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福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強項目施工主要管理人員用工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一、背景依據
在近期的一次專項檢查中,市局發現了施工企業在縣(市)區施工的部分工程項目存在用工不規范的問題,違反了《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的規定,為加強建筑市場監督管理,督促技術管理人員到崗履職,明確用工責任,防范用工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制定《關于加強項目施工主要管理人員用工管理的通知》。
二、主要內容
1.強調了施工單位應與主要管理人員直接建立勞動關系
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應與施工單位直接訂立勞動合同且建立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險關系。
2.禁用現有的幾種不規范用工方式
施工單位不得通過勞務派遣、非全日制用工、臨時聘用協議等方式聘用四類主要管理人員。
3.重申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監督管理
各縣(市)區住建局(建設局)應督促施工單位規范管理和落實到位;還應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判斷并查處施工單位存在的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
三、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福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筑業處,聯系電話0591-86308589。
福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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