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本級2020年度項目自評工作呈現新變化
截至目前,福州市本級2020年度財政支出項目單位自評工作已全面完成,各單位開展自評項目611個,涉及財政資金876.59億元,項目數同比增長5.2%,資金量增長7.8%。相比以往,本年度項目自評工作呈現以下新變化:
一是自評時間逐年提前。2018年度項目資金自評工作于2019年5月底結束,2019年度于2020年4月底結束,2020年度則再一次提前到今年2月底完成。
二是指標體系更加科學。2020年度的評價指標體系除設置傳統指標體系(分值100分)對預算執行率、產出、效益、滿意度指標進行考核外,還增設調整指標體系(分值50分)對項目單位目標編制質量、績效成果應用等方面進行考核,對調整指標得分低于30分的項目,項目自評等級不得評為優、良。
三是自評得分大幅提高。2020年度項目自評平均得分93.88分,比上年提高8.98分,自評平均等級為優,比上年提高一個等次。其中,自評等級為“優”的項目485個,占項目總數79.38%,同比增加9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