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FZ00100-0200-2025-00267
- 主題分類: 無
- 發文機關: 福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5-10-09
- 標 題: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州市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實施方案(2025—2028年)的通知
- 發文字號: 榕政規〔2025〕9號
- 發布日期: 2025-10-2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新區管委會(長樂區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直各委、辦、局(公司),市屬各高等院校:
《福州市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實施方案(2025—2028年)》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
福州市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
新型城鎮化戰略實施方案(2025—2028年)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于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相關部署,高質量推進我市新型城鎮化建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標
到2028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提高至75.5%以上,城鄉居民收入比縮小到1.9以內,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顯著提升,潛力地區新型工業化城鎮化明顯加快,福州都市圈輻射帶動作用更加凸顯,全面建設人民宜居、安全韌性、綠色智慧城市,人民高品質生活實現更大突破,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二、實施新一輪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行動
(一)持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推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以公民身份號碼為標識,推進居住證和居民身份證功能銜接并軌,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全面放開落戶限制,繼續實施“零門檻”落戶政策,進一步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全面落實居住證互通互認工作,實現在“福州都市圈”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時間、持有居住證居住年限連續計算,憑證享受當地基本公共服務。拓展“互聯網+戶政”服務舉措,持續推出“全程網辦”項目,實現更多戶政業務“一趟不用跑”。進一步提升電子證照應用率、提高電子證明協查效率,凡是可通過數據共享、證明協查等方式獲取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供,精簡申請人辦事材料。〔責任單位:福州新區管委會(長樂區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以下任務均需福州新區管委會(長樂區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二)推動農業轉移人口高質量充分就業。加大農業轉移人口技能提升補貼等就業扶持政策力度,每年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6萬人次,2025—2028年城鎮新增就業50萬人。實施創業培訓“馬蘭花計劃”,推進福州數字經濟人才市場、“福你就業”平臺建設。持續推進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速裁團隊)建設。建設規范化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服務中心。加大失業保險保障力度,推行按工程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三)加強隨遷子女教育保障。啟動教育專項規劃修編,優化教育資源布局,動態調整學位和教職工編制。2025年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保持在96%以上,力爭2026年所有縣(市)區通過“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國家認定。推動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享有同遷入地戶籍人口同等待遇,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率保持在96%以上。落實“長幼隨學”政策,為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讀提供便利。加強隨遷子女中考、高考報名政策宣傳,保障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高考和錄取。持續提升“教育入學一件事”便民化服務水平,完善“榕教之窗”平臺功能,簡化操作流程。(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委編辦)
(四)構建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將穩定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采取租賃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的保障方式。推進收購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盤活閑置資產,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因地制宜、以需定建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2025—2028年全市新增城鎮保障性住房供給0.5萬套(間)。完善《福州市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落實靈活就業人員的繳存、轉換和退出機制,結合實際給予新開戶靈活就業人員階段性繳存補貼政策,幫助更多靈活就業人員享受到低息購房貸款的政策紅利。(責任單位:市住建局、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
(五)織密織牢社會保障網。在福州市就業的各類農業轉移人口均可參加或接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無障礙轉移。優化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結構,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精準擴面專項行動。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每年基本醫保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落實持居住證參加居民醫保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非本地戶籍對象,由急難發生地或居住地鄉鎮(街道)予以急難型臨時救助。依托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平臺,探索本市戶籍人口在經常居住地申請低保。(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六)暢通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市渠道。鼓勵和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加入社區工作者隊伍參與基層治理。結合“一老一小一新”重點項目等,組織志愿服務隊伍開展針對農業轉移人口的政策宣傳、生活輔助、法律援助等服務。依托“福州市海峽女性就業創業服務中心”“福州市海峽家政服務中心”等平臺,為農村轉移人口婦女群體提供職業規劃指導、就業崗位推薦、家政職業技能培訓等服務。聚焦青年農業轉移人口急難愁盼,依托“青年驛站”“青年夜校”,常態化舉辦交流聯誼、專業培訓、志愿服務等活動。(責任單位:市委社會工作部,團市委、市婦聯)
(七)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激勵政策。用好省對市縣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完善市對縣(市)區轉移支付制度。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建立自愿有償退出保障機制,不得以退出“三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
三、實施潛力地區城鎮化水平提升行動
(八)實施潛力地區城鎮化建設。支持福清、閩侯等常住人口多、城鎮化率低的縣(含縣級市,下同)加快城鎮化潛力地區產業導入,建立以龍頭企業為主導的產業集群培育機制。推動閩侯、連江等與中心城區相毗鄰、發展動力較強的縣,發展成為拓展區,推動位于中心城區拓展區的鄉鎮與中心城區統一規劃建設管理,穩妥推進符合條件的鄉改鎮、鎮改街。有序推動縣政府駐地鎮改街工作,調節空間發展秩序,增強區域發展活力。支持具備創建基礎、發展路徑清晰的縣率先開展設區市副中心、強縣城、縣城副中心等試點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試點城市項目建設,并給予資金支持。堅持優中選優,依法依規高質量創建一批鄉村振興示范鄉鎮、示范村,支持鄉鎮聯建片區、聯建村申報。同時,支持鄉鎮聯建片區、聯建村合理納入各類試點和政策的基本單元,并予以傾斜支持。對創建成效突出的試點地區給予傾斜支持。推進貫通省市縣鄉村五級的數字化平臺應用工作,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責任單位:市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市數據管理局、市司法局、市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
(九)推動城市副中心發展。加強福清等城市副中心同中心城區聯動,聚焦化工新材料等優勢產業集群,培育重點產業鏈延伸配套,帶動周邊地區產業協同發展,力爭到2028年全市制造業鏈主培育企業達50家。進一步強化縣城與中心城區和周邊縣城的快速交通連接,動建福州至福清高速公路,推進政永高速閩侯洋里至小箬段、閩清至永泰高速等項目前期工作。參照中心城區標準配套建設高能級的公共服務設施。進一步強縣擴權,依法依規賦予城市副中心縣部分市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責任單位:市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十)加快縣城集聚發展。持續落實縣域重點產業鏈“六個一”工作機制,力爭新增省級以上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6個。圍繞鄉村特色產業,2025年計劃新培育市級(含)以上四類園區50個以上,形成“一村一品、一鎮一業(園)、一縣多園”的現代農業梯次發展格局。依托發展比較優勢明顯、帶動就業能力強的1—2條縣域重點產業鏈,穩定擴大縣城就業崗位。加快推進城鄉基礎設施建設,補齊公共服務短板,每年提升40個村級文化服務中心。提升縣域普通高中辦學水平,到2028年全市一級達標高中累計達32所,95%以上的公辦高中完成達標創建。加強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建設,到2028年常住人口30萬以上的縣至少1所縣級醫院達到國家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常住人口30萬以下的縣至少1所縣級醫院達到國家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責任單位:市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十一)分類引導小城鎮發展。支持擴權賦能經濟強鎮,按照常住人口規模優化市政和公共服務設施,獨立或抱團開展小城市建設。總結永泰縣、閩清縣鎮村規劃聯編試點經驗,進一步指導、提升中心鎮建設水平。加強中心鎮區基礎設施建設,并向周邊鄉鎮延伸覆蓋。有序推進鄉鎮片區聯建,指導編制鄉鎮級行政區劃設置總體規劃,審慎穩妥推進符合條件的鄉級行政區劃調整。2025年完成鄉鎮(街道)履行職責事項清單,優化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責任單位:市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十二)打造高能級產業平臺。推進制造業新型技術改造城市試點工作,加快工業領域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每年實施億元以上重點技改項目120項以上,到2028年全市技改投資年均增長10%以上。深化“智改數轉”,推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城市建設,培育省級以上工業互聯網示范平臺,打造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新模式新業態標桿企業,到2028年累計達90家。深化新一輪工業園區標準化建設,每年實施重點項目200項以上,到2028年全市規上工業企業入園率在現有基礎提高30%。建立健全優質中小企業培育庫。深化新時代山海協作,推動南平(福州)產業創新孵化中心等“科創飛地”“產業飛地”建設。探索山海協作園區在GDP、財政稅收等方面的分配分擔機制。謀劃儲備和滾動實施一批山海協作項目。(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發改委)
四、實施都市圈高質量建設行動
(十三)健全都市圈同城化發展機制。用好閩東北協同發展區福州都市圈聯席會議制度,每年謀劃生成閩東北協同發展區、福州都市圈重點協作項目等。健全都市圈對口部門常態化對接機制,研究制定部門協作活動方案。(責任單位:市閩東北協同辦、市發改委)
(十四)完善交通高效強圈。推動福州地鐵第三期建設規劃項目報批建設,加快推進福莆寧城際鐵路F2、F3線。2025—2028年福州都市圈新增高速公路里程31.5公里,新增軌道交通里程87公里。(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福州地鐵集團、福州左海集團)
(十五)構建產業優質強圈。持續引導新增的商貿物流項目往四城區外區域落地發展。深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福州片區建設,打造以大學城、東南(福建)科學城為引領的“雙核兩廊十四片”科創走廊。加快中國(福州)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辦好中國跨境電商交易會,拓展、加密貨運包機航線,優化海外倉布局,對重點市場、重點產品舉辦資源對接、培訓、沙龍活動,助力跨境電商企業“走出去”,推動“跨境電商+產業帶”融合發展,賦能產業數字化轉型。(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科技局)
(十六)打造生活品質強圈。推進福州都市圈中心城市與周邊城市中小學合作共建,擴大優質基礎教育資源覆蓋面。推動都市圈職業教育聯盟發展,深化校際交流合作,聯合舉辦閩東北協同發展區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持續推進都市圈肝病、兒科、骨科等專科聯盟發展,推動孟超肝膽醫院國家重大傳染病防治基地開工建設。推動醫學檢驗檢查結果跨地區、跨機構共享互認。整合高鐵沿線文化旅游資源,推出“一程多站”主題旅游線路,鼓勵各地旅游協會加強協作,推出旅游套票。持續推進都市圈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推動更多領域政務服務事項跨城市“一網通辦”。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聯防聯控格局。建立建強應急物資儲備體系、應急救援隊伍體系,提升應急救援協同保障能力。(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閩東北協同辦、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文旅局、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市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市應急管理局)
五、實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韌性提升行動
(十七)持續推進城市更新行動。推動福州市城市更新條例立法。有序實施城鎮房屋建筑更新改造和加固工程,全面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符合改造條件的老舊小區改造任務,對2001年初至2005年底前建成,基礎設施不完善的老舊小區實施更新改造。實施城中村改造項目5個。將“一老一小”人群需求作為重點,推進社區適老化、適兒化改造,加快公共場所無障礙環境建設改造,加快推進家門口的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重點建設(改造)功能集成的社區嵌入式服務綜合體,配套建設社區托育服務設施、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等公共服務設施,2025年建設4個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
(十八)加快建設宜居韌性城市。開展推動老化管道更新改造試點工作,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7%以內。推進閩江干流防洪工程(福州段)等防洪排澇工程建設。每年新改建雨水管網60公里,到2028年力爭六城區建成區可滲透地面面積比例達50%以上。持續開展供水管網新建改造及增壓泵站建設,到2028年新建改造供水管網200公里,加強供水管網互聯互通,完善城市供水水質在線監測體系。持續開展老舊燃氣管道改造更新,到2028年計劃完成老舊燃氣管道改造更新62公里。推進“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依托市縣鄉(鎮)三級社會治安整體防控格局及“海陸空林地”立體化防控格局,持續完善實體化運行的社會治安防控中樞。(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水利局、市公安局)
(十九)推進綠色智慧城市建設。完善福州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嚴格執行建筑節能降碳強制性標準,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到2028年全市建成2.25萬個以上公共充電樁,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實現全覆蓋。積極推進“千兆城市”建設,實施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試點工程。(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數據管理局、市通管辦)
六、健全新型城鎮化推進體制機制
(二十)構建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機制。深入探索低效用地再開發實施路徑,形成低效用地再開發“福州經驗”“福州樣板”。推動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建設,合理安排義務教育校舍、保障性住房等用地指標。完善城市更新相關政策,加快推進支持低效用地再開發、妥善處置存量閑置土地等政策出臺,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安全前提下,鼓勵土地混合開發、空間復合利用,支持存量建筑實施用途轉換。(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
(二十一)健全城鎮化建設資金保障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加大中長期貸款投放規模和力度,積極爭取中央、省級資金,支持城鎮化項目建設。指導符合條件的城市更新和安全韌性提升項目、都市圈建設項目申報專項債券資金需求,爭取更多相關項目成功入庫發行。(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市財政局、市發改委)
(二十二)完善新型城鎮化工作推進機制。市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聯席會議加強統籌協調,制定年度工作要點,壓茬推進重點任務。夯實城鎮人口統計基礎,逐步建立城市市域、市區、城區常住人口常態化統計發布機制,科學開展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更新維護工作。各縣(市)區要根據國務院行動計劃和省、市實施方案,細化政策舉措和項目清單,切實推動目標任務落地見效。(責任單位:市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公網安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