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福州市公路局部門預算說明

日期:2025-04-08 11:12 來源: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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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主要工作任務

  四、預算收支總體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情況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情況

  七、財政撥款預算基本支出情況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九、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十、名詞解釋

  十一、附表   

  2018年度福州市公路局部門預算說明

  2018年部門預算經市十五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將我單位2018年部門預算說明如下:

  一、部門主要職責

  福州市公路局部門的主要職責是:承擔福州市專養公路養護、建設和管理任務。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福州市公路局部門包括14個機關行政處室及10個下屬單位,福州市公路局經費來源主要是省公路管理局,福州市級財政資金為項目專項補助,未安排基本支出,其中:列入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下表:

單位名稱 經費性質 人員編制數 在職人數
福州市公路局(本級) 自收自支 88 77
福州市公路局直屬分局 自收自支 103 57
福州市公路局閩侯分局 自收自支 134 90
福州市公路局閩清分局 自收自支 120 66
福州市公路局永泰分局 自收自支 111 79
福州市公路局連江分局 自收自支 138 83
福州市公路局羅源分局 自收自支 61 48
福州市公路局福清分局 自收自支 119 65
福州市公路局長樂分局 自收自支 76 53
福州市公路局橋隧中心 自收自支 30 21
福州市公路局應急處 自收自支 20 13

  三、部門主要工作任務

  2018年,福州市公路局部門主要任務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不忘初心,砥礪前行,以提升服務質感為目的,充分發揮省會中心城市公路事業引領帶動作用,全面開啟福州公路跨越發展新征程,以國省干線公路移交接養為契機,凝聚合力,確保全年完成專養公路建設與養護投資目標。圍繞上述任務,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續開展項目攻堅。計劃實施G104線連江段、G228線長樂、連江段、S308線連江段、G355線永泰段、G534線福清段共40.682公里水泥路面“白改黑”工程。實施G228線福清段、G228線羅源段、G534線永泰段、S207線羅源段、S308線閩侯段共53.138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重鋪工程。實施國省干線安全生命防護工程250.4公里,整治道路安全隱患路段16處,改造2座危橋,服務人民群眾安全便捷出行。

  (二)不斷加強公路標準化、精細化養護。大力推進“五優公路”養護管理,按照“建一條、成一條”要求,綜合推進實施橋隧整治、災害防治、綠化美化、集鎮整治、排水整治等工程。按照“每年一主題、每年一推進”的總體要求,扎實開展養護工作示范化活動,組織各分局全面開展瀝青混凝土路面修補養護規范化、標準化作業,重點推動福清、永泰、長樂、閩清、連江分局開展示范創建,強化示范引領,切實提升養護管理標準化水平。總結提升幾年來白改黑工程管理經驗,組織開展瀝青路面施工標準化現場觀摩會,進一步提高施工工藝質量和專項工程標準化管理水平。對新增接養的276公里線路進行路面病害整治、災害防治、排水系統整治、安保工程(生命安全防護工程)等全方位整治,全面提升公路綜合形象。

  (三)大力打造綠色生態公路。按照“美麗交通生態公路”創建標準,實施閩清S308線32.308公里生態公路建設,從安保標志完善,排水完善,綠化提升,停車區修建等方面提升公路服務綜合水平;實施永泰G355線(舊S203線)梧桐至嵩口段30.105公里綠化與景觀提升,打造多處園林景觀節點、新建荷溪服務區、豐富沿線植物色彩,營造優美旅游公路景觀。進一步鞏固國省干線的綠化成果,做好所有綠地修剪、施肥、中耕除草、病蟲害防治等綠化養護工作,讓群眾樂享“綠色福利”。

  (四)提升公路服務水平。推進普通公路便民設施建設,在國省干線上新建39個(含2017年結轉的19個)高清監控點、5面F型可變情報板,采用多種方式,及時發布阻斷信息,提高公眾出行服務效率。繼續推動公路站標準化改造,實施連江琯頭嶺公路站危房拆除重建,在G355線(原S203線)永泰段新建荷溪服務區,將G104線(原S305線)龍田公路站進行改建、改造,同時具備公路站和服務區功能。將6座公路站改造提升增加服務區功能,并積極推進普通公路服務設施“廁所革命”,進一步提升公路綜合服務水平。

  (五)提升橋隧安全性能。進一步加強橋梁養護工程師、橋隧管理人員的技能培訓,及時準確上報橋隧月報,全面做好交通運輸部重點監測的洪塘大橋、烏龍江大橋日常技術狀況監測信息報送工作;全面排查橋涵隧情況,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規劃線路和替代線路按照分類、分批并采取“施工打包招標”的方式全面推進國省道橋涵隧標準化改造和病害整治;加強橋涵隧日常養護,做好橋梁、涵洞隧道經常性巡查,橋涵淤堵及時清理等,深入推進橋梁支座、伸縮縫、防拋網等精細化養護,全面提升安全性能。

  (六)提升應急處置能力。持續完善應急管理體系,逐步推進各分局應急保障站、路網分中心建設,完善“市局—應急保障處(路網中心)—分局應急保障站(路網分中心)”三級應急保障體系,理順應急協調工作機制,全面提升應急處置能力。繼續加強分局應急搶險隊伍建設管理,以多種形式提早確定社會應急搶通隊伍和災后修復重建施工單位,確保應急搶通搶修工作及時開展。總結去年防臺防汛防凍經驗,持續加強應急搶險機械操作手、機械化輔助架設鋼橋和架設模塊化機械橋等常態化應急搶險技術培訓和實戰演練,做好搶險救災物資的補充和儲備,進一步實現“人機匹配”,切實提升搶險救災現場處置效率和反應能力,維護人民群眾生活財產安全。

  四、預算收支總體情況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18年,福州市公路局部門收入預算為4504.9萬元,比上年增加761.85萬元,主要是專項業務費增加121.85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非本級財政資金政府采購計劃增加,發展性項目增加640萬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普通公路歸類移交接養提升工程。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222萬元,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財政專戶撥款0萬元,單位經營服務收入0萬元,單位結余結轉資金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282.9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4504.9萬元,比上年增加761.85萬元,其中:人員支出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0萬元,公用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4504.9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4222萬元,比上年增加656萬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普通公路歸類移交接養提升工程,主要支出項目(按項級科目分類統計)包括:

  (一)公路養護(科目編碼2140106)支出4222萬元。主要用于公路“白改黑”與危橋改造等發展性項目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等專項經費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情況

  本單位2018年度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財政撥款預算基本支出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0萬元,原因是福州市級財政未安排福州市公路局基本支出,其中:

  (一)人員經費0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物業服務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二)公用經費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8年預算安排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

    2018年預算安排0萬元。與上年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2018年預算安排0萬元,其中:公車運行費0萬元,公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福州市公路局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萬元,主要原因是市級財政未安排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福州市公路局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82.9萬元,其中: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采購預算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

  截止2017年底,福州市公路局部門本級及所屬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45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45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2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6臺(套)。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8年福州市公路局部門共設置績效目標19個,涉及財政撥款資金3170萬元。

  十、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2.“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3.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表:1.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2.部門收入預算總表

  3.部門支出預算總表

  4.部門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5.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表

  6.部門政府性基金撥款支出預算表

  7. 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經濟分類情況表

  8.部門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情況表

  9.部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10.財政支出項目績效目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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