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八大措施”來了,速看→
發揮院校培養養老服務人才主渠道作用,大力發展養老服務職業教育。
支持引導養老行業、龍頭企業深度參與有關院校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教育教學改革,開展多形式的校企合作。
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符合條件的公共實訓基地項目建設。
2025年前,各設區市至少與本地1所職業院校合作,建成1個養老服務人才培訓基地。
省級民政部門統籌協調全省養老服務人才培訓工作;市級民政部門主要負責本地區養老服務人才培訓的統籌協調和培訓監督;縣級民政部門主要負責本縣域養老服務人才培訓的組織實施。
推動“家政+養老”“護理+養老”“社工+養老”“物業+養老”等融合發展,支持養老服務機構與家政服務、物業服務等機構開展合作,引導相關人才轉型從事養老護理相關工作。
養老機構要根據功能定位、目標群體、服務特點等科學設置崗位,優化人力資源配置。
鼓勵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積極參加養老護理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支持具備條件的養老服務企業在高級技師等級之上增設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技術職務(崗位),在初級工之下補設學徒工,形成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
每兩年舉辦一次全省養老護理職業技能競賽。省級養老護理職業技能大賽設置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團體獎5個,獲獎選手按規定晉升職業技能等級。
2025年起,以機構為單位統一護理人員著裝,并實行全員掛牌上崗,方便服務對象識別和監督。
發揮好老齡辦統籌協調作用,分解細化相關部門在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中的職責分工,切實抓好涉及養老服務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激勵等方面政策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