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FZ00100-0300-2012-00031
- 主題分類: 無
- 發文機關: 福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2-03-22
- 標 題: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州市文化事業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的通知
- 發文字號: 榕政綜〔2012〕47號
- 發布日期: 2012-03-22
- 有 效 性: 有效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公司):
《福州市文化事業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福州市文化事業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
二○一二年三月
前 言
文化是民族的血脈,是人民的精神家園。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鑄在民族的凝聚力和創造力之中,是團結人民、推動發展的精神支撐。當今世界,文化與經濟、政治相互交融,與科技的結合日益緊密,在競爭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越來越成為衡量一個國家、一座城市綜合實力的重要因素。
福州是國務院公布認定的歷史文化名城,有著2200多年的建城史,歷史上曾六次建城、五次建都,文化昌盛、人文薈萃。早在三國兩晉時期,嚴高、虞愿、江淹等名流已在福州傳播中原文化。唐開元年間,福州就設立書院廟學。宋代,福州文化、教育更為發達,出現“路逢十客九青衿,巷南巷北讀書聲”的盛況。明清時期,福州是亞太地區最為繁榮和最具國際化的城市之一,也是對外開放和東西方文化交流的先行地區。近代以來,以林則徐、嚴復為代表的一大批民族精英從福州走出,打開了中國開眼看世界的大門,推動了近代中國的思想啟蒙。2200多年來,福州沿海外向的區域特色和獨特的歷史積淀,構成了福州城市的人文底蘊與基本內涵,孕育出了以曇石山文化、三坊七巷文化、船政文化和壽山石文化等四大文化品牌為代表的閩都文化。
新中國成立60多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福州文化事業蓬勃發展,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十一五”期間,市委、市政府確立了以傳承和弘揚閩都文化為主要內容的“文化強市”發展戰略,以“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胸襟和氣魄,加快文化事業發展,塑造城市靈魂,提升城市品位。2005年,啟動了被譽為“明清古建筑博物館”的三坊七巷歷史文化街區保護修復工程。2009年6月,福州三坊七巷入選首批“中國歷史文化名街”。三坊七巷歷史街區的成功修復和展示開放,有效地保護了城市歷史文化,打響了“有福之州、宜居城市”的文化品牌。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進一步興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新高潮,建設文化強市,根據中共中央《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共福建省委《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實施意見》、中共福州市委《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加快文化強市建設的實施意見》及國家、省、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福州市“十二五”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規劃》。
第一章 福州市“十一五”文化事業發展現狀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時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文化事業建設,始終堅持把發展文化事業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大力實施“文化強市”戰略,完善各項政策保障,增加財政資金投入,新的文化發展觀念得到樹立和落實,推動文化事業不斷取得新成就。2010年,全市人均文化事業費達到28.3元,比2006年增長了近一倍。
——文化事業政策法規不斷健全。2006年以來,先后出臺了《福州文化強市建設綱要》、《關于進一步扶持福州地方傳統藝術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福州市三坊七巷、朱紫坊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管理辦法》、《福州市保護發展傳統工藝美術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福州公共文化、體育、醫療衛生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08—2020年)》和《福州市茉莉花文藝獎評選獎勵辦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規,有力地推動了文化事業建設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發展軌道。
——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逐步完善。“十一五”期間,建成了福州市藝術學校新校區、臺江區文教活動中心、福清市文化藝術中心和連江縣五大中心等一批公共文化場所,完成了31家街道綜合文化站和130個鄉鎮綜合文化站改擴建工程建設。全市現有群藝館(文化館)13家、公共圖書館13家、街道(社區)綜合文化站173家、農家書屋1395家及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市級支中心1個和縣級支中心13個,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網絡初具規模、發揮作用。公共文化服務隊伍進一步壯大,擁有各類文化專業技術人才近2000人,選聘了2230名村級文化協管員。2009年,我市榮獲全省村級文化協管員文化技能大賽一等獎。
——廣播電視覆蓋率進一步提高。全市廣播電視形成有線、無線、微波、衛星接收相結合的天地一體的混合覆蓋網,節目信號覆蓋全市絕大部分地區。2010年,我市電視綜合人口覆蓋率達98.6%以上,廣播綜合覆蓋率達98.1%以上;行政村有線電視聯網率達85.4%以上。截至2010年,全市已完成581個20戶以上已通電行政村和自然村通廣播電視、349個村的“模改數”、900個行政村有線電視網絡改造及8個縣(市)“中央、省、市、縣”四級廣播電視節目無線覆蓋工程。福州廣電集團形成了“兩臺(福州電視臺、福州人民廣播電臺)一報(文化生活報)一網(福州明珠網)”的發展格局,擁有《攀講》、《左海之聲》等一批特色欄目,媒體輿論引導力、傳播力和競爭力再上新臺階。
——文藝精品創作碩果累累。閩劇《紅豆緣》、閩劇《王茂生進酒》、福州評話《網上情緣》、福州伬藝《水榭歡歌》、舞蹈《冰心?繁星》和話劇《青春起跑線》等一批優秀文藝作品榮獲“五個一工程獎”、“曹禺劇本獎”、“群星獎”等國家級文藝大獎。電視紀錄片《天趣人意——福州脫胎漆藝》榮獲中國電視金鷹獎好作品獎、中國電視紀錄片十優作品獎,《三坊七巷》、《林紓》榮獲中國電視紀錄片十優作品獎。文學創作成績也十分突出,共有40件(人)榮獲國家級文學獎項,300余件(人)榮獲省級以上文學獎項。
——群眾文化活動蓬勃發展。舉辦了建軍80周年“軍歌嘹亮”大型歌會、“圣火燃海西”奧運火炬傳遞起跑儀式和慶典儀式文藝演出、“祖國萬歲 海西騰飛”福建省暨福州市慶祝新中國成立60周年大型文藝晚會和第五屆全國特奧會閉幕式文藝晚會等大型活動,承辦了中央文明辦和中央電視臺首場“四進社區”激情廣場特別節目(福州篇)演出、中國音協“金鐘之聲”藝術團慰問演出、中國梅花獎藝術團“送歡樂·下基層”福州專場慰問演出等文藝活動。在每年的元旦、春節、中秋和國慶等重要節慶和傳統節日,組織新年文藝晚會、新福州人音樂會、“美在西湖”傳統藝術展演和合唱音樂周等形式多樣的文藝演出和群眾文化活動。扶持和培育“激情廣場大家唱”、“走進美的小區”和“新福州人歌手大賽”等一批群眾文化活動品牌。2008年,我市成為中國音協全國首家“合唱基地”。2010年,“激情廣場大家唱”榮獲第十五屆全國“群星獎”,成為了全國群眾文化活動的先進典型。市縣兩級群藝館(文化館)、圖書館和文藝院團每年組織1000場以上的文化下基層活動,在農村、中小學校和軍營等設立圖書流通點達203個。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基本實現每個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場電影的目標。
——文化市場管理水平顯著提高。堅持“一手抓繁榮、一手抓管理”的方針,建立健全文化市場長效管理機制。結合“掃黃打非”行動,扎實開展網吧、游戲廳、音像店、衛星廣播電視節目和非法出版物等專項整治,重點治理校園周邊環境、侵權盜版及娛樂場所接待未成年人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十一五”期間,共查處網吧、游戲廳、音像店等違規經營場所2397家,取締非法經營企業300多家,收繳各種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175萬冊(片)。2007年,市新聞出版局被授予“全國‘掃黃打非’辦案有功集體”榮譽稱號,市文化市場稽查大隊被評為“全國文化行政執法先進單位”。2010年底,我市整合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等文化市場執法隊伍,組建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實現文化市場綜合執法。
——新聞出版行業穩步發展。全市現有27家公開發行的報紙,5張全日制、綜合性報紙,年總印數、總印張分別達到了4.1億份,171.14萬千印張;公開發行期刊129種,年總印數、年總印張分別為3370萬冊(期)和12.8萬千印張。其中,市屬3家報紙和1家期刊的年產值突破2.5億元,年發行量達到30萬份,發行收入超過3000萬元。福州日報社借助“兩報(《福州日報》、《福州晚報》)一刊(《家園》)一網(福州新聞網)”傳播平臺,進行品牌化運作,成效顯著,榮獲“中國十大地市報”、“中國最具創新城市晚報”等多項榮譽。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成績斐然。“十一五”期間,我市大力加強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投入文物保護資金近35億元,深入挖掘曇石山文化、三坊七巷文化、船政文化和壽山石文化等四大文化品牌內涵,啟動了三坊七巷保護修復工程,完成了福州文廟、林則徐系列文物、福建船政系列文物等修復保護工程,修(擴)建了市林則徐紀念館、長樂市博物館等館所,實施了中國船政文化博物館、中法海戰紀念館等“三館兩園一廣場”建設。三坊七巷入選“中國十大歷史文化名街”,其修復保護工程榮獲文化部創新獎。永泰嵩口鎮、馬尾閩安村和長樂琴江村等3個村鎮入選“中國歷史文化名村(鎮)”。加強水下文物保護工作,配合國家文物局等單位開展“碗礁一號”水下沉船、大練島古沉船遺址等搶救性發掘。全市現有博物館、紀念館27所,文博陳列總面積達6.8萬多平方米,館藏文物1.9萬多件,年均接待觀眾逾150萬人。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科學有序。2006年以來,我市先后投入非遺保護資金3億多元,對閩劇、評話、伬藝、十番音樂等一大批非遺項目進行了挖掘、搶救、保護和傳承。完成了全市非遺專項普查,編輯出版了《福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等圖書。設立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專項資金,成立福州漆藝保護基地。全市現有國家級非遺項目13個、省級48個、市級56個,國家級傳承人13人、省級61人、市級63人,形成了國家、省、市和縣(市)區四級名錄和傳承人體系。我市還有中國工藝美術大師12人、省級工藝美術大師36人、高級工藝美術師34人和名藝人121人。福州評話伬藝傳習所是全國首家從事曲藝傳承保護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等宣傳展示活動,82所中小學校成為“非遺示范校”。市電臺開通“左海之聲”方言廣播欄目,《福州晚報》設立“閩海神州”專欄,市文聯出版《閩都文化》刊物,有力地營造了全社會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良好氛圍。
——對臺對外文化交流日趨活躍。“十一五”期間,我市以傳播福州優秀傳統文化為主題,實施項目帶動、品牌推進戰略,大力構建對臺對外文化交流橋梁,著力提高對臺對外文化交流水平。組織市屬文藝院團及各類文化交流團赴美國、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國家及香港、臺灣地區開展合唱比賽、書畫展覽、優秀傳統藝術展示等文化交流活動,舉辦海峽兩岸民俗文化節、兩馬同春鬧元宵、福州十邑閩劇票友大賽、福州語歌曲大賽等一系列雙向交流活動。2009年,“兩馬同春鬧元宵”節俗成為全國首個由海峽兩岸(馬尾、馬祖)聯合申報并獲批列入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2008年至2010年,連續舉辦三屆中國海峽兩岸合唱節,在海峽兩岸及海內外引起了廣泛的關注,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二、文化建設存在的問題
“十一五”時期,我市文化建設取得了顯著的成就,但是同時也應看到,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市文化事業發展與文化強市的目標還有一定的差距,還不能完全滿足全市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主要表現在:
1、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有待進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務資源總量仍然偏少,服務質量有待提高;農村及少數民族、邊遠海島地區的文化發展相對滯后。
2、城市文化品牌建設有待進一步提升。文化品牌總體上來說數量還不夠多,影響力還不夠大,特色還不夠鮮明,品牌的示范帶動和輻射效應較弱。
3、文化人才隊伍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福州作為福建省省會城市,是全省文化藝術人才的聚集地。但是由于體制機制等方面因素的制約,我市文化人才尚不夠充裕,特別是各類中高級專業人才及經營、管理人才比缺乏。
4、榕臺文化交流優勢有待進一步發揮。福州與臺灣隔海相望,文化同根同源,開展對臺文化交流活動優勢明顯。目前榕臺兩地文化交流的內容與形式還不夠豐富,進一步深化拓展的潛力很大。
第二章 福州市“十二五”文化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
“十二五”時期,福州文化建設處在一個大有可為的重要發展時期。一方面,我市處在更高起點上推動科學發展新跨越、建設開放、文明、和諧、幸福的新福州的關鍵時期,加快建設文化強市、推進福州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的迫切需要,是構建福州大都市區、全力推動科學發展新跨越的重要任務。另一方面,文化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更加重要、作用更加凸顯、影響更加廣泛。我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將為文化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提供可靠的保障。
為此,我們要準確把握經濟社會發展新要求,準確把握當今時代文化發展新趨勢,準確準備把握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抓住機遇,乘勢而上,實現文化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協調發展,為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提供堅強思想保證、強大精神動力、有力輿論支持、良好文化條件。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體系為根本任務,以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大力弘揚閩都文化、建設和諧文化,建設文化強市,充分發揮文化引導社會、教育人民、推動發展的功能,培養高度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 更好地滿足人民精神需求、豐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強人民精神力量。
二、基本原則
——科學發展、以人為本。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文化建設,深入研究文化發展的特點和規律,深入研究人民對文化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提高文化科學發展能力,夯實發展基礎,增強發展動力,實現文化可持續健康發展。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原則、“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發揮人民在文化建設中的主體作用,讓人民共享文化發展成果,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統籌協調、軟硬并重。堅持文化建設和經濟建設統籌規劃、協同推進,正確處理一元與多樣、傳統與現代、先進與落后、本土與外來、城市與農村、近期目標與遠期規劃等文化發展中的重大關系,促進文化事業科學、均衡發展。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有機統一。堅持軟硬件建設并重,在繼續加強文化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更加突出文化服務能力、文化隊伍和制度標準等軟件建設。
——改革創新、轉變職能。堅持把改革創新作為文化發展的戰略基點和強大動力,用改革舉措解決影響和制約文化發展的深層次矛盾,以創新思維為文化發展布局謀篇,進一步深化宏觀管理體制和微觀運行機制的改革,推動文化體制改革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不斷取得新進展,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增強文化發展活力,創新文化生產和傳播方式。
三、總體目標
到2015年,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成效顯著,良好思想道德風尚進一步弘揚,公民素質明顯提高,閩都文化影響力不斷增強,城市文化品牌更加鮮明,文化發展主要指標進入全國省會城市前列,形成與省會中心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率先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會相適應的文化發展格局,建成彰顯獨特文化魅力、富有文化創意、與大都市區相適應的海峽西岸文化中心。
——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完善、惠及城鄉。全面建成覆蓋城鄉、結構合理、功能健全、實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城區公共文化服務網絡覆蓋率達100%,基本形成15分鐘公共文化服務圈,農村的覆蓋率達90%以上,爭創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群藝館(文化館)、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工人文化宮、青少年宮等公共文化設施免費向社會開放。市級群藝館、圖書館和博物館達到國家一級館,縣級文化館、圖書館和博物館達到或超過國家二級館;鄉鎮(街道)建有綜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區)建有文化中心和農家書屋,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服務覆蓋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區)。完成有線數字電視整體轉換工作和20戶以下已通電自然村廣播電視,行政村建有廣播室,基本實現廣播電視戶戶通。
——文藝精品創作發揮優勢、佳作迭出。文學、戲劇、電視、音樂、舞蹈、美術、攝影、書法以及民間文藝、群眾文藝等各門類繁榮發展,創作生產出一批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地域特色濃厚、人民喜聞樂見的優秀文藝作品,力爭在“五個一工程”等重大文藝獎項評比中走在全省前列,有1臺以上劇目入選“國家舞臺藝術精品工程”,把福州建設成為海峽西岸經濟區文化精品創作生產基地。 培養造就一批在全省、全國具有一定影響的文化領軍人物、名家大師。
——文化體制改革全面鋪開、成效明顯。全面完成文化體制改革各項任務,完善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不斷深化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內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公共文化服務水平有效提升。加快推進經營性文化單位體制改革,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運行機制。到2015年市歌舞劇院建設成為省內一流、國內有影響的藝術院團。建立統一的文化市場行政主體,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能力顯著提高。
——閩都文化建設彰顯魅力、形成品牌。大力傳承和弘揚以曇石山文化、三坊七巷文化、船政文化和壽山石文化為代表的閩都文化,打造具有鮮明地域特色和影響力的閩都文化品牌,彰顯城市獨特魅力。完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加強歷史文化名村(鎮)、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保護,實現文化遺產保護與城市建設協調發展。積極推動三坊七巷、船政文化和海上絲綢之路等項目申報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錄。廣泛開展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普及活動,發揮國民教育在文化傳承創新上的基礎性作用。
——對臺對外文化交流深化拓展、全國領先。堅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試,“請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多領域、多層次、全方位地開展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方面對臺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形成對臺對外多進多出、雙向交流的良好局面。培育提升海峽兩岸民俗文化節、兩馬同春鬧元宵、海峽兩岸合唱節、船政文化研討會等文化交流活動和品牌,進一步增強兩岸同胞及海外鄉親對中華文化和祖地文化的認同。
第三章 福州市“十二五”文化發展的主要任務
一、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質
堅持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社會思潮,在全社會形成統一指導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強大精神支柱和基本道德規范。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榮辱觀宣傳教育,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持續提升市民思想道德素質和城市文明水平,不斷凝聚推動福州科學發展新跨越的思想共識。
1、強化思想理論武裝。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加強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理論創新和理論學習,堅持用發展著的馬克思主義指導我市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工作實踐。堅持不懈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全黨、教育人民,推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向深度和廣度拓展,引導黨員、干部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學習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系統掌握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堅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國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全過程,貫穿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各領域,體現精神文化產品創作生產傳播各方面。扎實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完善學習評價機制、激勵機制、考核機制、督查機制,以黨員干部和群眾思想理論的學習力不斷提升工作的競爭力、執行力。加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理想信念教育,構建傳承中華傳統美德、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要求、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德和行為規范。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
2、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大力發展哲學社會科學,鼓勵學科體系、學術觀點和科研方法創新,加強傳統學科、新興學科和交叉學科建設,形成富有特色、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學科集群。優化哲學社會科學資源配置,打造若干高水平的科研團隊和研究基地,創造一批優秀學術成果。圍繞我市經濟社會各項事業中心工作和發展大局,確定一批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研究課題,促進社科研究社會化和學術成果轉化。大力推進學習型社會、學習型單位、學習型團體、學習型家庭等建設,推動哲學社會科學知識的普及教育,提高市民科學文化素質。
3、培育文明和諧社會風尚。深入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開展社會主義榮辱觀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形成知榮辱、講道德、作奉獻、促和諧的良好風尚。廣泛開展福建精神和福州城市精神主題教育系列實踐活動,引導全社會自覺踐行“愛國愛鄉、海納百川、樂善好施、敢拼會贏”的福建精神和“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福州城市精神,增強市民的城市認同感、自豪感和歸屬感。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建設,評選表彰“道德模范”、“感動福州”年度人物、身邊好人。舉辦市民道德講堂、閩都大講堂、鄉學講習所、國學講堂和少兒蒙學講堂等各類講座,弘揚科學精神,加強人文關懷,培育奮發進取、理性平和、開放包容的社會心態,形成扶正祛邪、懲惡揚善的社會風氣,營造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社會氛圍。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構建學校、家庭、社會緊密協作的教育網絡,抓好未成年人校外活動陣地建設和管理,全面推進以“福州數字青少年宮”為主體的網上德育平臺建設,努力創作更多青少年喜聞樂見、益智益德的文化作品,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水平。制訂《福州市志愿服務條例》,在全社會提倡志愿服務理念。到2015年,全市經過規范注冊的志愿者人數達35萬以上。
4、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建立健全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長效機制,創新載體,深化內涵,拓展領域,不斷提升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水平,進一步增強我市精神文明創建的活力和生命力。持續推進文明城市建設,深入開展“城市形象建設年”、“城鄉社區共建互助”等創建活動,不斷擴大精神文明建設的影響面和輻射面。大力推進誠信建設,在全社會形成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氛圍。廣泛開展文明行業等社會基層創建活動,推動文明行業、文明單位在提升社會文明程度中的示范帶動作用、履行更多的社會責任。統籌城鄉精神文明創建,積極開展文明村鎮評選,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四個一批”建設(文明示范村、文明戶、文明集市和文化活動廣場或活動場所),普及科學知識,倡導移風易俗、抵制封建迷信。
二、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權益
堅持政府主導,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大公共財政對文化事業的投入,健全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網絡,創新公共文化服務運行機制,提高公共文化產品供給能力,打造公共文化服務品牌。到2015年,全面建成覆蓋城鄉、結構合理、功能健全、實用高效的市—縣(市)區—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四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城區公共文化服務網絡覆蓋率達100%,基本形成15分鐘公共文化服務圈,農村的覆蓋率達90%以上,爭創成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
1、全面提速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打造省會城市文化地標
加快完善群藝館(文化館)、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紀念館、工人文化宮、青少年宮、廣播電視臺、高山無線發射臺站和衛星接收、數字影院、劇院等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海峽圖書館、海峽婦女兒童活動中心、海峽群藝館和城市發展展示館等一批與省會城市地位相匹配、具有地標意義的公共文化場館,打造城市文化名片,提升城市文化形象。積極爭取海峽美術館、海峽歌舞劇院、海峽音樂廳和海峽藝術交流中心等項目規劃立項。鼓樓區、倉山區、連江縣等“全國文化先進縣(區)”要進一步加大投入、整合資源,提高文化場館建設標準;長樂市、福清市要力爭跨入“全國文化先進縣(市)”行列;臺江區、晉安區、馬尾區、閩侯縣、羅源縣、閩清縣和永泰縣要通過新建、改建和擴建等方式,加快未達標文化場館建設。有條件的縣(市)區要規劃建設綜合文體中心。
表1:“十二五”期間重點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規劃)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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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類別 |
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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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十二五”重點 建設項目 |
市級 |
海峽圖書館、海峽婦女兒童活動中心、海峽群藝館、城市發展展示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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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區) |
鼓樓區文化館、馬尾區圖書館、閩侯縣科技中心、閩侯縣博物館、閩侯縣閩都民俗園、閩侯縣文化中心、閩清縣文藝活動中心、永泰縣文化活動中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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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十二五”規劃 建設項目 |
海峽美術館、海峽歌舞劇院、海峽音樂廳和海峽藝術交流中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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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街道)有設施完善、功能齊備的綜合文化站和影劇院(劇場),行政村有文化活動中心,社區文化中心建設納入城鄉規劃和設計。加快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到2015年建成市圖書館、縣(市)區圖書館、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區)文化中心互聯互通的四級文化信息資源共享網絡,實現縣縣有支中心、鄉鄉有基層服務點,數字文化服務覆蓋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區)。開展鄉鎮綜合文化站示范點、村級文化生態示范點和農家書屋示范點創建活動。完成有線數字電視整體轉換任務,加快推進網絡電視臺建設,爭取電視節目上星。
2、完善公共文化服務評估體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
群藝館(文化館)、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工人文化宮、青少年宮等公共文化設施和愛國主義教育示范基地免費向社會開放。堅持項目建設和運行管理并重,共建共享,有效提升公共文化設施利用效率,形成文化設施規范化、活動形式多樣化、服務對象社會化的服務新格局。國有文藝院團、影劇院每年要安排一定場次的公益性演出和放映。實施文化關懷服務,面向農民工、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殘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免費的文化服務項目和藝術輔導培訓。市縣兩級圖書館要設立盲人閱讀區,配置設備和盲文讀物。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和大中小學校等開放內部文化設施,擴充公共文化服務資源。采取政府采購、項目補貼、定向資助、貸款貼息、稅收減免等政策措施,鼓勵各類文化企業、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以人民群眾滿意度作為重要指標,建立科學的公共文化服務評估體系,著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
加強網上思想文化陣地建設,發展健康向上的網絡文化。正確引導網絡輿論,唱響網絡思想文化主旋律。鼓勵網民創作生產和傳播健康向上的網絡文化產品,推動福州優秀傳統文化內容的數字化、網絡化。大力扶持福州新聞網、福州明珠網等本土網站建設,重視和利用微博等互聯網傳播新媒介,打造立體化、多層次的公共文化服務信息平臺。倡導文明辦網、文明上網,規范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培育文明理性的網絡環境。
3、加快城鄉文化一體化發展,推動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
以統籌城鄉文化協調發展,推動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為目標,建立以城帶鄉聯動機制,實現工作重心下移、建設資金下移和資源配置下移,合理配置城鄉文化資源,著力增強農村文化服務總量,縮小城鄉文化發展差距。加強縣級文化館、圖書館、廣播電視站、高山無線發射臺站、衛星接收、數字影院,鄉鎮綜合文化站、村級文化室、農家書屋等設施建設,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和邊遠海島地區文化服務網絡建設支持和幫扶力度。實施面向農村的流動文化服務工程,推動“三下鄉”、“四進社區”、“現代文明小戲進農村”、藝術扶貧和圖書館延伸服務等文化惠民活動制度化、常態化。大力推廣先進文化進“三堂”(祠堂、禮堂、廟堂)活動,引導農民自發開展形式多樣的文化活動。開展基層文化隊伍及群眾業余骨干培訓工作。
加快廣播電視公共服務覆蓋體系建設,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和廣播“村村響”工程,到2015年基本完成20戶以下已通電自然村通廣播電視,全市每個行政村建有廣播室。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全市每個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場電影。繼續推進農家書屋工程建設,保障農家書屋正常運行。市屬網站、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要增加服務“三農”的欄目、頻率和頻道。鼓勵書店、音像店等文化企業加強基層和農村文化網點建設,推動電影院線向縣(市)區延伸。
表2 :“十二五”期間重點提升文化惠民工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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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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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 |
到2015年建成市圖書館、縣(市)區圖書館、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室)互聯互通的四級文化信息資源共享網絡,實現縣縣有支中心、鄉鄉有基層服務點,數字文化服務覆蓋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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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流動文化服務工程 |
深入農村尤其是少數民族、革命老區等地區,開展送書、送戲、送電影和送知識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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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農村電影放映工程 |
做好農村電影拷貝配送工作,豐富電影片源,加快推進農村電影數字化放映,建立覆蓋全市所有行政村的電影放映服務體系,基本實現行政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場電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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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農家書屋工程 |
繼續做好農家書屋建設、管理和維護等工作,規范出版物配送渠道,加強管理人員培訓,保障農家書屋正常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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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社區文化中心(室)提升工程 |
出臺社區文化中心建設標準,完善社區文化中心運行管理制度。到2013年底前實現每一社區均有一家設施完善、功能齊備的社區文化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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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 |
完成722個20戶以下已通電自然村、8個返盲行政村和25個20戶以上返盲自然村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到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20戶以下已通電自然村通廣播電視,解決邊遠地區群眾收聽收看廣播電視難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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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廣播“村村響”工程 |
完成全市2197個行政村廣播室建設任務,為廣大農民群眾提供廣播信息服務,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在農村的覆蓋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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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基層文化隊伍培訓提升工程 |
開展文化館館長、文化站站長、村級文化協管員、農家書屋管理人員和“掃黃打非”義務監督員等基層文化隊伍培訓工作,組織各類群眾業余文藝骨干培訓活動。 |
三、實施文藝精品建設工程,培育城市特色文化品牌
全面貫徹“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立足發展先進文化、建設和諧文化,深入挖掘和提煉福州豐富的歷史人文資源,以優秀傳統文化涵養時代精神,創作生產出一批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地域特色濃厚、人民喜聞樂見的優秀文藝作品,把福州建設成為海峽西岸經濟區文化精品創作生產基地。培育一批有影響的城市特色文化品牌,樹立省會城市文化新標桿。
1、打磨生產一批文藝精品。加大文藝精品創作力度,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鼓勵原創性。繼續保持并擴大閩劇、評話、伬藝等優秀傳統藝術的創作演出優勢,推動傳統藝術繼承創新、發展繁榮。大力扶持詩歌、漆藝和剪紙等地方特色濃郁、群眾基礎深厚、專業水準高、全國知名度大的藝術門類,全面帶動文學、電視、音樂、舞蹈、美術(動漫創意)、攝影、書法以及民間文藝、群眾文藝等蓬勃發展,力爭在“五個一工程”獎等重大文藝獎項評比中走在全省前列。建設三坊七巷“全國文學藝術創作基地”,搭建與國家級藝術院校、院團的合作平臺,吸引國內外文藝名家大師到我市創作生產、理論研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精品工程,建設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名牌節目、欄目和頻道(率),進一步增強我市廣播電視媒體在全省乃至全國的影響力和知名度。
表 3:“十二五”期間重點扶持文藝賽事、項目、頻道(率)和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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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類別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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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藝賽事 |
力爭在“五個一工程”獎、“文華獎”、“群星獎”、“金鷹獎”、“中國戲劇獎”、廣播電視節目獎、全國美術展覽、“國家舞臺藝術精品工程”等全國賽事上取得優異的成績有1臺以上劇目入選“國家舞臺藝術精品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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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創作劇目 |
閩劇《臨水夫人——陳靖姑》、《天下漆王——沈紹安》、《林祥謙》和《林則徐復出》等,話劇劇本《嚴復》,歌舞劇《開閩王》和舞劇《林覺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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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頻道(率)、刊物 |
福州話頻道《攀講》、福州話廣播頻率《左海之聲》、刊物《閩都文化》等。 |
2、扶持培育一批群眾文化活動品牌。進一步夯實“激情廣場大家唱”等活動品牌的群眾基礎,抓好城鄉群眾文化活動的交流和推廣,打造海峽西岸“合唱之都”,凸顯品牌示范效應,引領全市廣場文化活動健康有序發展。提升海峽兩岸合唱節專業水平,擴大賽事影響和規模,逐步向全國性、國際性的合唱賽事發展。培育閩都大講堂、福州讀書月、福州十邑閩劇票友大賽等一批主題鮮明、特點突出、影響力廣、具備可持續發展的群眾文化活動品牌。加強與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中國文聯和中國音協等國家部委、協會的聯系和協作,爭取每年承辦1至2項有較大影響的全國性文化活動和文藝賽事,突出福州在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中的文化帶頭、集聚和輻射作用。
表4:“十二五”期間重點打造(提升)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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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 |
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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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閩都大講堂 |
以豐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市民人文素養、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為宗旨,倡導“以人為本、服務大眾、傳播知識、傳承文明”的理念,弘揚傳統文化,彰顯人文福州魅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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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州讀書月 |
通過舉辦讀書講座、“書香人家”“讀書明星”評選、“圖書進社區、學校”和優秀出版物推薦等讀書宣傳活動,營造“有福之州,書香滿城”的城市讀書氛圍,提升市民的文化素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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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激情廣場大家唱 |
組織合唱隊伍培訓,提升合唱隊伍藝術水平;加大“激情廣場大家唱”活動品牌宣傳和推廣;舉辦(承辦)全國性的合唱論壇、研討活動;開展群眾文化和合唱文化理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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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峽兩岸合唱節 |
在福州和臺灣地區輪流舉行;每年舉辦“放歌紅五月合唱音樂周”;加強輔導和培訓,提升福州閩都合唱團等本土合唱團隊藝術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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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海峽兩岸民俗文化節 |
創新傳統節日的形式和載體,把豐富的傳統民俗資源與當代文明有機結合起來,彰顯閩都民俗文化的獨特魅力,提升城市文化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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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福州十邑閩劇票友大賽 |
加強海內外及港澳臺閩劇愛好者的交流與互動,打造世界閩劇票友盛會,推動閩劇表演藝術事業的振興與傳承;舉辦“閩劇進校園”活動,挖掘和培養青少年閩劇人才。 |
3、挖掘打造一批民間民俗文化項目。深入挖掘節慶時代內涵,廣泛開展“我們的節日”主題活動,不斷創新傳統節日的形式和載體,把豐富的傳統民俗資源與當代文明有機結合起來,引導人民群眾認識、尊重、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大力繼承、弘揚、發展和創新閩都文化,著力辦好海峽兩岸民俗文化節、兩馬同春鬧元宵、陳靖姑民俗文化旅游節、畬族民俗風情展示、滿族民俗文化節等富有地域特色節慶活動及踩街、巡游和廟會等民間民俗活動。結合閩江游、溫泉游等文化旅游資源,打造一批知名民俗民間文化旅游項目。
四、夯實文化人才建設基石,提升文化創新整體水平
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創新文化人才工作機制,不斷優化文化人才發展環境,加強培養造就一支德才兼備、銳意創新、結構合理、規模宏大的文化人才隊伍,為推動我市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提供有力人才支撐。大力弘揚創新精神,加快推進文化與科技融合,切實增強文化創造力、傳播力和影響力。
1、加強高層次文化人才培育和基層文化人才隊伍建設。深入實施“四個一批”人才培養、“閩都文化名家帶動”等重點人才工程,面向海內外吸引和培養一批名家大師、領軍人物。加強專業文化工作隊伍、文化企業家隊伍建設,培養善于開拓文化新領域的拔尖創新人才、掌握現代傳媒技術的專門人才、懂經營善管理的復合型人才、適應文化走出去需要的國際化人才。發揮省市大中專院校教育資源集中的優勢,采取委培、聯合辦學等方式,建立閩劇、曲藝和工藝美術等人才培養基地。制定實施基層文化人才隊伍建設規劃,配好配齊鄉鎮綜合文化站等專職人員,完善機構編制、學習培訓、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鼓勵專業文化工作者投身基層文化建設,重視發現和培養扎根基層的鄉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間文化傳承人特別是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扶持群眾中涌現出的各類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動積極分子,大力發展文化志愿者隊伍。引導廣大文化工作者增強社會責任感,弘揚科學精神和職業道德,努力追求德藝雙馨,堅決抵制學術不端、情趣低俗等不良風氣。倡導文化工作者相互尊重、平等交流、取長補短,共同營造風清氣正、和諧奮進的良好氛圍。
2、制定科學的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完善人才培養開發、評價發現、選拔任用、流動配置、激勵保障機制,建立以崗位職責為基礎,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的人才評價考核指標體系,為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施展才華創造良好制度環境。健全人才獎勵制度,深入實施《關于進一步扶持福州地方傳統藝術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和《福州市優秀文藝作品扶持和獎勵辦法》,對有重要貢獻的各類優秀文化人才實行重獎。研究和制定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傳承人補助辦法。在國有經營性文藝院團(劇場)轉企改制中,積極探索以知識產權、無形資產、技術要素、管理要素按貢獻參與收益分配的新模式。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對非公有制文化單位人員評定職稱、參與培訓、申報項目、表彰獎勵同等對待。關心老藝術家、老專家、老學者的生活,對文化名人名家在工作和生活上給予更多的關心和支持。
3、創新文藝生產創作機制。認真遵循藝術創作規律,科學制定創作規劃,明確創作目標,突出創作重點,做到“打磨一批、生產一批、儲備一批、策劃一批”,形成精品迭出、佳作不斷的繁榮局面。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探索通過項目補貼、定向資助和以獎代補等辦法,充分發揮各類文藝家協會、文化研究會的作用,推動文化精品創作生產。加大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少數民族等反映基層群眾生活創作題材的扶持力度。建立科學的文化產品評價體系,切實把群眾評價、專家評價和市場檢驗統一起來。加強和改進福州市茉莉花文藝獎評選表彰工作,建立公開、公平、公正評獎機制,提高評選的權威性、公信度、影響力和指導性。鼓勵廣大文藝工作者創作一切有利于陶冶情操、愉悅身心、寓教于樂的文藝作品,抵制低俗之風。
4、加快推進文化與科技融合。重視科技成果在文化建設中的應用,積極跟蹤、學習和運用最新科技成果,提高文化事業的科技含量,發展新型文化傳播渠道和藝術表現形式,創作出更多更好的文化產品。鼓勵文化工作者開展舞美燈光、新聞出版、文化遺產保護及水下考古等領域的研究和創新,積極申報國家文化科技提升計劃和文化部科技創新項目,推動文化領域的改革創新。加強文藝創作、文藝評論等理論研究,依托閩江學院等大中專院校,帶動一批藝術研究、教學、創作新項目,形成產、學、研相結合的良好局面。全面推進廣播電視數字化進程,加快“三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和互聯網)融合”建設步伐。
五、創新文化市場管理機制,規范文化市場經營秩序
深入研究文化市場發展規律,制定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培育演藝娛樂市場,大力推進綜合執法改革,提升文化市場監管能力,營造公平、開放、有序市場環境,切實擔負起規范文化市場秩序、凈化社會文化環境、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的職責,努力開創我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新局面。
1、培育城鄉演藝娛樂市場。吸納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經營性文藝院團(劇場)轉企改制,鼓勵民營藝術表演團體、表演場所和演出中介機構聯合,完善演出院線、電子票務系統等現代營銷手段,培育一批具有區域競爭力的演藝集團。鼓勵引進交響樂、音樂會、話劇和歌舞劇等高雅藝術,提升演藝市場整體文化品位。大力扶持閩劇等民間職業劇團發展壯大,繁榮農村演出市場。精心策劃戲劇會演、民族民間文藝展演和民間職業劇團調演等活動,提升優秀文藝作品的品牌效應和市場競爭力,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有機統一。
2、加強文化市場管理。整合文化市場執法隊伍,形成統一的行政執法主體,建立協調有序的行政執法運行機制。堅持監管重心下移、實施屬地管理,完善信息通報、聯席會議、聯合執法、區域協作等長效工作機制,加強隊伍法制教育和業務培訓,不斷推進文化市場執法工作法制化、科學化和規范化。研究和制定以文化市場重大突發案情應急預案、輿論舉報監督、行業自律管理為核心的預警防控體系,增強突發事件的應急防控能力。加強網吧、游戲廳、音像店和娛樂場所等公共文化場所的監管,建立市級網吧監控平臺,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深入開展“掃黃打非”斗爭,遏制淫穢色情、恐怖暴力等有害信息傳播,進一步凈化社會文化環境。建立健全網吧、演藝、娛樂場所、出版和版權等行業協會,支持行業協會依照法律規定和章程履行職責,參與市場管理和公共服務。
表5:“十二五”期間加強文化市場監管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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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內容 |
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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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強文化市場執法 |
形成統一的文化市場行政主體;建立協調有序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運行機制;開展執法隊伍法制教育和業務培訓;推廣標準化處罰措施,積極探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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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
建立市級網吧監控平臺,實行實時、遠程、精確監控,嚴厲查處網吧等娛樂場所接納未成年人行為等違法行為;深入開展“掃黃打非”斗爭,重點監控校園周邊文化市場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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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支持行業協會建設 |
建立健全網吧、演藝、娛樂場所、出版、版權等行業協會,支持行業協會依照法律規定和章程履行職責,參與市場管理和公共服務。 |
3、加強新聞出版業管理。加大報刊發行市場的監管力度,規范連續性內部資料出版管理。完善報刊審讀機制,加強審讀隊伍建設,提高審讀工作質量和水平。強化印刷企業日常監管,督導落實出版物印刷委托書制、內部資料準印證制等各項規章制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周”等宣傳活動,嚴厲打擊侵權盜版、非法出版等違法違規經營活動。切實加強網絡環境下的版權行政執法和監管工作,以影視、文學、新聞和游戲為重點領域,以大要案查處為突破口,加大網絡侵權盜版行為的打擊力度。推進企業軟件正版化工作,建立企業正版化管理制度。建立版權糾紛調解委員會,有效解決和處理版權糾紛。
4、加強廣播影視業管理。建立比較完善的廣播影視業宏觀管理體制和充滿活力的微觀運行機制,基本形成節目豐富、充滿活力、有序運營的廣播影視新局面。完善節目監測評議制度,強化輿論導向管理,堅決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風,提高廣播影視節目的思想性、藝術性和觀賞性。加強網絡傳播視聽節目、數字付費頻道、直播衛星電視節目、境內外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有線網絡傳送境外電視節目的管理,加大廣播電視廣告監管,提高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的社會公信力。實施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工程,全面提升廣播電視技術運營維護管理和安全播出水平。
六、彰顯閩都文化獨特魅力,推進歷史文化名城保護
深入挖掘福州深厚的歷史人文底蘊,大力傳承和弘揚閩都文化,打造閩都文化品牌,彰顯城市獨特魅力。加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重點從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文物保護單位三個層次,點、線、面立體推進福州歷史文化資源、城市空間格局和文化遺產風貌的保護和傳承,守護城市精神家園。
1、整體推進歷史文化名城保護
整合高等院校、研究所和協會等學術研究力量,夯實閩都文化研究平臺,加強閩都文化的理論研究和內涵挖掘。建立繼承和弘揚閩都文化的長效機制,充分利用各類文博場所、教育基地和文化遺產資源,廣泛開展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普及活動。持續提升曇石山文化、三坊七巷文化、船政文化、壽山石文化以及名人文化、溫泉文化、商貿文化等品牌,促進與文化創意產業、文化旅游、文藝創作、城市形象宣傳等深度結合,推動閩都文化更好地為城市建設發展服務。積極推動三坊七巷、船政文化和海上絲綢之路等項目申報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錄。
啟動名城保護修復工程,突出抓好“三山兩塔”核心區整體保護開發,實施上下杭、朱紫坊歷史文化街區、煙臺山歷史文化風貌區等保護修復,最大限度地維護歷史文化名城的真實性和整體性。開展羅源陳太尉宮、閩侯靈濟宮碑亭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修復工程。以“國家涉臺保護修復工程”為契機,修復王審知系列、福建船政建筑群、閩安協臺衙門、戍臺將士墓群、迥龍橋和龍峰泰山廟清代壁畫等涉臺文物。科學保護、合理開發永泰嵩口、馬尾閩安、長樂琴江、倉山林浦和螺洲等歷史文化名村(鎮)資源。
表6:“十二五”期間文保單位重點修繕保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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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 目 |
內 容 |
“十二五” 計劃投入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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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歷史文化街區、名城保護修復工程 |
上下杭歷史文化街區保護修復 工程 |
41.35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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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紫坊保護修復工程 |
17.1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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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山歷史文化風貌區保護修復工程 |
20.75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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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文化名村(鎮)保護工程 |
5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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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修復工程 |
羅源陳太尉宮等17處全國重點 文物保護單位修復 |
20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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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點涉臺文物修復工程 |
王審知系列文物等重點涉臺文物修復 |
5000萬元 |
成立市級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推動保護工作專業化、規范化和制度化。科學整理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資料,全面摸清我市文物資源的家底。加強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建立較為完備的國家、省、市三級文物保護體系。結合城市規劃和建設工作,開展文物調查和發掘工作。完善重大建設工程中的文物保護工作,嚴格項目審批、核準和備案制度,做好工程建設中的搶救性考古發掘和文物保護。開展特色水下考古發掘工作。提高文物保護科技含量,應用現代科技手段對南宋絲織品、“碗礁一號”和平潭大練海域等出土出水文物進行保護處理。建立健全文物行政執法隊伍,嚴厲打擊文物盜掘、盜竊和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動。規范文物拍賣活動等交易活動,培育健康規范、有序發展的文物市場。
2、科學構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體系
研究和制定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重點扶持閩劇、評話、伬藝、十番音樂、壽山石雕、脫胎漆器和軟木畫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保護、傳承和弘揚。進一步挖掘和搶救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開展項目普查、實物征集、資料建檔和學術研究等工作,建立福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數據庫和展覽館。完善國家、省、市、縣(市)區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傳承人名錄體系。推動環“二水源”周邊畬族等民族地區文化生態資源的整體性保護,規劃畬族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晉安、連江、羅源等少數民族相對集中的縣(市)區要結合博物館建設設立民族文化展廳,有條件的地區要建設民族特色博物館。資助工藝美術大師、名藝人和傳承人開展帶徒、授藝、交流等傳承活動。組織開展國家級、省級民間藝術之鄉申報推薦工作。
在每年的“文化遺產日”及重要節慶和傳統節日,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論壇、項目展演、實物展覽及各類民俗文化活動,營造全社會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市電視臺、廣播電臺和報紙等媒體開設或辦好福州方言頻道、欄目,大力弘揚福州優秀傳統文化。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活動,命名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教學和活動基地”。全市大中小學校要立足本地實際,結合教學工作,挖掘鄉土資源,開發鄉土教材,強化鄉情教育,發揮國民教育在文化傳承創新上的基礎性作用。
3、充分發揮文博館所教育陣地功能
制定鼓勵民間博物館發展辦法,引導社會力量興辦填補博物館門類空白和體現行業特性、區域特點的專題性博物館,努力形成以市級博物館為龍頭、縣級博物館為骨干,公共博物館為主體、民辦博物館為補充的多種所有制博物館共同繁榮的博物館體系。充分利用修復好的各文物點,建立起具有鮮明地方特色、富有新意,又具有全國意義的博物館群,著力建好三坊七巷社區博物館。加大文物征集宣傳力度,鼓勵社會各界人士捐贈有價值的文物,充實和豐富公共博物館館藏資源。
實施文博館所公共服務提升工程,進一步完善免費開放制度。加快文博場所信息化建設,實現館藏文物數據庫管理。充分發揮文博場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作用,舉辦形式多樣的宣教和科普活動,把博物館、紀念館建設成為市民特別是青少年的“第二課堂”、旅游業發展的新興景點、對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及學術研究與科普教育的重要平臺。借助文博場所館藏文物資源優勢,研發和推廣各類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推動文化與旅游的有機結合。
七、深化對臺對外文化交流合作,創建對臺對外交流窗口城市
發揮福州作為全省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的優勢,發揮兩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城市的優勢,發揮全國重要僑鄉和榕臺“五緣”的優勢,多領域、多層次、全方位地開展對臺對外文化交流合作,努力建設成為海峽兩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和面向世界的對外文化交流基地。
1、先行先試,提升榕臺文化交流水平
夯實榕臺文化交流平臺。依托“海峽兩岸經貿交易會”、“海峽項目成果交易會”和“海峽版權(創意)產業精品博覽交易會”等經貿活動平臺,建立常態化、制度化、節日化的交流合作機制,開拓新渠道、創造新形式,開展文化產品展銷、文化產業推介及專利技術轉讓等活動。扶持對臺文化交流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重點加強榕臺在動漫創意、網絡游戲和工藝美術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增進臺灣同胞文化認同。著眼于服務祖國和平統一大業,以中華文化和祖地文化為紐帶,培育提升海峽兩岸民俗文化節、兩馬同春鬧元宵、陳靖姑民俗文化旅游節、閩王王審知文化節和石竹山夢文化節等民俗活動,組織開展船政文化研討會、佛教文化交流周、榕臺大學生新聞營、榕臺少兒藝術節等交流活動。開展尋覓“榕臺交流史跡”活動,挖掘、整理和搶救榕臺兩地交流的檔案資料、歷史遺跡,編輯出版一批榕臺交流書籍。突出“海峽旅游”主題,增強曇石山文化遺址、三坊七巷歷史文化街區、船政博物館和中國壽山石館等歷史文化景區知名度,打造對臺重要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和旅游目的地。
拓展榕臺文化交流空間。有計劃地組織閩劇、評話、伬藝、十番音樂等具有福州地域特色的優秀傳統藝術入島集中展示、演出,重點創作排演大型神話閩劇《臨水夫人——陳靖姑》和歌舞劇《開閩王》等涉臺劇目。鼓勵榕臺藝術院團聯合創作、演出反映兩岸同根同祖同脈的文藝作品。提升海峽兩岸合唱節活動品牌,廣泛開展藝術培訓、書畫攝影展覽、文化遺產保護等榕臺文化交流活動。加強榕臺兩地新聞媒體的交流合作,推動新聞媒體互設常駐機構,探索建立常態化入島宣傳運作機制。
2、主動作為,增強閩都文化輻射能力
堅持以我為主,實施重點突破。定期在中央電視臺、東南電視臺等媒體播放城市形象和人文地理宣傳片,策劃制作系列專題紀錄片,展示“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城市精神。依托福州電視臺、福州日報社等新聞媒體的宣傳陣地,擴大與海外華文報刊的交流與合作,推動《閩都文化》雜志在海外落地,不斷增強福州在海內外的影響力和知名度。
增進親情鄉誼,開拓交流渠道。發揮各地商會、港澳鄉親、駐外機構以及榕籍華僑、華人社團的作用,不斷完善對外文化交流機制,拓寬對外文化交流的領域和范圍、廣度和深度。組織我市民間文藝院團赴海外榕籍華人相對集中的國家和地區開展“福州文化周”活動,大力繼承和弘揚閩都文化。繼續辦好福州英文網、《福州晚報》海外版,擴大福州僑鄉報、吳航鄉情報等僑刊鄉訊海外發行量,增加影響力和覆蓋面。
創新運作方式,提升交流水平。按照官方文化交流與民間文化交流并重、政府文化交流活動與商業演出并舉的思路,吸納社會資金參與對外文化交流活動,打造一批特色文化盛會和對外文化交流品牌項目,承辦一批有影響的大型國際會議、論壇、展覽以及經濟、文化活動。組團參加國內外重大圖書展銷和版權交易活動,支持具有福州標識的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網絡游戲)等文化商品進入國內外市場。廣泛開展與世界各國、地區及國內外友好城市間的文藝演出、圖書展銷、文化研討、版權保護等合作交流。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狠抓落實、注重實效
1、各級黨委、政府要充分認識規劃的重大意義,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認識文化建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增強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自覺性、主動性。要牢牢把握文化發展的主動權,把文化建設作為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要切實加強對文化工作的領導,及時協調解決文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動我市文化事業實現突破性跨越式發展。
2、各級文化事業單位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結合規劃提出的目標和任務,制定落實的辦法和措施。要逐級建立實施規劃的領導責任制,把各項任務落實到實處,明確責任、細化分工。充分調動廣大文化工作者和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乘勢而上、爭先進位。要制定科學可行的文化工作考核指標,加大對文化建設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考核力度,扎實推進、注重實效。
3、建立“十二五”文化規劃的實施監測、評估和修正制度,及時了解規劃的進展情況,并根據實施情況和環境的變化,提出符合實際的規劃調整意見,增強規劃對于實際工作的宏觀指導作用。要大力宣傳規劃,讓社會各界了解規劃、認同規劃,在全社會形成貫徹落實規劃的濃厚氛圍和有效合力,充分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提高參與度,促進規劃的順利實施和我市文化工作目標的實現。
二、政府主導、多元投入、統籌城鄉
1、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范圍,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發揮政府財政的主導作用,明確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務投入中的主體地位。探索建立穩定的公共文化服務投入保障機制,逐年增加公益性文化事業投入。每年安排福州市文化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扶持地方傳統藝術創作生產、大型文藝演出、大型群眾性文化活動、重點文化產業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及重要對外文化交流等方面。加強財政投入資金的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2、加強基層文化事業投入,完善農村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基層文化事業經費以所在地縣(市)區安排為主,確保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日常工作經費。市財政適當補助鄉鎮綜合文化站、農家書屋、農村電影放映工程和廣播電視“村村通”、廣播“村村響”等文化項目,優先安排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和邊遠海島地區,努力解決地區之間、城鄉之間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不均衡的問題,促進基本文化服務均衡化。
3、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文化建設,拓寬文化建設資金渠道。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吸引社會資金以多種方式投入文化建設,促進公共文化服務方式的社會化、多元化。鼓勵和引導海外僑胞、港澳臺同胞、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對公益文化活動、項目和設施等方面的捐贈,形成全社會興辦公共文化、捐贈公共文化的良好氛圍和有效機制。對社會力量向公益性文化事業的捐贈,可按稅收法規規定的比例在所得稅前扣除。
三、深化改革、穩步推進、科學發展
1、健全完善文化宏觀管理體制。圍繞轉變政府職能,提高管理效能,深化文化行政體制改革,推進政企、政事和管辦分離,推動文化行政部門履行好政策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進一步理清文化行政部門與所屬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的關系,實現文化行政單位由辦文化為主向管文化為主轉變,由微觀向宏觀轉變,從單一行政化管理方式向行政、經濟和法律多方式轉變,由主要管理直屬單位向管理社會轉變。完善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積極探索建立權利義務責任相統一、管人管事管資產相結合的新型國有資產管理和運行機制,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2、不斷深化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改革。認真貫徹“增加投入、轉換機制、改善服務、增強活力”的方針,大力推進群藝館(文化館)、圖書館、少兒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和考古隊等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人事、收入分配、社會保障“三項制度”改革,實行全員聘用、崗位管理、績效工資,建立科學的績效考評機制。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要堅持公益屬性,積極探索和創新適合基層特點、滿足群眾需要的文化服務方式,提供優質的公共文化服務。吸納有代表性的社會人士、專業人士、基層群眾參與管理,形成責任明確、行為規范、充滿活力、富有效率的公共文化服務設施運行機制。
3、加快推進經營性文化單位體制改制。分類實施國有文藝院團(劇場)、廣播電視、新聞媒體等單位體制改革,培育自主經營、富有活力的文化市場主體。完成市歌舞劇院、市演出公司、光榮劇場和文藝影劇院等經營性國有文藝院團(劇場)轉企改制,推進非時政類報刊、新聞網站轉企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形成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體現文化企業特點的資產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模式。推動和指導縣級國有經營性文藝院團(劇場)轉企改制。深化電影發行放映體制改革,加快推動縣級電影公司轉企改制,并進行公司化和股份制改造。推動黨報黨刊、電臺、電視臺進一步完善管理和運行機制。
4、完善文化法制法規建設。加快研究和制定促進文化事業發展、加強文化市場監管、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等方面的法規,重點推進《福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福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傳承人認定辦法》、《福州市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管理辦法》等法規文件的出臺,把文化工作納入法制化建設軌道,形成良好的文化法制環境。廣泛開展文物、新聞出版、知識產權等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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