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重新核定18戶公共租賃住房C、D型保障家庭保障標準及取消24戶保障家庭保障資格的公告

日期:2025-07-30 17:41 來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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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局接市國有房產中心、市人才集團來函公共租賃住房C、D型保障對象中:18戶保障家庭家庭成員發生變化,申請重新核定保障標準,22戶保障家庭自愿放棄保障資格,2戶保障家庭存在不動產登記。

  根據《關于完善公共租賃住房和社會租賃住房保障體系實施意見》榕政綜〔2017〕1768號)、《“好年華 聚福州”人才租賃住房租后監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規〔20252有關規定,自愿放棄實物配租保障資格的家庭,自放棄之日起2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我市城區保障住房。經復核保障家庭成員在四城區名下有房產的,不再符合租賃保障條件。

  經核查、公示,現重新核定18戶保障家庭的保障標準(見附件1),取消24戶家庭保障資格(見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1.福州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C、D型保障對象調整保障標準名單

          2.福州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C、D型保障對象取消資格名單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7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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