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強化人才支撐 助力民營經濟發展的措施(試行)
為充分發揮人才對民營經濟的支撐作用,優化政企聯絡、人才融資、人才引育、人才服務等舉措,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促進政企良性互動
1.暢通政企聯絡渠道。統籌“人才科創服務隊”,組織引進生、選調生、新考錄公務員等人才工作者,常態化聯絡服務企業。推廣“科技特派員”機制,按專業匹配、就近派駐的原則,為企業導入科研資源,幫助解決技術性問題。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相關市直部門、各縣(市)區)
2.共享政府智囊。依托市人才發展促進會、“榕博匯”智庫、“博士沙龍”等平臺,每月組織專場活動,精準對接供需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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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持人才成果先行先試。建立人才科創成果庫,加大對本地優質科創產品的宣傳推廣,促進“榕產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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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持科研設備共享共用。統籌在榕科研平臺儀器設備資源,建立共享庫,擴大向企業開放申請,發揮資源最大效能。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衛健委)
二、加大金融服務支持
5.改善融資難、融資貴。拓寬融資渠道,設立人才專項貸款額度20億元,提供人才創業貸、消費貸、按揭貸等金融產品,給予利率優惠,提供綠色審批通道。推廣知識產權、股權、倉單、應收賬款憑證等新型質押融資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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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探索新型政銀合作機制。在資金存放邀標中,將競選銀行對人才提供金融支持情況作為考評指標,充分發揮存儲資金效益,推出人才專項金融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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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強擔保增信支持。設立人才增信風險補償金,推行“總對總”批量擔保模式,提供擔保優惠舉措,降低融資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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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鼓勵開展保理業務。加強應收賬款催收督促和資金紓困指導,探索應收賬款憑證融資信用體系建設、放寬授信條件,支持企業開展保理業務,降低保理服務費,建立壞賬核銷機制。
(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市工信局、市金控集團、經辦銀行)
9.放寬政府性人才基金投資限制。加大政府性人才基金投放,放寬限制指標,提高風險容忍度。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局、市國資委、市金控集團)
10.持續推進支持企業上市“榕騰計劃”。組織金融機構、上市服務中介機構、“榕博匯”智庫等,為上市后備企業提供業務培訓咨詢、產融對接等服務,做好企業上市要素保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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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強化企業人才引育
11.加大精準引才、柔性引才。持續打響“好年華 聚福州”“榕博匯”引才品牌,常態化舉辦精準對接活動。加大開展院士企業行等活動,幫助企業對接院士團隊。引導福州大學城聯合研究生院結合我市產業需求針對性開設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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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大引育產業技術人才。依托福州大學城聯合研究生院、天津大學福州國際聯合學院、省創新研究院、我市龍頭企業及中職院校等平臺,建設卓越工程師學院,開辦“工程師班”,打造以博士為重點的卓越工程師項目和實踐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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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加大企業自主認定人才。綜合考慮企業納稅貢獻、創新能力等因素,核定人才自主認定試點企業,在各類人才評定中給予自主認定名額。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
四、優化人才服務保障
14.加強人才住房保障力度。優化人才獎補發放方式及人才購房貼息政策,建立人才團體購房優惠制度。探索“免申即享”人才過渡用房機制,對處于資格認定過渡期的人才,推行“先入住、后認定”,實現人才來榕“當日住”。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房管局、市公積金中心、市人才集團、經辦銀行)
15.推動服務“直達快享”。提高服務精準性、可及性、便利性,用好人才集團、人才發展促進會、人才服務專員隊伍,定期開展點對點服務。提升服務效率,加強流程優化和進度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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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措施印發之日起試行,適時調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