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關于組織申報2022-2023學年度市級普通中小學教學開放周(日)活動的通知

日期:2022-06-21 11:46 來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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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榕教綜〔2022〕45號

福州教育研究院,各縣(市)區(qū)教育局高新區(qū)教衛(wèi)局省、市屬中小學: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意見》文件精神,進一步推進落實“雙減”工作,促進學校扎實開展教學研究,推進校際教研、區(qū)域教研、校本教研活動深入開展,發(fā)揮優(yōu)質教育資源的示范、輻射作用,促進教育均衡發(fā)展,經(jīng)研究決定新學年繼續(xù)舉辦普通中小學市級教學開放周(日)活動,現(xiàn)將申報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與方法

1.申報對象:全市各普通中小學。

2.申報方法:市(省)屬校以學校為單位,直接報送福州教育研究院;縣(市)區(qū)屬學校向所在縣(市)區(qū)教育局申報,由縣(市)區(qū)教育局會同教師進修學校,從申報的小學、初中、高中學校中,分別推選1~2所學校向福州教育研究院申報。

二、申報條件與時間

(一)申報條件

1.學校必須嚴格按國家課程計劃開齊、開足、開好各類課程,且近幾年來在課程改革、教學管理、教學質量上都有較大的提高;

2.學校教育科研的氛圍濃厚,課題研究成果顯著;

3.學校在推進課程改革中積累有先進的經(jīng)驗或解決問題的對策;

4.市屬中小學集團化辦學的學校,該集團的核心校牽頭可以提出申請舉辦開放周活動;(中學近兩年沒申辦過、小學近三年沒申辦過)

5.其他學校學年內(2020.9-2022.6)沒有舉辦過市級教學開放周(日)活動。

(二)申報時間

符合申報條件有意申報的單位,應20226月30日前向福州教育研究院教研處報送申請表(見附件),逾期不予受理。紙質材料寄送至:福州市鼓樓區(qū)光祿坊103號,福州教育研究院教研處王玲收,聯(lián)系電話:87536114,郵編350001電子材料發(fā)送到教研郵箱:jyc87600360@163.com

各申報單位應在認真研究的基礎上如實填寫申請表,申請表內容將作為評價是否達到申辦條件的重要依據(jù)。

三、審批程序與要求

1.市教育局中教處、初教處將會同福州教育研究院于七月上旬研究確定約20所中小學作為2022-2023學年度市級教學開放周(日)活動的承辦學校。對活動主題不明確或不合適、計劃開課的學科局限在中、高考學科的申報學校均按不符申報條件處理。

2.為擴大市級教學開放周(日)活動的影響,確保活動期間相關學科教師能按期到會,申辦學校活動計劃時間應與福州教育研究院確定的教研活動時間同步。即:市區(qū)中小學校的開放周活動各學科應在本學科規(guī)定的市教研活動時間開課;縣(市)學校的教學開放日活動安排在星期二舉行。

3.為確保市級公開課的導向、示范作用,學校應認真選派開課教師,所開課程應覆蓋各個學科。經(jīng)市級教研員審定通過的課,福州教育研究院開具市級公開課證明;其余公開課均屬結合在市級開放周活動中進行的校級開課,由承辦學校出具校級開課證明。

4.福州教育研究院根據(jù)申報情況,可對部分申辦學校進行適當整合,安排2-3所學校同步舉辦,每所學校主辦部分學科,互派教師到對方學校開展同題異構的教研活動。

5.承辦校在開展教學開放周(日)活動過程中所形成的優(yōu)秀教案、課堂教學錄像、課件等成果,應在活動結束后的一周內,通過學校網(wǎng)站對外進行宣傳、推廣,并報送至福州教育研究院教研中心(郵箱:jyc87600360@163.com)。

 

附件:福州市普通中小學市級教學開放周(日)活動申請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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