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FZ00100-0300-2012-00055
- 主題分類: 無
- 發文機關: 福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2-05-28
- 標 題: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州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的通知
- 發文字號: 榕政綜〔2012〕83號
- 發布日期: 2012-05-28
- 有 效 性: 有效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公司):
《福州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福州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
(2011—2015年)
前 言
當今世界,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呈現出經濟與文化相互滲透、相互促進的趨勢。作為文化資源與其他生產要素緊密結合,文化、科技與經濟互相滲透、相互交融、互為條件、優化組合的發展模式,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日益成為提高一個國家或地區綜合實力的重要力量。
作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福州擁有建城2200多年歷史,極具區域特色,閩都文化豐富多彩源遠流長;作為我國最早對外開放城市之一,福州與世界各地尤其是國內的臺港澳經濟文化來往密切;作為海峽西岸經濟區的省會中心城市,福州具有連結臺港澳和長江、珠江三角洲的區位優勢,在促進地區間資源整合、優勢互補、互聯互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作為兩岸經貿合作和文化交流的結合部、先行區和重要通道,福州在兩岸交流合作中充分發揮著先行先試的作用。
近年來,福州經濟基礎日趨雄厚,產業體系更加完善,工業制造業較為發達,資本市場活躍,高新技術產業日益發展,文化創意產業門類較為齊全,產業鏈較為完整,一些文化創意產業的行業門類在海峽西岸經濟區域內具有較強的區域性集聚、輻射和帶動功能。2010年福州市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44000元,第三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達46.06%;人均可支配收入達22723元,人均娛樂文化服務支出比上年增長4.67%。隨著人民群眾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文化生活不斷豐富,文化消費需求在全市城鄉人民消費需求中的比重將進一步擴大,福州的文化創意產業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
“十二五”時期,是福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跨越發展的關鍵時期,也是全面提升福州城市形象和加快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重要時期。面對全球化、城市化與數字化的時代挑戰,面對發達國家與地區文化創意產業及其產品的巨大沖擊,面對國內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先進地區的強力競爭,福州市搶抓創意經濟時代所賦予的歷史機遇,充分發揮福州文化優勢、經濟優勢、人才優勢、產業優勢和市場優勢,制定了《福州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2011—2015)》。
《規劃》是福州市2011—2015年推進福州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和安排重點項目建設與投資的基本依據,對于進一步推動福州文化創意產業快速、協調發展,優化產業結構、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城市核心競爭力、文化軟實力與形象傳播力,開創“文化強市”建設新局面,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規劃》包含前言、發展現狀、指導思想、總體要求與發展目標、產業布局和產業發展、重點工程與平臺、保障措施等部分。規劃基期為2010年,規劃期為2011—2015年。
第一章 發展現狀
“十一五”期間,福州市把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擺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位置,積極盤活并合理運作文化資源,有力推動了文化創意產業的快速發展。目前,福州已初步形成了行業較為齊全、產業鏈條比較完整、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的文化創意產業體系,文化創意產業已初步成為福州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和可持續發展的新興產業。
一、產業規模不斷壯大,支柱產業地位初顯
“十一五”期間,福州文化創意產業的產業規模不斷擴大,發展步伐明顯加快。文化創意產業總量快速增加,2010年,福州文化創意產業實現增加值192.3億元,較“十五”期末增長1.59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增速較快,“十一五”期間,文化創意產業年均增長29.8%,高于同期全市GDP和第三產業15.57個和12.6個百分點;文化創意產業對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的貢獻度不斷提高,2009年文化創意產業占地區國民經濟增加值的比重達6.2%,較2005年提高2.32個百分點,文化創意產業對全市經濟增長總的貢獻率達到6.43個百分點,全市從事文化創意產業活動的各類經營單位達3萬多戶,比2005年末增加1萬多戶。文化創意產業為全市提供了逾 30萬個就業崗位。文化創意產業已逐步地成為福州國民經濟支柱產業之一。
二、優勢行業日漸明顯,重點領域發展迅速
“十一五”期間,福州緊密結合自身產業優勢和資源優勢,把現代傳媒業、動漫游戲業、設計創意業、工藝美術業、文化休閑旅游業、文化會展業、廣告創意業等行業作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重點領域,并實施相應的政策和資金扶持,有效地促進這些行業的快速發展。2010年,七大重點發展領域實現的增加值已占福州文化創意產業增加值的80.11%,成為福州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重要支柱。其中:現代傳媒業實現增加值45.75億元,比2004年增長了1.87倍;動漫游戲業實現增加值6.4億元,比2004年增長了318.7倍;設計創意業實現增加值13.2億元,比2004年增長了4.75倍;工藝美術業實現增加值45.75億元,比2004年增長了4.5倍;文化休閑旅游業實現增加值23.08億元,比2004年增長了3.0倍;文化會展業實現增加值4.43億元,比2004年增長了18.0倍;廣告創意業實現增加值14.63億元,比2004年增長了17.0倍。
三、政策環境日臻完善,扶持力度逐步強化
“十一五”以來,福州市先后制定和實施了《福州市加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意見》、《福州市推動動漫游戲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福州保護發展傳統工藝美術的實施意見》等產業政策,努力改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環境。同時,充分運用稅收、財政等手段不斷加大對文化創意產業的扶持力度。市本級財政設立了福州市文化創意產業專項資金和福州市文化會展業專項資金、福州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專項資金、動漫游戲產業扶持資金、旅游發展資金、文化發展資金等多項有關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資金,通過貸款貼息、項目補助、資助和獎勵等方式,扶持各類文化創意產業龍頭企業、重點文化創意產業基地(園區)、重大文化創意產業工程、具有示范性導向性的文化產品生產和文化服務項目及國有文化企業轉企改制、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和發展等。
四、基地建設初具規模,示范作用日漸增強
“十一五”期間,福州文化創意產業基地建設基本形成了以政府為主導、社會資金共同參與的格局,各類文化創意產業基地建設方興未艾。福州動漫游戲產業基地、三坊七巷文化旅游基地、馬尾船政文化街區、福州海峽國際會展中心、福百祥1958文化創意園、芍園壹號創意產業園、榕都318創意藝術街區、新華文化創意園等產業園區和基地的建成為福州文化創意產業提供了聚集、展示空間,白馬路文化創意街區、海西動漫創意之都、連江(時代華奧)海峽文化創意產業基地、中國東方漆空間創意園、海峽(永泰)影視基地等產業園區和基地的建設為福州文化創意產業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截至2010年底,福州已擁有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1個,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16個,市級文化創意產業基地(企業)19個。三坊七巷獲得文化部、國家文物局授予“中國十大歷史文化名街”稱號,網龍科技獲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稱號,福州動漫游戲產業基地獲得國家廣電總局授予的“國家動漫實驗園”稱號,福建金豹動畫設計有限公司、福州五彩動漫數字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動漫企業獲得國家動漫企業認定。
五、產品質量明顯提高,品牌效應逐步顯現
“十一五”期間,福州積極實施品牌帶動戰略,文化創意產品質量明顯提高,培育了一批在國內外具有較大影響力和輻射力的文化創意產業品牌。三坊七巷文化旅游品牌效應凸顯,以打造“中國溫泉之都”為主要內容的溫泉旅游品牌日漸突出。海峽版權(創意)產業精品博覽交易會品牌初步形成。動漫作品《護生》、《三七小福星》等先后成為國家廣電總局優先推薦的動畫片,《寵物寶貝環游記》等多部作品在中央電視臺等熱播并銷往海外,福建天狼星動漫公司的作品獲得由文化部、工信部等主辦的全國手機動漫大賽的多項大獎。眾多工業設計作品榮獲中國工業設計“紅星獎”。壽山石雕、脫胎漆器、木根雕、軟木畫等工藝美術作品多次榮獲國家級、省級金獎。壽山石、脫胎漆器被授予國家地理標志產品。
六、發展存在瓶頸制約,作用尚未充分發揮
近年來,福州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取得了巨大成績,同時,也面臨許多困難和挑戰。總體上說,福州市文化創意產業仍處于起步、培育階段,文化創意產業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拉動作用尚未充分發揮出來,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還存在著較多的瓶頸制約,主要表現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規劃相對滯后;加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組織協調關系有待進一步理順;文化創意產業總量仍然偏小;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中的結構性問題仍然突出;文化創意產業組織集約化程度不高;文化體制機制改革有待進一步深化;文化創意產業市場品牌樹立有待進一步開發;文化創意產業創新能力不足;文化市場管理尚待規范;文化創意產業的經營管理人才缺乏等問題,制約了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當前,福州面臨海西戰略實施的重大契機,處于轉變生產方式、推動產業升級的關鍵時期,必須加快實施“文化強市”戰略,大力發展高智能型、高附加值、低污染、低能耗的文化創意產業,積極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推動經濟發展方式的戰略性轉變。
第二章 指導思想、總體要求與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省委《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實施意見》和市委《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加快文化強市建設的實施意見》,圍繞構建海峽西岸文化創意產業中心的目標要求,以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根本任務,以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產業結構調整和科學布局為主線,以加快產業園區(基地)和重點項目建設為推手,通過推動產業集聚發展,完善市場體系,拓展消費空間,鼓勵文化創新融合,加強榕臺合作,促動文化創意產業向高端化、規模化、國際化發展,提高文化創意產業的核心競爭力,形成科學合理、健全完善的現代文化創意產業體系,成為省會中心城市戰略性重要支柱產業,推動省會中心城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總體要求
(一)發揮資源優勢,構建特色鮮明的現代文化創意產業體系。
充分發揮福州深厚的人文資源、豐富的生態自然資源與獨特的對臺資源等優勢,進一步挖掘閩都文化內涵,積聚產業要素,優化資源配置,將豐富的資源優勢轉化為文化創意產業優勢,拓展閩都文化元素在文化創意產業核心層的比重與產值,推動優勢產業集約化、規模化、品牌化,形成產業門類豐富、空間布局合理、文化創意園區和企業眾多、品牌和產品特色鮮明、產業鏈完備的現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格局。
(二)積極搭建平臺,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
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進一步擴大文化產品的生產、流通、交易環節,拓展文化消費空間,增加文化消費總量,提高文化消費水平。在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市場供求機制、價格機制、競爭機制上積極探索、大力改革,積極搭建市場平臺。大力創新商業模式,拓展大眾文化消費市場,開發特色文化消費,提供個性化、分眾化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培育新的文化消費增長點。
(三)加快文化科技創新和產業融合,推進產業交互升級。
大力推進文化科技創新,加快發展文化創意、數字出版、移動多媒體、動漫游戲等新興文化產業,推動文化科技創新、文化創意與傳統行業的融合,推動文化創意產業與旅游、體育、信息、電子商務、物流、建筑等產業融合發展,延伸文化創意產業鏈,力爭在傳統農業生產與旅游生態體驗、農產品市場推廣與品牌包裝、手工業制造與時尚創意、現代工業園區與工業體驗等之間的融合上,尋求新的探索與突破,推進產業交互升級,進一步提升福州文化創意產業在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區域性集聚、輻射和帶動功能。
(四)加強榕臺交流合作,積極探索先行先試的政策突破。
進一步發揮與強化福州對臺地緣經濟、地緣文化、地緣政治的獨特優勢,積極探索榕臺交流合作中的先行先試,尋求相關政策上的突破。在文化創意產業的項目上努力挖掘榕臺文化主題,在人才上積極吸納臺灣優秀創意人才來榕創業,在資金與管理上積極吸收臺灣的資本與經驗,形成榕臺文化創意產業集聚效應,努力把福州打造成海峽兩岸文化創意產業中心。
三、發展目標
(一)戰略目標
“十二五”期間,福州市文化創意產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戰略目標是:
——進一步提高文化創意產業的貢獻度與生產力,使之成為促進福州經濟轉型升級的支柱產業;
——進一步發揮文化、經濟、人才、產業、市場等優勢,使之成為推動福州實現率先發展的示范產業;
——進一步圍繞增強文化凝聚力、普惠力、競爭力、吸引力、創新力、保障力,使之成為提升福州軟實力的核心產業;
——進一步打造具有時代特征、福州特點、中國特色及“百姓叫好、市場叫座”的文化產品,使之成為福州提升人民生活品質的民生產業;
——進一步擴大開放,促進國際先進文化創意要素集聚,使之成為福州推進城市國際化戰略的先導產業。
(二)城市目標
“十二五”期間,福州市文化創意產業實施城市品牌發展戰略,積極打造“中國溫泉之都”、“中國壽山石雕之都”、“中國漆藝之都”、“中國歷史文化名街區”、“中國船政文化”等福州城市文化名片,全面構建引領福建、服務海西、輻射全國的內容原創、設計研發、產品(產權)交易、信息發布、人才集聚的海峽西岸文化創意產業交流合作基地,把福州打造成地域特色鮮明、創新創意強大、產業集群眾多、產業融合緊密,在國內外有一定影響力的海峽西岸文化創意產業中心。
(三)產業目標
到2015年福州市文化創意產業在GDP中的占比力爭達到10%左右,成為福州市的重要支柱產業。
第三章 產業布局和行業發展
一、產業布局
福州市文化創意產業布局的總體思路是:緊緊依托打造福州大都市區、壯大閩江口發展區的戰略布局,以豐厚的歷史人文資源和豐富的生態自然資源為依托,以文化創意為主線,以發展工藝美術、動漫游戲、文化休閑旅游、設計創意、現代傳媒、文化會展、廣告創意等七大行業為重點,充分發揮各區、縣(市)的產業優勢和區位特點,大力建設各具特色的重大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園區(基地),逐步形成“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文化創意產業聚集區、創意城市”三層級空間布局架構,打造符合福州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實際的產業格局。
——在中心城區主要發展現代傳媒業、廣告創意業、文化休閑旅游業、文化會展業與設計創意業:以省市廣播影視、出版發行、互聯網信息、數字印刷企業為主體,通過重點建設“三網融合”平臺、新聞出版產業園、電子商務總部、數碼印刷園等,形成現代傳媒業的組團集聚;以建設閩港澳臺廣告創意中心為重點,整合兩岸四地廣告資源,打造集聚廣告創意產業鏈;以改造提升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煙臺山、船政文化、鼓嶺等文化休閑旅游品牌為重點,大力發展閩江游、內河游和溫泉游等項目,推進中心城區各類歷史文化和生態自然旅游資源優化整合,形成“優勢聯動、品牌帶動”的產業格局;以海峽國際會展中心為依托,構建大會展理念,打造集聚會展產業鏈;以建筑景觀設計、工業設計、時尚生活設計、傳統藝術再生為發展重點,整合臺、港、澳科研院校等各類設計資源,集聚建設規劃建筑設計、工業設計、鐘表設計、時尚設計等產業設計創意園,拓展設計創意業領域。
——在城郊及福清、長樂、閩侯、連江等次中心城市主要發展動漫游戲業、工藝美術業與文化休閑旅游業:以福州動漫游戲產業基地、海西創意谷和海峽(連江)文化創意產業基地的帶動輻射功能的提升為重點,積極完善動漫游戲產業鏈;以建設壽山石文化城、軟木畫生產基地、脫胎漆器創意中心、鐵藝生產基地等為重點,集聚產業各種要素,壯大工藝美術產業鏈;以挖掘山、海、江、湖、庫、泉、內河、島嶼等自然資源優勢內涵為重點,輔以文化演藝進行組團式開發,形成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文化休閑旅游發展格局。
——在閩清、羅源、永泰等山區主要發展文化休閑旅游業及相關特色產業:以資源稟賦和地域優勢為依托,以培養成為大都市區特色功能承載區為目標,積極發展文化休閑旅游業、生態農業、影視產業,努力促進旅游業與文化演藝、休閑農業與旅游生態體驗、影視制作與文化旅游觀光的產業集聚與融合。
二、行業發展
“十二五”期間,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有所多為有所少為”的原則,福州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重點是:壯大規模、鞏固提升工藝美術業、文化休閑旅游業;積聚優勢、集中突破動漫游戲業、設計創意業;項目培育、輻射帶動以現代傳媒業、文化會展業、廣告創意業為主的文化創意產業。
(一)工藝美術業
1、發展目標
到2015年,工藝美術業年均增速達27%,建成2—3個在國內乃至國際具有一定影響的壽山石雕、漆藝、木雕產品設計研發、生產聚集區和交易市場,建成1—2個大規模的藝術品、工藝美術品、工藝美術旅游產品經營街區或市場,培育2—3家在國內乃至國際具有號召力與影響力的藝術品拍賣公司,培育1—2個工藝美術產業集團并爭取上市。打造“中國壽山石雕之都”、“中國漆藝之都”等聞名全國的地域性品牌,成為海西工藝美術強市。
2、發展重點
重點扶持工藝美術的創意與設計,探索傳統工藝美術與流行時尚藝術的融合。
注重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研發工藝品,打造工藝美術研發、生產、銷售產業鏈。
扶持發展一批工藝美術品宣傳、咨詢、中介、銷售代理企業,打造國內領先的工藝美術品交易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
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民辦博物館、民辦藝術館建設。
推動海峽兩岸工藝美術產業的交流與合作,吸引臺灣工藝美術業知名企業、藝術家落戶福州。
3、發展舉措
——進一步加強產業重點基地(園區)建設。整合現有壽山石生產銷售資源,建設集收藏、展示、交流、交易及旅游觀光為一體的壽山石文化城。整合包括海峽兩岸在內的國內外漆藝資源,建設集傳承、收藏、展演、研發、教育、傳播及旅游觀光為一體的漆創意中心和國際漆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整合省內外木根雕、軟木畫生產資源,建設集木根雕、軟木畫生產、知名大師工作室、人才培訓、產品展示展銷為一體的木根雕生產與交易基地、軟木畫生產基地。
——加快建設專業市場。加快建設以工藝美術、旅游工藝品為主,包括藝術品、工藝品在內的規模較大的旅游工藝品市場。提升和擴大以特藝城、珠寶城和珠寶交易市場為核心的珠寶首飾展示交易商圈。打造在海西乃至全國有較大影響的木根雕交易市場。依托外向型竹編、鐵藝的設計、生產和銷售優勢,擴大內需,開拓國際市場。
——進一步整合資源。整合工藝美術品經紀人、畫廊、美術館、基金、拍賣行及各類工藝美術品中間商等要素,推動工藝美術業“產業鏈”形成。推動工藝美術業大師級的交流和互動,吸引國內外知名藝術品企業來榕投資或者開設辦事處。鼓勵通過舉辦創意年度評獎、作品競價拍賣、展示交流、收藏評選以及工藝師高峰論壇等,統一塑造福州工藝美術的整體形象,搭建國際性的工藝美術品集散與交易中心。
——加快人才培養。鼓勵工藝美術大師、生產企業和高校藝術院系,設立工藝美術設計、新技術開發、人才培養等各類實訓基地、培訓中心和研發平臺。
——強化工藝美術產品的時尚創意、設計和研發。開展“創意工藝”活動,注重壽山石雕、脫胎漆器、木根雕等工藝品的時尚創意元素的設計、研發,進一步推動具有文化創意的新一代工藝品和時尚業的銜接與融合。
(二)文化休閑旅游業
1、發展目標
到2015年,文化休閑旅游業年均增速達27%,培育2—3個在全國有較大影響的文化休閑旅游產業集團公司,力爭1—2個文化休閑旅游產業集團上市,培育2—3家輻射海西范圍的大型演藝集團,全面提升“中國歷史文化名街區”、“中國溫泉之都”品牌地位,成為國際知名旅游城市和文化休閑旅游目的地。
2、發展重點
以三坊七巷、船政文化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為契機,提升三坊七巷、船政文化、朱紫坊、上下杭等極具閩都文化特色的歷史文化街區品牌,增強福州旅游產業綜合競爭力。
圍繞打造“中國溫泉之都”品牌,積極舉辦大型國際性的溫泉文化旅游節慶等活動,促進溫泉文化休閑度假旅游的深度開發,實現旅游發展方式的轉變。
推動文化娛樂、休閑旅游資源與相關產業的融合,推動旅游演藝產業的開發,進一步拓展文化休閑旅游市場。
發展都市文化旅游、民俗文化旅游、鄉村體驗旅游等旅游文化創意產品和服務。
3、發展舉措
——建立福州旅游整體形象識別系統(CI系統)。統一塑造福州歷史文化名街區、溫泉文化旅游、文化旅游產品的形象傳播的基本標準,開發創意旅游系列產品,全面提升品牌價值。
——推進文化旅游綜合體建設。加快建設三江口旅游文化城、東雁文化旅游綜合體、東龍灣旅游綜合體、瑯岐旅游綜合體等一批大型文化旅游綜合體,不斷完善大型演藝、文化街區、溫泉養生、主題游樂、高級酒店、會議中心等綜合旅游功能。
——分類指導與建設歷史文化街區。提升三坊七巷歷史文化街區與船政文化旅游區的品牌及其衍生效益,加快建設朱紫坊、上下杭歷史文化街區,積極改造永泰嵩口鎮、馬尾閩安村、長樂琴江村等中國歷史文化名(村)鎮,進一步建設、完善與提升歷史文化街區的產業開發與文化附加值。
——推進溫泉文化旅游項目。加快建設桂湖—貴安生態溫泉旅游片區、溫泉博物館、溫泉主題公園、市區大型戶外高端溫泉休閑旅游中心等,輻射、帶動和提升周邊縣(市)區的溫泉旅游發展水平,形成都市溫泉、城郊溫泉、淡水溫泉、海水溫泉產品體系,全面提升福州“中國溫泉之都”品牌形象。
——加強旅游與其他產業的融合。推動重點演藝、娛樂項目與旅游的深度融合,不斷增加旅游綜合體的文化創意元素,進一步打造品牌旅游節慶節事,提升福州旅游的精品項目與線路的品質。
——實施品牌帶動。依托三坊七巷和溫泉旅游品牌,帶動福州文化休閑旅游產業的發展;依托福州深厚的閩都文化底蘊及名人文化、三坊七巷文化、溫泉文化、茉莉花文化等具體內涵,培育和打響《閩都千古情》、《印象海西》、《夢回坊巷》(暫名)等一批知名演藝品牌;依托溫泉文化節的創新和提升,進一步擴大福州溫泉文化游的品牌影響度。
(三)動漫游戲業
1、發展目標
到2015年,動漫游戲業年均增速達33%,動畫作品年生產量達3萬分鐘,打造15部以上具有全國影響的動漫游戲原創精品,進一步提升福州國家影視動畫實驗園的地位,培育4—5家在國內位居前列、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動漫游戲骨干企業,力爭1—2家動漫游戲企業上市,成為全國重要動漫產業基地。
2、發展重點
重點扶持龍頭企業的發展壯大,帶動一批動漫游戲中小企業的成長。
大力扶持題材新穎、市場前景好的原創精品,豐富動漫游戲產品系列與種類,打造品牌作品。
大力推動榕臺動漫游戲產業的合作交流,力爭在項目、人才、資金、產品開發的政策上先行先試。
積極鼓勵與引導動漫游戲企業的衍生產品開發,重點扶持動漫產品中介機構和展示交易平臺,延長產業鏈,提高經濟效益。
3、發展舉措
——培育龍頭企業。進一步優化動漫產業扶持政策,以提高動漫產業原創能力和開發能力,打造民族特色、國際化的動漫形象和品牌為目標,重點加大對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帶動中小企業協同發展,形成創意、制作、營銷、輸出、版權交易、衍生品開發的完整產業鏈和盈利模式。
——加強基地建設。進一步完善海西動漫產業園,加快建設海峽文化創意產業基地,全面提升福州國家動漫實驗園,形成以福州動漫游戲產業基地為龍頭,海西動漫產業園重點發展游戲業,海峽文化創意產業基地突出發展傳媒策劃創意、營銷策劃創意和衍生產品創意等的動漫游戲產業發展格局。
——推動榕臺合作。充分利用臺灣動漫游戲業的技術人才優勢,積極推動榕臺合作交流,鼓勵承接臺灣動漫游戲的外包服務,開展動漫游戲的生產合作。
——深化產業融合。依托完善的移動通訊平臺、互聯網平臺、院線平臺,推動動漫游戲與網絡軟件、移動通訊、影視相結合,大力發展網絡游戲、手機游戲、3D/4D電影,豐富產品種類,提高產品的創意附加值。
(四)設計創意業
1、發展目標
到2015年,設計創意業年均增速達24%,培育和建設5—6個工業設計、建筑設計、時尚設計的產業聚集園區,扶持發展20家以上工業設計、建筑設計和時尚設計的品牌機構,50家以上市級工業設計、建筑設計、時尚設計中心,力爭2—3家設計創意企業上市,成為海西設計創意業的重要基地和國內具有較大影響的設計中心。
2、發展重點
充分運用先行先試的政策,吸引臺灣創意設計界人員來榕創業。
以建筑景觀設計、工業設計、時尚設計等為發展重點,推動設計創意產業基地建設。
充分發揮產學研合作機制與大型設計企業和研究機構的引領帶動作用。
3、發展舉措
——實施“臺灣創意人才100”計劃。在閩臺文化創意產業園開辟臺灣設計師創業專區,爭取吸引臺灣100名專業設計人才來榕創業,在政策上積極爭取,先行先試。
——打造海峽兩岸創意設計業高端交流平臺。政府主導與機構自發相結合,積極組織研討會、高峰論壇等活動,舉辦常態化的影響力的“海峽兩岸創意設計大賽”或“主題雙年展”,集中展示、交流、傳播創意設計業的最新成果,使福州成為海峽兩岸設計創意界的交流中心。
——加快園區基地建設。整合設計資源,加快建設規劃建筑設計創意園、工業設計創意園、鐘表工業創新設計中心、時尚設計園等,引導大型設計企業聚集,帶動行業發展。
(五)現代傳媒業
1、發展目標
到2015年,現代傳媒業年均增速達26%,把福州廣電集團打造成海西一流的大型綜合性現代文化傳媒集團,培育50家較有影響力的影視制作企業,實現影視類企業上市的突破。福州報業集團實現產值位于全國省會城市黨報集團和海西區域報業集團前列,積極打造國家級數字出版基地,全市數字出版收入進入國內城市前列。培育10家以上主營業務超億元的互聯網信息服務企業和高端印刷企業,力爭1—2家上市,實現產業綜合實力全國10強,成為海西現代傳媒業發展中心。
2、發展重點
廣播影視業要形成以“三網融合”為平臺基礎的網絡、業務與產品融合的綜合發展架構,影視制作得到較快發展。
出版發行業要實施數字出版戰略,加快實現從單一的紙質媒體向多元媒體轉變。
互聯網信息服務業要吸引著名電子商務進駐,不斷提高電子商務的應用水平。
印刷業要大力提升印刷的數字化水平,構建海峽兩岸福州印務中心。
3、發展舉措
——廣播影視業:深化廣電企業的改革,推動廣電企業實現向綜合型和海西區域性企業的轉型;推動有線電視網絡整合,形成以福州為中心,覆蓋全省的有線網絡數字化平臺;加強新媒體數字視音頻制作,推進數字廣播電視的發展,探索新媒體影視產業發展新模式。
——出版發行業:加快福州數字出版園區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報刊出版單位建設報刊數字出版基地;利用互聯網平臺與移動互聯網技術,開發新一代數字媒體產品。積極推動報刊出版產業資源集聚,扶持有條件的企業上市。
——互聯網信息服務業:積極吸引著名電子商務企業入駐,拉動福州電子商務總部經濟的發展;整合電子商務資源,不斷提高電子商務的應用范圍水平,全面推進電子商務的應用與服務;發展各類互聯網增值業務。
——印刷業:推進印刷產業基地建設,重點加強福州數碼印刷園區建設;構建海峽兩岸福州印務中心,吸引海峽兩岸有實力的印刷企業入駐福州;加快印刷業技術更新,促進印刷業數字化發展。
(六)文化會展業
1、發展目標
到2015年,文化會展業年均增速達33%,每年定期舉辦5個以上的文化類品牌展覽,擁有10個以上常態化、參與人次10萬以上的大型品牌文化節慶活動,培育2—3家管理服務水平一流、年營業收入千萬以上的文化會展龍頭企業,成為海西重要文化會展業中心。
2、發展重點
整合會展資源,培育一批重大的具有海西特色的文化會展品牌。
完善策劃創意、管理運營、布展設計、服務代理等會展產業環節,壯大會展產業規模。
優化會展環境,培育市場主體,逐步健全會展業的市場化運作機制,推動產業發展。
3、發展舉措
——打造“海西會展”品牌。不斷提升“5·18”、“6·18”等展會的知名度,努力打造中國(福州)海峽版權(創意)產業精品博覽交易會、中國(福州)漆文化節、中國(福州)動漫電子消費節、海峽廣告節等文化會展品牌,不斷拓展會展新領域,融合會展產業與節慶活動,強化主題特色,提升國際化和產業化水平。
——完善會展產業配套。整合會展場館資源,合理調整場館功能,形成以海峽國際會展中心舉辦綜合性的大型展會,其他展館舉辦專業化、地域性展會,布局合理、特色明顯、錯位發展、功能齊備的會展基地體系。
——培育會展主體。加強政策引導,充分調動企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培育一批善策劃、會運作、服務優的品牌會展公司。加強行業服務管理,培育文化會展市場,引導行業規范、健康發展。
——打造會展產業鏈。注重會展策劃、施工設計、展覽搭建等各個環節的培育發展、促進會展業與城市文化、城市經濟的有機結合,推動展覽、會議向品牌推廣、大型節慶文化活動拓展,打造會展產業鏈,提升福州會展業的綜合實力。
(七)廣告創意業
1、發展目標
到2015年,廣告創意業年均增速達38%,培育一批年營業額超過億元的綜合性廣告公司,力爭2—3家企業上市,成為海西廣告創意傳播中心。
2、發展重點
優化廣告市場環境,進一步扶持骨干廣告公司的發展。
促進優質廣告公司產業升級與轉型,積極發展數字化新媒體廣告傳播形態。
發揮榕臺合作先行先試的優勢,壯大閩港澳臺廣告創意中心。
3、發展舉措
——加強龍頭企業建設。大力扶持重點廣告企業,打造本土4A廣告企業,加強包括市場研究、營銷策劃、廣告創意、媒介投放、政策評估、產品展示等在內的產業鏈之間的分工與協作,形成錯位發展、共生共贏的“大廣告”合作經營模式,進一步做強做大龍頭企業。
——實施“廣告公司再造計劃”。把握廣告最新發展趨勢,引領廣告公司升級轉型,構建以強勢媒體集團、高水平高效廣告公司為主的行業中堅,提升企業的品牌管理、整合營銷與數字創意的能力。
——依托閩港澳臺廣告創意中心,引導兩岸四地廣告創意產業產學研的交流、合作與對接,鼓勵客商來榕開設廣告企業或分支機構。
第四章 重點工程與平臺
充分把握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趨勢,緊密結合福州自然和文化資源條件,發揮省會中心城市的獨特作用,重點實施六大工程,推進產業優化升級,建設五大平臺,優化產業市場格局,為福州打造海西文化創意產業中心提供戰略支撐。
一、實施六大重點工程
(一)集聚園區建設工程
進一步落實《福州市加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意見》、《福州市關于加快創意產業發展扶持政策的實施意見》,制定《福州市加快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基地)建設的基本意見》,積極探索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園區開發的新模式。按照“策劃一批、在建一批、建成一批、儲備一批”的項目推進思路,從中發現、引導一批定位明確、業態活躍、產業貢獻率高、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重點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基地),采取“一園一議”方式,在加快園區建設、完善用地改革、吸引企業入駐、支持公共平臺建設等方面予以重點扶持,積極推動園區(基地)加快實現從企業集聚向產業集聚,從擴量到提質,從增量到增效的轉變,提升我市文化創意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
完善《福州市文化創意產業示范企業和示范基地(園區)評選認定和考核管理辦法》等政策文件,繼續開展市級文化創意產業示范園區(基地)評選活動,積極推薦申報省級、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到2015年,全市市級文化創意產業示范園區(基地)達50個,省級、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力爭分別達到30個、7個。
(二)創意品牌發展工程
實施文化創意產業品牌戰略,開展名企、名品、名標、名師創建活動,通過商標注冊、版權保護、品牌推介等措施,建設一批特色區域品牌、優勢企業品牌與個人創意品牌,構建福州文化創意產業的品牌系統,打造福州“創意城市”的品牌地位。
開展“品牌50”行動,新培育50個文化創意產品成為中國馳名商標、“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國家地理標志產品”等,不斷提升我市文化創意產品的品牌價值。
充分挖掘閩都四大文化優勢,通過爭創三坊七巷5A景區,三坊七巷、船政文化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和歷史文化名街(村)的改造提升,打造“中國歷史文化名街區”、“中國船政文化”品牌;通過重大項目帶動、園區集聚建設、承辦節慶節事活動、培育特色文化演藝、加強品牌推廣等措施,打造“中國溫泉之都”、“中國壽山石雕之都”、“中國漆藝之都”品牌,使其逐漸成為福州新的城市名片。
進一步打造中國·福州海峽版權(創意)產業精品博覽交易會、中國(福州)動漫電子消費節、中國(福州)漆文化節、海峽廣告節等文化會展品牌,力爭在國際化、專業化、品牌化及產業帶動性方面取得新突破。積極引進和培養一批國際知名創意活動、賽事論壇等,形成新的展會活動品牌。
(三)龍頭企業壯大工程
制定和落實《關于加強福州市重點文化創意企業(集團)、重點品牌培育工作的意見》、《關于加快推進福州市文創企業上市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政策文件,充分發揮政策引導的作用,在資金投入、項目支持、資源配置等方面加大對重點企業的傾斜度,建立完善的重點龍頭企業市領導聯系制度,在七大重點產業中加快培育一批成長性好,競爭力強的文化創意企業進入全國前列。
重點扶持報業集團、廣電集團、出版發行集團、演藝集團等國有文化集團(企業)做大做強,支持國有文化集團(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培育文化創意產業戰略投資者,打造全國或區域性文化產品與服務品牌。放寬文化企業登記條件,鼓勵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和外資進入政策允許的文化產業領域。開展重點文化企業評選,每年評選表彰“福州市文化企業十強”,對獲評企業在項目審批、資金補助、政策扶持、貸款授信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
不斷壯大網龍網絡科技、神畫時代、時代華奧、蔚藍集團等一批文化創意產業龍頭企業,扶持培育一批新的龍頭企業集團,形成龍頭帶動、大中小企業緊密合作的文化創意企業群體。到2015年,打造一批年產值超10億元的文化創意示范企業(集團)和年產值超30億元的文化創意產業示范園區(基地),爭取每年有2家文化企業進入全省“文化企業十強”,每年有1家進入全國“文化企業三十強”,培育8—10家文化企業上市。
(四)人才隊伍開發工程
深入實施“四個一批”人才培養工程、“閩都文化名家帶動工程”、“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海內外優秀人才集聚工程”等重點人才工程,培養和引進一批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復合型文化人才等急需人才。
推進青年文藝家發現計劃,扶持資助優秀中青年文化人才主持重大課題、領銜重大項目,有重點地推介成長中的優秀青年人才。
推進“臺灣創意人才100”計劃,引導和扶持一批文化骨干企業、重點園區建立海外高層次文化人才引進平臺,以項目引才、產業聚才、以才引力等方式,吸引高層次人才、創新團隊和高端人才實體進駐,重點扶持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創辦的文化實體。
創新人才引進形式,通過建立“綠色通道”、“智庫”、咨詢委員會等形式,選聘一批國內外頂尖人才擔任文化發展顧問,依托文化社團組織、文化人才中介機構,拓寬人才引進渠道,鼓勵以崗位聘用、項目聘任、客座邀請、兼職、定期服務、項目合作等形式,引進高層次人才。
推動文教結合、產學合作,鼓勵和扶持駐榕高校、科研機構與產業園區、文藝團體、骨干企業之間的合作,建立人才培訓基地,共享人才資源。鼓勵藝術家、知名藝人的“名師帶徒”計劃。鼓勵高校畢業生、青年人才自主創業。
堅持舉辦海峽兩岸大學生動漫作品大賽、版權創意作品評選活動、福州創意周等一批重點項目,發現、培養新的創新和創意人才。
(五)產業融合示范工程
鼓勵發展文化創意、數字廣播影視、動漫游戲、數字出版、網絡傳媒等新興業態文化企業,開展新興文化企業評選活動,每年發布并給予創新獎勵。
鼓勵文化企業在技術、產品、服務等方面的自主創新,開展福州市文化產業領域高新技術企業(文化單位)認定工作,享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有關政策。
鼓勵文化企業深度融合,制定和完善《福州市促進創意設計創意發展若干政策》、《福州市壯大傳統工藝美術產業的若干政策(修訂)》、《福州市推動動漫游戲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修訂)》等政策文件,引導傳統產業與文化創意產業的深度融合,在創意農業、創意工業、創意旅游、創意手工業等方面,通過文化內涵挖掘、創意元素根植、高新技術導入等途徑,實現傳統產業提升發展的聚合裂變;引導壽山石雕、脫胎漆器、木根雕、軟木畫等傳統工藝美術業與現代時尚業的高度融合,通過時尚創意元素的設計、研發和推廣使用,打造品牌,提升附加值;引導現有文化資源與新興文化產業、新媒體產業的廣泛融合,通過動漫游戲、設計創意、廣告行業的資源整合,擴大福州本土文化資源的創意產品開發;引導七大文化創意產業之間的深度融合,在科技創新的基礎上,通過評選、推廣、重點扶持優質產業融合項目等形式,進一步促進福州文化創意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
(六)榕臺產業合作工程
重點建設閩臺文化創意產業園,以動漫游戲、網絡科技、創意設計、影視制作、工藝美術為重點,出臺相關政策文件,爭取國家先行先試政策扶持,鼓勵和引導臺灣文化創意企業和個人入駐園區,推進榕臺文化創意產業的全面對接,使閩臺文化創意產業園成為兩岸文化創意產業交流合作的重要基地和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
繼續辦好中國·福州海峽版權(創意)產業精品博覽交易會,提升規格,擴大規模,力爭將展會辦成全國規模最大、最具影響力的海峽兩岸文化創意產業交流合作的重要平臺。
加快成立福州市文化創意產業促進會,提升相關文化創意產業協會的水平,搭建與臺灣有關協會、機構交流和合作的平臺。進一步推動榕臺文化創意產業的民間機構和企業之間的溝通交流和合作。鼓勵我市的大中專院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加強榕臺兩地文化創意產業的交流和合作,舉辦各類學術論壇、講座等。
加大文化藝術展演、文化產品展銷、文化產業推介的力度,進一步擴大對臺文化貿易,提升以閩都文化為內涵的福州文化產品在臺影響力。力爭到2015年,使福州成為兩岸文化創意產業交流合作的重要基地。
二、構建五大平臺
(一)中介服務平臺
進一步發揮文化創意產業主管部門、促進會及相關協會組織的作用,建立政府統籌規劃、政策配套為引導,行業協會組織溝通、協調、自律和助推為輔助的有效機制,大力扶持、培育和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人才中介服務平臺、媒體宣傳推廣服務平臺、活動策劃組織平臺和資源整合服務平臺等中介服務平臺;鼓勵文化創意產業項目策劃推介、人才培訓、版權交易、法律服務、風險投資、評估擔保、后勤管理等各類咨詢服務中介機構發展壯大,完善文化創意產業市場要素,優化上下游產業鏈建設,將文化創作、文化資源、文化積累產品化,推動文創企業把創意轉化成產品進入市場。
(二)產品交易平臺
大力構筑文化創意產品交易平臺,加快建設工藝品、藝術品、動漫產品、旅游產品等各類文化創意產品的綜合性或專業性交易市場,在提升傳統交易平臺的基礎上,進一步探索專業網站、電子商務、在線交易等商業運作模式,鼓勵建設新型網絡交易平臺,形成實物交易和虛擬交易相結合的立體式的現代文化產業產品交易平臺。推動建設文化創意產業產品的版權交易所等產權、版權交易平臺,在傳統工藝品等優勢行業與特色品牌領域,引領行業市場交易指向。
(三)信息共享平臺
建立和完善文化創意產業的相關信息加載、審核、發布、查閱、檢索、系統管理、即時通信等一體化的強大的信息共享平臺,通過內、外部信息抓取、整理與儲存,為政府、文化創意企業與消費市場提供儲存信息、查閱信息、共享信息的重要工具。以“一網”(文化創意網)、“三庫”(項目庫、專家庫、中介庫)、“四系統”(行業信息統計監測系統、項目信息申報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市場消費指數系統)的建設為重點,建立技術、人才、交易、創業孵化、融資與文化消費市場等資訊數據庫,對企業資料、核心數據、專家經驗、行業信息等進行科學的管理和使用,通過信息共享降低人員招聘、培訓方面的成本,為文化創意產企業及時應對不斷變化的市場形勢提供有效幫助。
(四)技術創新平臺
積極引導和推動文創企業、科研機構、高校之間加強產學研技術創新聯動,探索產學研、產業鏈合作新機制,打通產業技術創新鏈條,加快有利于推動產業跨越發展核心技術的研發誕生,形成產業技術標準,實現創新資源的有效分工與合理銜接。扶持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機構建設一批公共技術創新平臺,實現知識產權共享、實施技術轉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業化運用等綜合功能,提升產業整體競爭力。鼓勵建成的公共技術創新平臺為中小文化創意企業提供技術創新、質量檢測、人才實訓等配套服務,充分發揮技術創業新平臺在技術開發、人才交流和培養、產品試驗與推廣上市等方面的作用,助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五)投資融資平臺
探索建立文化創意產業融資戰略合作機制,搭建文化創意產業融資對接平臺。推廣政、銀、企戰略合作模式,引導和支持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抵押貸款或以知識產權抵押作為主要擔保方式的組合貸款、信用貸款及其他非抵押類創新模式貸款,創新和豐富信貸產品。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文化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債、中期票據等形式進行融資。通過由政府部門牽頭,吸引金融機構、風投機構、擔保機構等進入,建立市級文化創意產業投資基金,實現投資主體的多元化、社會化,為重點行業的創意企業發展提供資金保障。鼓勵和扶持文化創意企業的創新活動,鼓勵創意產品和服務出口。鼓勵和扶持一批符合國家文化創意產業政策、公司治理規范、市場發展前景較好的文化創意產業企業上市融資。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職責
(一)構筑體系,加強領導。建立由黨委或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市、縣(市)區兩級文化改革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充分發揮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進一步完善福州市文化創意產業辦公室職能,提升各縣(市)區文化創意產業辦公室管理水平,逐步形成市、縣(市)區兩級協調統一、運轉順暢的文化創意產業管理組織體系。
(二)明確分工,落實職責。市文化改革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統籌、協調、組織和指導,指導制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研究協調文化創意產業區域布局、項目建設和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等;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牽頭協調文化產業發展重大事項,擬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策,扶持和促進文化創意產業建設與發展,協調有關新聞宣傳工作,營造有利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市財政局會同市發改委負責研究制定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財政政策、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市統計局要建立完善文化創意產業統計體系;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負責落實國家有關文化創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市金融辦會同市文化改革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研究制定文化創意產業融資政策;市公務員局會同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文新局和團市委等部門,落實相關人才政策,研究出臺引導大學生積極參與文化創意活動有關政策,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與促進大學生就業相結合。
(三)健全機制,提升效率。健全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例會制度、重點產業和主要園區(基地)聯系人制度,推動全市文化創意產業重點集聚區、重點項目、重點產業的發展;建立相應的評價體系和責任制度,通過對指標體系的分析,切實加強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預測和指導;定期召開政、銀、企合作座談會,協調文化創意企業融資問題,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二、深化體制改革,推進體制機制創新
(一)深化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以體制機制創新為重點,繼續推進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對已經完成轉企改制的企業單位,加快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培育和重塑新的市場主體。組織做好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從完善體制機制上入手,加快提升文藝院團的藝術生產和市場運作能力。繼續優化文化宏觀管理體制,提高文化管理能力。
(二)完善國有文化企業事業單位資產管理體制。鼓勵和支持國有文化集團、重點國有文化企業及其他領域大型國有企業向文化創意產業戰略投資者轉變。探索建立市級文化投資控股機構,行使國有資產投資主體職能,承擔被授權管理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從事國有文化資產經營和資本運作,進行大型文化產業項目的投資、建設、管理、融資等活動,提高國有資本在文化領域的主導權和控制力。
(三)優化文化創意產業的所有制結構。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以多種形式進入政策法律許可的文化創意產業的生產、服務環節。鼓勵民營資本以股份制、合伙制和個體私營等多種形式興辦文化創意企業,以投資、參股、兼并、收購等方式,參與國有文化企事業單位的改革和股份制改造。
三、強化政策保障,促進文化創意產業跨越發展
(一)圍繞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規律和福州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特點,積極落實《福州市加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意見》、《福州市關于加快創意產業發展扶持政策實施意見》、《福州市文化創意產業示范企業和示范基地(園區)評選認定和考核管理辦法》等政策。加快研究制定《福州市加快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基地)建設的若干意見》、《關于加強福州市重點文化創意企業(集團)、重點品牌培育工作的意見》、《福州市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若干措施》、《福州市關于鼓勵為文化創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快推進福州市文創企業上市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政策文件,為福州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提供方向指導和政策支撐。
(二)圍繞七大重點產業,有針對性地完善和制定《福州市推動動漫游戲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福州市壯大傳統工藝美術業的若干措施》、《福州市會展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快旅游業發展的意見》、《福州市促進創意設計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等產業政策,最大限度地發揮政策的激勵、引導和凝聚作用,加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三)圍繞加快推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關鍵環節,進一步強化各項針對性措施。整合建立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健全文化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力爭到2015年達到東部沿海地區省會城市平均水平。加大對欠發達地區、民族地區、海島地區、文化建設投入的傾斜力度,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設立文化創意產業專項資金,加大對重點文化創意產業的扶持力度。全市建設用地指標適當向文化創意產業傾斜,確保文化創意產業用地優先。將文化創意產業建設用地納入城市空間專項規劃,根據產業布局的要求,由文化創意產業部門會同規劃部門共同編制。鼓勵文化創意企業積極參與舊工業區、舊村、舊城區改造,建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基地),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空間更新擴大。
四、加強考核評價,提升產業發展水平
(一)完善全市文化創意產業統計辦法。建立既科學準確、與國家和省有關考核體系相銜接,又創新規范、有福州特色的統計體系,定期對外發布統計分析報告,切實增強產業發展的預測與指導。
(二)建立考核督查制度。研究制定考核實施辦法,把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成效作為評價地區發展水平、衡量發展質量和領導政績的重要內容,列入績效考核體系,明確分值權重。建立督查問責制,重點對七大產業發展情況、各縣(市)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情況、重點園區(基地)發展情況進行考核督查,不斷推進產業發展速度。
(三)開展文化創意產業示范(園區)基地示范企業和文化企業十強、新興文化企業、文化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的評選和認定活動,定期表彰獎勵一批文化創意產業先進典型,不斷提升產業質量水平。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