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區
全市禁放區域:
●文物保護單位;
●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煙臺山、鼓嶺等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風貌區和歷史建筑群保護范圍內;
● 建(構)筑物內,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軌道交通設施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加油站、加氣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場所及其周邊一百米范圍內;
●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橋、立交橋、人行天橋、隧道及地下通道;
●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敬(養)老院、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
●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風景名勝區和林地、公共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馬尾區、長樂區、福清市、連江縣轄區內涉及機場凈空保護區范圍;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并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
五區限放區域:
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不含宦溪鎮、壽山鄉、日溪鄉)、馬尾區(不含亭江鎮、瑯岐鎮)。
限放區域允許燃放時間:
除夕、正月初一全天,農歷臘月二十四、正月初二到初六、正月十五的6時至22時,其他時間禁止燃放。
限放區域限放品種、規格:
限制燃放區限燃200響(含200響)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無硫環保小型煙花。
若未遵規守法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煙花爆竹經營者違規,最高可處10萬元罰款。未按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責令改正,并處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福清市
禁止在以下場所和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1.文物保護單位;
2.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風貌區、歷史建筑群保護范圍內,
3.建(構)筑物內,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軌道交通設施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4.加油站、加氣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場所及其周邊一百米范圍內;
5.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橋、立交橋、人行天橋、隧道及地下通道;
6.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敬(養)老院、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
7.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8.風景名勝區和林地、公共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9.南嶺鎮馬斜村、梨洞村和城頭鎮南沖村轄區內涉及機場凈空保護區范圍;
10.市人民政府確定并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
市區限制燃放的區域為:
劃定市中心城區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其四至為:東至清繁大道---融寬環路,南至創業大道南側200米,西至福政路,北至清繁大道---獅山隧道。
限制區域允許燃放時間:
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地區在農歷臘月二十九日至正月二十九日允許燃放,其他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請市民燃放煙花爆竹時自覺遵守政府規定,不得在禁燃地點和限燃時間燃放煙花爆竹。
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安全要求,不得有下列行為:
1.在建(構)筑物內燃放或者從屋頂、樓道、陽臺、窗戶向外拋擲煙花爆竹;
2.向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點、行人、車輛、建(構)筑物、在建工地、樹木、河道、公共綠地、窖井等投擲煙花爆竹;
3.影響道路交通安全:
4.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網站首頁
政務公開
解讀回應
互動交流
閩公網安備:



