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福州市公路局部門預算說明
目錄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主要工作任務
四、預算收支總體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情況
六、政府性基金撥款支出情況
七、財政撥款預算基本支出情況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九、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十、名詞解釋
2019年部門預算經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將我單位2019年部門預算說明如下:
一、部門主要職責
福州市公路局部門的主要職責是:承擔福州市專養公路養護、建設和管理任務。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福州市公路局部門包括13個機關行政處(科)室及10個下屬單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下表:
單位名稱 | 經費性質 | 人員編制數 | 在職人數 |
福州市公路局(本級) | 自收自支 | 88 | 74 |
福州市公路局直屬分局 | 自收自支 | 103 | 52 |
福州市公路局閩侯分局 | 自收自支 | 134 | 85 |
福州市公路局閩清分局 | 自收自支 | 120 | 56 |
福州市公路局永泰分局 | 自收自支 | 111 | 74 |
福州市公路局連江分局 | 自收自支 | 138 | 78 |
福州市公路局羅源分局 | 自收自支 | 61 | 46 |
福州市公路局福清分局 | 自收自支 | 119 | 56 |
福州市公路局長樂分局 | 自收自支 | 76 | 47 |
福州市公路局橋隧中心 | 自收自支 | 30 | 21 |
福州市公路局應急處 | 自收自支 | 20 | 12 |
三、部門主要工作任務
2019年,福州市公路局部門主要任務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鞏固、增強、提升、暢通”八字方針總要求,堅持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實施“三大工程”、推進“三個標準化”、健全“三項機制”,優化“三類服務”,重建養與補短板并重,抓改革與促穩定并舉,為實現趕超目標當好先行。主要目標任務:
——確保全年全社會公路養護總投資6億元,其中養護分成資金2.6億元。
——實施國省干線路面改造28.773公里,創建“美麗交通生態公路”39公里。
——整治道路安全隱患路段4處,實施生命安全防護工程208.819公里,改造危(病)橋2座,服務群眾安全便捷出行。
——改造修繕班站4個,推進班站“廁所革命”提升改造5個,提升公路綜合服務水平。
圍繞上述任務,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實施“三大工程”,加快補齊短板
實施干線公路攻堅工程。以福州都市區建設為引擎,以“完善路網結構,構建便捷通道”為目標,重點加快普通干線公路的斷頭路打通與未達二級標準路段提級等補短板項目建設,推進S209線福清段、G228線連江段、G104線羅源與連江段共28.773公里/36.0744萬平方米路面提升改造工程步伐。深入開展提升公路橋梁安全防護和連續長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專項行動,整治長陡下坡風險隱患路段等道路安全隱患路段4處,實施國省干線安全生命防護工程208.819公里,改造危(病)橋2座,服務人民群眾安全便捷出行。組織開展干線公路攻堅活動,不斷強化“曬前期、曬開工、曬投資、曬質安、曬完工”的五曬機制,新開工項目抓前期、在建項目抓進度、竣工項目抓通車,在項目建設上跑出高質量、加速度。
實施小修養護提升工程。以“保路況、促提升”為中心,以降低路面破損率、提高路面使用性能指數(PQI)為重點,堅持預防性養護與周期性修復有機統一,實施瀝青砼路面病害修復8.3813萬平方米,水泥砼路面破板置換及路肩修復1.0616萬平方米,開展水泥砼路面PQI值提升專項預防性養護活動,做到路面病害及時發現、及早處治。深入推進迎國檢工作,實施標線重劃17.8438萬平方米,G355線示范路閩侯、永泰段瀝青路面修復3.85萬平方米,G324線示范路福清段路域環境整治20.6公里等,創建“暢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環境。全面調整普通國省干線公路網命名編號,新建指路標志等500余面、更換橋梁信息牌600余面、拆除舊標志牌200余面等,著力構建統一規范、清晰完善的公路網標識體系。
實施綠色生態公路工程。不斷完善綠色公路、品質工程工作機制和創建重點,培育創建“綠色公路”“品質工程”雙創建示范項目,以示范帶動推廣實施,全面提升工程建設品質。按照“美麗交通生態公路”創建標準,實施G355線永泰段、G228線羅源段、S308線連江段共39.041公里綠化與景觀提升,打造多處園林景觀節點,豐富沿線植物色彩,營造優美的生態公路環境。進一步鞏固國省干線的綠化成果,推進G228線連江段、G324線福清段、S207線羅源段共40.454公里綠化提升工程,做好所有綠地修剪、施肥、中耕除草、病蟲害防治等綠化養護工作,讓群眾樂享“綠色福利”。
(二)推進“三個標準化”,當好示范引領
推進工程標準化。持之以恒推進在建國省干線公路項目“五標準五集中”的標準化管理,并以福清S209線“白改黑”工程為示范,組織召開瀝青路面施工標準化數字化現場觀摩會,進一步提高施工工藝水平,展示我市養護工程標準化和信息化管理成果。拓展標準化管理內涵,深入推進工程打包招標,推廣采取大(項目)帶小(項目)方式打包招標,提升養護工程實施效率;加強工程質量檢測,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引入兩家檢測試驗機構,保障項目檢測工作順利開展,并通過檢測服務的橫向對比促進檢測服務質量提升;強化第三方服務機構管理,細化服務質量要求,明確違約懲處標準,嚴格落實合同管理,確保提供高質量成果。
推進養護標準化。以平安優先、路況優良、管理優化、服務優質、生態優美為目標,按照“創建一條、成型一條、鞏固一條”的理念,逐條推進實施橋隧整治、災害防治、公路綠化美化、集鎮整治、排水系統整治等工程,努力提升公路綜合形象。根據“每年一主題、每年一推進”總體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及考評標準,明確分階段實施目標,2019年擬開展“標準化養護示范線路”創建活動,由每個分局選定一條國省干線公路作為年度標準化養護示范線路,并擬推選G355線(原S203線)永泰段作為市級標準化養護示范線路,召開養護標準化現場觀摩會,以更高的標準、更規范的管理,以點帶面推動其它線路養護管理標準化常態化實施。
推進路政標準化。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路政標準化體系建設,進一步落實“互聯網+政務服務”“一趟不用跑”等便民措施,積極探索再造簡化大件運輸許可延續審批流程,提高辦事效率,方便群眾辦事。強化路政隊伍建設,以選樹培育示范路政所活動為載體,開展“五好”建設活動,促使全市路政管理達到基礎建設好、路產保護好、執法評議好、隊伍建設好、窗口形象好的目標,提升執法人員法律素養和整體執法水平。加強信息歸集應用,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諾、信息公示為特點的新型監管機制,做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托“信用中國(福建)”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等數據平臺,推動路政許可和監管信息歸集、共享和應用,助力路政許可管理。
(三)健全“三項機制”,提升管理水平
健全聯動協作的路政執法機制。加強路產路權保護,堅持路產路權管理巡查,及時發現、糾正、制止各類涉路違法行為,繼續加強與公安、交警、城管等執法部門的聯勤聯動,落實與交通綜合執法機構的協作制度,及時有效查處路損案件,并積極探索運用司法、媒體曝光等手段加強路產保護管理,切實維護路產路權。加大路域環境專項治理,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支持,建立政府牽頭、多部門聯動的有效工作局面,開展轄區路域環境“八無”專項治理,為公眾出行提供良好的公路環境體驗。
健全責任明晰的安全生產機制。深化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體系,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十項工作制度,持續打造“平安公路”創建品牌,扎實開展綜治宣傳月、安全生產月等主題專項活動,舉辦安全知識技能培訓班,積極打造全省公路安全工作亮點——“安全綜合培訓基地”,提升全局干部職工安全教育水平。強化小修養護與養護工程項目安全監管,完善小修養護作業安全操作規程,督促公路參建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持續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隱患排查整治行動貫穿全年安全工作,牢筑本質安全生命防線。
健全快速反應的應急保障機制。完善普通公路應急體系,加快推進各分局應急保障站、福清路網分中心建設,改善應急裝備,配置實用型、節能型、先進型的公路養護應急機械設備,合理調配使用機械設備,常態化開展機械操作手技能培訓,舉辦軍民聯合應急演練,加強各方搶險保通聯動協作,提升搶險救災現場處置效率和應急反應能力。優化鋼橋架設隊伍人員組成,擬從各分局分別抽調3至4名職工進行培訓,組成混編鋼橋架設隊伍,以應對特殊狀況,快速組成一支完整且有戰斗力的鋼橋架設隊伍。
(四)優化“三類服務”,提供發展保障
完善公路基礎設施,服務公眾出行。推進普通公路便民設施建設,在國省干線上新建24個高清監控點,采用多種方式,及時發布阻斷信息,提高公眾出行服務效率。繼續推進公路服務設施改造及“廁所革命”進程,對筱埕、白沙等4個班站進行服務站改造,推進雙溪、祥謙等5個班站“廁所革命”提升改造,進一步提升公路綜合服務水平。繼續加強對轄區內服務區(停車區)公共廁所的維護管理工作,堅持以人為本、規范管理、優質服務的原則,提高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
推進智慧公路建設,服務科學決策。深化“互聯網+”管理模式,建設“福州市公路局綜合管理平臺”,構建普通公路大數據中心,推進路網中心升級改造。研發信息化管理系統軟件,嘗試在G228線福清段路面改造工程等項目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工程管理遠程監控、原材料控制智能分析、機械施工數據自動采集、工程內業資料數據化管理。試點研究運用BIM等技術實現橋梁設計、建造、管養的一體化,通過智能化監測的手段使橋梁全生命期內可測可控,動態實時掌握橋梁狀況,提升決策管理水平。啟動“東南沿海丘陵地區普通公路路域生態環境修復關鍵技術研究”、光伏路面等科技項目研究,推進重載交通瀝青路面修復、路況智能識別巡查等技改工作,為綠色公路發展開展基礎性研究,提升綠色公路管養水平。
四、預算收支總體情況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19年,福州市公路局部門收入預算為6249.55萬元,比上年增加1744.65萬元,主要原因是:一、專養普通公路移交接養提升項目2019年進入全面實施階段,財政加大項目預算投入。二、因開發建設需要,申請公路破路占道案件增加,同時,我局加大公路賠補償費收繳工作。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500萬元,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財政專戶撥款0萬元,單位經營服務收入0萬元,單位結余結轉資金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405.55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6249.55萬元,比上年增加1744.65萬元,其中:人員支出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0萬元,公用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6249.55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5844萬元,比上年增加1622萬元,主要原因是專養普通公路移交接養提升項目2019年進入全面實施階段和公路賠補償費收繳增加,主要支出項目(按項級科目分類統計)包括:
(一)交通運輸—公路養護(2140106)5844萬元。主要用于專養普通公路“白改黑”工程、普通公路歸類移交接養提升工程、 專養普通公路危橋改造工程等公路養護工程支出及公路路產損壞賠(補)償費和政府采購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情況
本單位2019年度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財政撥款預算基本支出情況
2019年度市級財政撥款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0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物業服務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二)公用經費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9年預算安排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
2019年預算安排0萬元,與上年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2019年預算安排0萬元,其中:公車運行費0萬元,公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福州市公路局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萬元,主要原因是市級財政未安排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福州市公路局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405.55萬元,其中: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采購預算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
截止2018年底,福州市公路局部門本級及所屬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276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公路養護作業用車)276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2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4臺(套)。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福州市公路局部門共設置績效目標23個,涉及財政撥款資金4200萬元。
十、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2.“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3.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表:1.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2.部門收入預算總表
3.部門支出預算總表
4.部門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5.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表
6.部門政府性基金撥款支出預算表
7. 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經濟分類情況表
8.部門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情況表
9.部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10.財政支出項目績效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