門開展全面排查,對不具備校外培訓資質、違規開展培訓活動的公司(機構),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整治。市縣兩級教育、市場監管、文旅、科技、體育部門要主動向社會公開舉報投訴方式渠道,并將舉報線索及時匯總歸集到屬地縣(市)區責任單位辦理,做到及時依法處置到位。
(三)形成部門合力。牽頭部門每月召開一次部門聯席會商會,建立通報制度,各相關成員單位分別通報校外培訓工作進展,針對重點突出問題,制定指導性意見及具體整改措施。日常監管工作中遇到群眾反映特別強烈、地方責任部門無法及時解決的問題時,各相關成員單位可以隨時向福州市校外培訓機構整治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提出;福州市校外培訓機構整治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根據校外培訓問題類型,適時召開聯席會議討論制定綜合整治措施。
(四)完善懲戒機制。針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各縣(市)區政府負責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聯合執法,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并實施聯合懲戒,根據“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原則,及時向社會通報。根據校外培訓機構設置和管理要求,全面推行黑白名單制度,建立負面清單。要將黑名單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將營利性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黑名單、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歸集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記于相對應企業名下并依法公示;對非營利性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失信行為,依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有關規定進行信用管理并依法公示。
(五)開展督導問責。教育督導部門繼續把“雙減”督導作為2023年教育督導“一號工程”,將校外培訓整治工作納入對縣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重要內容,并會同相關部門適時開展專項督導。對摸排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監管不到位,將進行通報并嚴肅問責。
六、進度安排
第一階段(2023年7月底前),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文旅局、市科技局、市體育局等有關部門聯合研制行動方案,全面部署2023年校外教育培訓點題整治工作。推動各縣(市)區由當地政府牽頭,教育、市場監管、文旅、科技、體育等相關部門聯合開展集中巡查整治,全面摸排查處校外培訓機構不規范問題。組織開展暑期“監管護苗”、校外培訓監管數據稽核、校外培訓“平安消費”“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規范管理年”等專項行動。加快推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登記,7月底前各縣(市)區公布學科類培訓機構黑白名單及經重新審批登記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
第二階段(2023年8月-10月),以縣(市)區為單位,組織開展學科類、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治理“百日會戰”專項行動,針對證照登記、安全隱患、培訓行為、廣告宣傳、收費管理等各項具體治理任務,對不具備校外培訓資質、卻以“教育咨詢”“教育科技”“文化傳播”等名義違規開展培訓活動的公司(機構)進行拉網式排查整治。
第三階段(2023年11月-12月),在各縣(市)區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文旅局、市科技局、市體育局等相關部門聯合組成督查組,適時對各地的治理行動進行開展專項檢查、暗訪督查工作,及時通報問題,督促整改,確保整治任務的完成。積極總結梳理各地好經驗、好做法和新情況、新問題,形成典型案例,完善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長效機制。
附件:市級監督舉報方式
附件
市級監督舉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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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
福州市倉山區濱西大道193號東部辦公區2號樓市教育局 |
12345、0591-88086512 |
fz12345.fuzhou.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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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市場監管局 |
福州市倉山區濱西大道193號東部辦公區8號樓市市場監管局 |
12345、12315 |
fz12345.fuzhou.gov.cn;www. 12315.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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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文旅局 |
福州市倉山區濱西大道193號東部辦公區4號樓市文旅局 |
12345、0591-83355312 |
fz12345.fuzhou.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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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科技局 |
福州市倉山區濱西大道193號東部辦公區3號樓市科技局 |
12345、0591-83351230 |
fz12345.fuzhou.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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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體育局 |
福州市倉山區濱西大道193號東部辦公區2號樓市體育局 |
12345、0591-87556460 |
fz12345.fuzhou.gov.cn |


閩公網安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